
第二父母收養 | 麻薩諸塞州
在麻薩諸塞州,同性伴侶可以共同收養孩子嗎?
是的,自從 1993 年最高法院作出判決以來(收養塔米,416 Mass. 420 (1993) 和 收養蘇珊,416 Mass. 1003 (1993))。
什麼是聯合收養和第二父母收養?
聯合收養是指夫妻雙方同時收養一個孩子。第二父母收養是指一方收養另一方的親生孩子。
第二位父母收養或共同收養有什麼好處?
共同收養和第二父母收養均可確保您的孩子擁有兩個合法父母,這通常會為所有相關人員提供更大的舒適度和安全感。
根據您家庭的具體情況,法律可能不會承認雙方(除非雙方已領養)均為合法父母。在這種情況下,非合法父母需要特別許可才能為孩子做出醫療決定或參加學校會議,如果夫妻分居,則可能失去監護權。
收養使非法定父母成為法定父母,有權在未經特別授權的情況下為孩子做出決定。收養還允許收養父母在伴侶去世後自動獲得孩子的監護權。同樣,如果收養父母去世,即使沒有遺囑,孩子也有權繼承其遺產,並可能獲得社會安全遺屬福利。
最後,如果夫妻分居,收養可以確保父母雙方都擁有監護權和探視權,並且任何糾紛都將根據孩子的最大利益來決定,而不是根據誰是法定父母來決定。
誰是法定父母?
與孩子有親生關係的親生父母是合法的父母。同樣,養父母也是合法的父母。
即使沒有血緣關係或收養關係,某些人也依法被推定為合法父母。例如,已婚夫婦所生的孩子被推定為雙方共同的孩子(《馬薩諸塞州普通法》第209c章第6(a)(1)條)。這包括同性伴侶(參見 例如, 亨特訴羅斯案,463 Mass. 488 (2012) (將親子關係推定適用於兩名已婚婦女所生的孩子))。
同樣,只要未婚夫婦共同“將孩子接到家中,並公開地將該孩子視為自己的孩子”,則該孩子將被推定為雙方共同的孩子(《馬薩諸塞州普通法》第 209c 章第 6(a)(4) 條)。 另請參閱 Partanen MA 案訴 Gallagher 475 Mass. 632 (2016)(裁定非親生同性父母可依該法規提起親子關係訴訟)。本質上,這意味著夫妻雙方和孩子作為一個家庭共同生活,雙方都作為共同父母。在2016年由同性戀者反歧視聯盟(GLAD)提起的具有開創性意義的案件中,麻州最高法院裁定,這項推定同樣適用於未婚同性伴侶。該案,即Partanen MA case v. Gallagher(475 Mass. 632 (2016)),確立了即使是非親生父母也可以利用這一推定,承認親子關係「並非[在馬薩諸塞州]確立親子關係的必要條件」(ID。 640頁)。
最後,馬薩諸塞州有一個程序,未婚父母可以透過簽署自願承認親子關係(VAP)並將其提交給州人口統計辦公室來確認親子關係。以前,該表格使用了性別歧視的語言(“母親”和“父親”),但現在 GLAD 的干預 同性伴侶現在可以用它來確立合法的親子關係。如需了解更多關於 VAP 的信息,請聯繫 GLAD Answers。
如果我們已婚、同居或同居,我們需要進行第二父母收養嗎?
第二父母收養是確保父母雙方持續享有父母權利的最佳方法。即使馬薩諸塞州法律假定您是合法父母,如果您或您的伴侶搬家,其他州可能也不會尊重這一假定。相較之下,收養是法院判決,確立了親子關係,即使其他州對同性伴侶撫養子女持敵對態度,收養也很可能受到尊重。
米勒-詹金斯側邊欄
依賴伴侶的善意,甚至依賴孩子是在婚姻或民事結合中出生的事實,並非確保夫妻日後分居時父母雙方權利持續有效的最佳方式。例如 米勒-詹金斯訴米勒-詹金斯案此案自2004年起進入訴訟程序,涉及佛蒙特州和維吉尼亞州兩州的最高法院,並已多次上訴至美國最高法院。訴訟仍在進行中。
在該案中,珍妮特和麗莎在民事結合期間生下了孩子伊莎貝拉。珍妮特沒有領養孩子。兩人分居後,麗莎搬到了維吉尼亞州,並利用沒有領養孩子以及維吉尼亞州法律對同性關係的歧視,阻止珍妮特與女兒接觸。然而,維吉尼亞州法院最終同意佛蒙特州法院有權做出監護權和探視權的決定。
在多次嘗試說服麗莎允許珍妮特探視後,佛蒙特州家庭法院於2009年11月簽發了一項命令,授權珍妮特負責伊莎貝拉的日常護理,同時賦予麗莎自由的探視權。監護權的移交原定於2010年1月1日進行。然而,麗莎未能按約定時間出庭,法院發出了逮捕令。麗莎和伊莎貝拉至今仍下落不明。
GLAD 和當地律師代表 Janet 在佛蒙特州的訴訟中出庭。欲了解更多案件信息,請訪問 www.gladlaw.org/work/cases/miller-jenkins-v-miller-jenkins.
如果同性父母共同撫養一個孩子,但只有其中一人是「合法」父母,那麼非法定父母對該孩子擁有什麼權利?
這些都是棘手的案例,但如果非法定父母能夠證明他們是“事實上 父母”,他們將享有對其子女的有限權利,包括探視權。
事實上 父母也可能擁有監護權(更多信息,請參閱 帕爾塔寧訴加拉格爾案 案例 https://www.gladlaw.org/work/cases/partanen-v-gallagher),但法院尚未對此問題作出最終裁決(見 帕爾塔寧訴加拉格爾案 2016 Mass. LEXIS 759 at *22 n.17 (2016)(注意到既定的判例法限制了事實上的父母的權利))。
非法定父母如何證明「事實上的」父母身分?
根據馬薩諸塞州 SJC 的定義,事實上的父母是「與孩子沒有血緣關係,但作為孩子家庭成員參與孩子生活的人」(ENO 訴 LMM, 429 Mass. 824, 711 NE2d 886, cert. denied, 120 S.Ct. 500 (1999)). 要確立事實上的父母關係,父母必須:
- 與孩子同住;
- 履行部分照顧職能(「照顧職能」不同於「養育職能」。照顧著重於與孩子的互動,例如,提供經濟支持是養育職能,而不是照顧職能。 AH訴MP, 447 Mass. 828, 840 (2006))。至少與法定父母一樣重要,塑造孩子的日常生活並滿足他的發展需求;
- 對孩子進行管教、提供教育和醫療,並作為道德嚮導(ID。 838頁)。
所有這些行為都必須得到法定父母的同意(Id)。
無論一個人的合法權利狀況如何,請務必記住,無論法律標籤如何,孩子都會與父母養育者建立牢固的依戀關係。將孩子與曾經充當父母的人分離,對孩子來說可能是毀滅性的損失。此外,透過法庭程序確認事實上的父母身份將是痛苦且昂貴的,因此,我們強烈鼓勵人們在法庭之外採取一切措施,共同就孩子的利益做出決定。 看 GLAD 的出版物, 保護家庭:LGBT家庭標準.
除非有第二父母收養,否則家庭如何保護孩子相對於其非法定父母的利益?
可以採取多種措施,但沒有一種措施能夠提供第二父母收養的安全性。
共同撫養協議: 共同撫養協議是一份協議,闡明了父母對彼此角色的期望,以及在分居、殘疾或死亡情況下的應對計劃。雖然法院不一定能完全執行這些協議,因為法院必須根據孩子的最大利益做出監護權和探視權的決定,但它們是衡量夫妻雙方未來關係的重要指標。 相信 符合兒童的最大利益,並可能影響法院的最終判決。
遺囑: 法定父母可以指定監護人,在其去世後接管孩子的監護權。法院優先考慮此類意願。但是,如果孩子另有法定父母在世,則該監護人將優先於指定的監護人。
共同監護: 法定父母可以選擇指定非法定父母為共同監護人。此程序允許非法定父母為孩子做出與法定父母相同的決定,包括醫療決定。此身分並非永久性的,法定父母可以撤銷此身分。
授權書: 法定父母可以選擇授予非法定父母對子女的授權委託書,允許非法定父母做出醫療或財務決定。授權委託書文件應定期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