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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LAD 在爭取婚姻平權的鬥爭中扮演了什麼角色?

同性戀者反歧視聯盟 (GLAD) 領導了美國爭取婚姻平權的鬥爭。起初,許多州並沒有允許同性伴侶結婚,而是賦予他們與婚姻完全相同的州權利、保護和責任,但稱之為民事結合或註冊同居關係。

同性戀者聯盟爭取婚姻平權的鬥爭始於佛蒙特州的訴訟, 貝克訴佛蒙特州同性戀者反歧視聯盟(GLAD)贏得了訴訟,但佛蒙特州最高法院允許立法機構決定如何執行該裁決。佛蒙特州立法機構沒有允許同性伴侶結婚,而是創建了民事結合。 GLAD隨後於2004年在其訴訟中首次在美國為同性伴侶贏得了婚姻權利。 古德里奇訴公共衛生部

隨後是:

  • 緬因州於 2004 年批准了同居關係,這為婚姻提供了一些保護
  • 2005 年康乃狄克州的民事結合
  • GLAD 的訴訟, 克里根訴公共衛生專員案2008 年,康乃狄克州同性伴侶獲得結婚權 
  • 2008 年新罕布夏州的民事結合
  • 佛蒙特州於 2009 年允許同性伴侶結婚
  • 佛蒙特州不再允許民事結合,但自 2009 年起不再將其民事結合轉為婚姻
  • 2010年在新罕布夏州結婚
  • 康乃狄克州於 2010 年將所有民事結合轉為婚姻
  • 2011 年新罕布夏州民事結合轉為婚姻
  • 2011 年羅德島州的民事結合
  • 2012年在緬因州結婚
  • 2013年在羅德島結婚
  • 羅德島州的民事結合已於 2013 年終止,但現有的民事結合並未轉變為婚姻

在聯邦層面,國會通過了 婚姻保護法(DOMA) 1996年,美國最高法院通過了《捍衛婚姻法案》(DOMA),該法案是對同性伴侶的先發制人的攻擊,該法案規定,如果同性伴侶被允許結婚,聯邦政府將不會承認這些婚姻。 2013年6月26日,美國最高法院於 美國訴溫莎案 稱《婚姻保護法》違憲,同性已婚夫婦首次能夠獲得聯邦福利。

最後,在 奧貝格費爾訴霍奇斯案2015年6月26日,美國最高法院裁定美國憲法保障同性伴侶結婚的權利,從而在全國範圍內實現了婚姻平等。同性戀者反歧視聯盟(GLAD)的瑪麗·博諾托(Mary Bonauto)代表原告參加了口頭辯論。 奧貝格費爾,美國所有 50 個州都必須向同性伴侶頒發結婚證書,並且所有州都必須尊重在其他司法管轄區內進行的同性伴侶婚姻。

同性伴侶可以在麻薩諸塞州結婚嗎?

是的。 2003年11月18日,麻薩諸塞州最高法院作出了一項歷史性裁決,裁定同性伴侶在麻州有權舉行民事婚姻。同性戀者反歧視聯盟(GLAD)的判決, 古德里奇訴公共衛生部,是美國首例由州高等法院判決的此類判決。麻薩諸塞州於2004年5月17日開始允許舉行婚禮。有關如何在馬薩諸塞州結婚的信息,請參閱: 在馬薩諸塞州結婚 | Mass.gov.

其他州和聯邦政府會尊重我的婚姻嗎?

是的。 奧貝格費爾訴霍奇斯案 該決議保證所有州和聯邦政府必須平等對待同性已婚夫婦和異性已婚夫婦。這意味著,各州和聯邦政府為異性已婚夫婦提供的所有保護、權利和義務也必須提供給同性已婚夫婦。 

馬薩諸塞州是否尊重其他州的民事結合和註冊同居關係?

是的。麻州最高法院已裁定,麻州法院必須給予民事結合和登記同居關係與婚姻同等的尊重,其權利和義務與婚姻功能相同。

如果我的配偶過世,我可以獲得社會安全遺屬福利嗎?

是的,因為如上所述,同性已婚夫婦有權享有異性已婚夫婦享有的所有福利。

然而,直到 奧貝格費爾訴霍奇斯案 2015年6月26日的裁決顯示,許多同性伴侶生活在一些違反憲法的婚姻法禁止同性伴侶結婚的州。因此,當他們的配偶去世時,他們無法滿足領取社會安全遺屬福利金(即已婚九個月)的條件。

為了糾正這種不公平現象,Lambda Legal 提起了兩起訴訟, 伊利訴索爾案 桑頓訴社會安全專員, 並成功為從未結婚的同性伴侶申請社會安全遺屬福利(伊利訴索爾案)或最終能夠結婚但結婚不到九個月時其配偶就去世了(桑頓訴社會安全專員案). 

這兩項裁決允許同性伴侶提出申請,因為歧視性的州法律將他們排除在婚姻之外,因此他們沒有資格申請社會安全遺屬福利。然而,申請的成功取決於能否提供足夠的文件,向社會安全局證明他們未能滿足九個月的居住要求僅僅是因為歧視性的州法律。

以下連結提供了更詳細的資訊和每起訴訟的常見問題解答,並列出了一些您可以提供獲得遺屬撫卹金所需文件的方式: 因違憲的州婚姻法而被排除在社會安全遺屬福利之外的同性伴侶和配偶的相關資訊 | Lambda Legal

如果我們需要結束婚姻該怎麼辦?

奧貝格費爾訴霍奇斯案世界各地的同性伴侶均可依照與異性伴侶相同的條件解除婚姻關係。馬薩諸塞州明確將其離婚法規適用於同性伴侶。

然而,配偶雙方應注意,馬薩諸塞州法院在分割婚姻財產和判決贍養費時,法官會考慮婚姻持續時間等因素。遺憾的是,對於那些在婚姻平權之前就已建立伴侶關係的配偶,婚姻持續時間可能無法準確反映雙方關係的實際持續時間,導致資產分割不均。關於贍養費,如果有證據顯示雙方有經濟伴侶關係,麻州法院可以(但並非必須)考慮雙方婚前同居的情況。如果您正在馬薩諸塞州辦理離婚訴訟,並且認為婚姻持續時間可能會對您的資產分割造成不公平的影響,請聯絡 GLAD Answers,以便他們為您推薦 GLAD 律師轉介服務中的律師。

在麻薩諸塞州,一對夫妻可以採取哪些措施來合法地維護他們的關係?

各種法律文件可以保護夫妻關係,無論夫妻之間沒有正式的法律關係或是已經結婚。

  1. 關係協議或合約: 夫妻可以選擇起草一份書面同居協議,概述他們在財產、財務和其他方面的權利。馬薩諸塞州最高法院裁定,合約法的普通規則通常可執行並尊重這些協議。儘管此類協議可能涉及子女的監護權和監護權,但法院不會支持任何其認為違背子女最佳利益的協議。最後,夫妻應注意,如果他們最終結婚,先前的關係協議很可能不再有效,任何婚後協議只有在對雙方公平公正的範圍內才具有執行力。
  1. 授權書: 夫妻可以選擇授予對方持久授權書,允許一方在另一方喪失行為能力或殘疾的情況下代表另一方做出財務決策。要求很低:任何有行為能力的人都可以指定他人為其「實際代理人」。如果沒有指定,則由其家庭成員代為喪失行為能力的人做出決策。

如果一方喪失行為能力或喪失行為能力,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請指定為監護人,代表其做出決定。除非有正當理由,否則法院應將監護權授予對喪失行為能力的人擁有持久授權書的人。因此,如果夫妻雙方認為將來需要監護權,我們鼓勵他們相互授予持久授權書。需要注意的是,法院只有在有正當理由的情況下才能拒絕個人的選擇-法院不應僅僅因為家庭成員反對指定監護人而自行作出判決。

  1. 醫療保健委託書: 夫妻雙方也可以選擇互相指定醫療代理人,以便在緊急情況下代表對方做出醫療決定。如果沒有指定醫療代理人,醫療保健提供者會委託近親為喪失行為能力的個人做出醫療決定。因此,如果未婚夫妻希望互相代為做決定,他們需要醫療代理人。醫療代理人可以隨時撤銷,可以透過創建新的醫療代理人或明確表示撤銷的方式。人們通常會將醫療代理人的副本交給醫生,有時也會交給家人。您可以在此處找到醫療代理人表格的樣本: 馬薩諸塞州醫學會:醫療保健代理資訊和表格.
  1. 將要: 如果沒有遺囑,已故未婚人士的財產將歸於 (1) 其子女;(2) 其家人;(3) 如果無法找到近親,則歸國家所有。如果一個人希望為他人(例如伴侶)提供生活保障,遺囑至關重要。即使一個人的財產不多,也可以在遺囑中指定誰來管理其財產。如果一個人有孩子,也可以在遺囑中指定孩子未來的監護人。
  1. 葬禮計畫文件: 死者過世後,遺體將交由其近親處理。這意味著死者的伴侶無權移走遺體或安排最終安息地。但如果死者留下明確的書面指示,委託他人(例如伴侶或朋友)負責葬禮和安葬安排,可以避免混淆。有些人會將這些指示作為遺囑的一部分,但由於遺囑可能在死後數日內都無法找到,因此最好將這些指示告知您希望其處理事宜的人以及死者的家人。
  1. 生前預囑: 在醫療代理中,個人可以插入語言,說明個人對終止生命維持的願望、對醫療類型的偏好或對代理人權限的限制。
  1. 臨時代理人或監護人: 父母,尤其是身患危及生命的疾病的父母,可以指定一位臨時代理人,任期不超過60天,也可以指定一位監護人,其任命在父母去世或無法照顧孩子時生效。在監護人任命後的30天內,監護人必須向遺囑認證和家事法院申請確認任命。父母有權隨時撤銷臨時代理人或監護人的權力。

一個人是否需要律師來取得這些文件?

GLAD 建議與律師合作處理這些文件。

雖然表格可用,但它們可能不適合您個人的需求和願望。此外,律師或許能更好地幫助您實現目標,例如,透過起草遺囑,更有可能避免因家庭成員不滿而引發的遺囑爭議,或指定一位提供明確指示的醫療代理人。此外,律師還可以協助解決因這些文件之間存在重疊部分而產生的法律不確定性。 GLAD Answers 可以為您推薦 GLAD 律師轉介服務的會員律師。

如果未婚夫婦分居,關係或合作協議/合約的法律地位是什麼?

分居時,如果夫妻雙方有關係協議或伴侶關係協議/合同,則將依據其條款進行分割,夫妻雙方的資產將按照協議進行分割。如果沒有協議,未婚夫妻可能被迫就財產和財務問題進行昂貴且持久的訴訟。

請注意:如果您改變了主意,不再選擇您的「事實上的律師」、醫療保健代表、遺囑受益人或執行人、葬禮策劃人、監護人或指定文件下的指定人,則應撤銷這些文件(並通知所有獲得這些文件副本的人員),並準備反映您當前意願的新文件。

什麼是同居關係?

儘管「同居伴侶」一詞在許多情況下都會使用,但它通常指的是一種承認未婚伴侶及其子女為特定目的(例如醫療保險等員工福利)而構成家庭的一種狀態。有些雇主仍然向未婚伴侶提供這些福利,儘管許多雇主在同性伴侶獲得結婚資格後就停止提供這些福利了。

私人雇主可以提供哪些類型的同居伴侶福利?

私人雇主可以為同居伴侶提供許多福利,例如健康保險、家庭醫療或喪假、平等退休金福利、搬遷費用或使用公司設施。

即使雇主提供這些福利,聯邦和州法律也要求同居伴侶與配偶的福利應區別對待。例如,員工必須就其伴侶的健康保險福利繳納聯邦和州所得稅(除非該伴侶是納稅受扶養人),而配偶則無需繳納。除非伴侶也是納稅受扶養人,否則根據聯邦控制的彈性支出帳戶,伴侶不符合配偶的資格。

至於退休金,根據2006年《聯邦退休金保護法》,雇主可以修改其401(k)計劃,以便非配偶受益人可以保留該資產作為退休資產。如果計劃進行了此類修改,受益人可以在員工身故後將401(k)「轉入」個人退休帳戶(IRA)。相較之下,先前的法律要求受益人一次性提取並繳納401(k)的所得稅。

然而,聯邦法律在退休金方面仍然存在其他歧視性方面。若同居伴侶決定指定他人為退休金受益人,同居伴侶無權簽字,但配偶則擁有此權利。此外,同居伴侶也沒有與配偶同等的權利,在其伴侶指定他人領取遺屬撫卹金的指定上簽字。

有孩子的同性伴侶分手後該遵守什麼標準?

有孩子的同性伴侶分手後應該:

  1. 支持 LGBTQ+ 父母的權利
  2. 無論法律標籤如何,尊重現有的關係
  3. 分手後尊重孩子現有的父母關係
  4. 為孩子保持連續性
  5. 尋求自願解決方案
  6. 記住,分手很難
  7. 調查虐待指控
  8. 不允許缺乏協議或法律關係來決定結果
  9. 將訴訟視為最後的手段
  10. 拒絕訴諸恐同/恐跨性別的法律和情緒來達到預期結果

有關這些標準的更多詳細信息,請訪問 保護家庭:LGBTQ+ 家庭標準.

法院通常如何做出監護權裁決?

已婚夫婦離婚時,鼓勵雙方就監護權和探視權自行達成協議。如果雙方無法達成協議,高等法院法官將根據孩子的最大利益做出監護權和探視權裁決。法院會考慮所有相關因素,包括孩子的成長、發展、福祉以及其生活環境的連續性和穩定性。

在所有有爭議的案件中,法官將指定一名家庭關係官員進行調查,以協助法官做出裁決。調查內容可能涉及「兒童的父母身份和周圍環境,[兒童的]年齡、習慣和歷史,對其父母或監護人的家庭條件、習慣和性格的調查,以及對其身心狀況的評估」。

監護權有不同的種類嗎?

是的,四種:

  1. “唯一法定監護權” 意味著只有一位家長有權為孩子做出重大的人生決定,包括教育、醫療以及情感、道德和宗教發展等議題。
  2. “共同法定監護權” 意味著父母雙方都參與並做出這些決定。
  3. “單獨監護權” 意味著孩子只與一位家長一起生活並受其監督,但另一位家長可以合理地探視孩子,除非法院認定探視不符合孩子的最佳利益。
  4. “共同監護” 意味著孩子與父母雙方居住在一起,並能確保與父母雙方經常接觸。

如果我與前任異性戀伴侶育有一子,而我現在與同性伴侶有關係,我的前任可以在監護權訴訟中利用我的性取向來對付我嗎?

如上所述,馬薩諸塞州法院以兒童的最大利益為依據安排監護權。一般而言,父母的性取向或婚姻狀況不應影響兒童的最大利益。

然而,你的前任伴侶可能會試圖辯稱你的性取向對孩子有害。理由有很多,例如,LGBTQ+ 父母的性取向導致其他人取笑或排斥孩子,父母是“壞榜樣”,或者父母的新伴侶對孩子“不好”。在絕大多數情況下,這些問題都能得到法官滿意的答复,而不會對同性戀父母或孩子造成不利影響。請聯絡 GLAD 以取得更多處理此類情況的資源。

如果孩子因為父母是同性戀而被嘲笑,這算是對孩子的傷害嗎?

不應該。身為同性戀父母,額外的責任之一就是幫助孩子應對這種可能性或現實。當然,其他人可能會嘲笑孩子各種各樣的事情,從耳朵的大小到父母的口音,再到他們缺乏時尚感。所有父母都需要幫助孩子培養應對同儕騷擾的機制和策略。

就法律問題而言,美國最高法院的一個案例尤其具有啟發意義, 帕爾莫爾訴西多蒂,美國最高法院推翻了佛羅裡達州法院將監護權從母親轉移到父親的判決。法院轉換監護權的原因是白人母親與後來嫁給的黑人男子有染。最高法院承認偏見和歧視的現實存在,也承認其他人可能會戲弄孩子。然而,它拒絕迎合這些偏見,也拒絕透過改變先前的監護權安排賦予它們法律效力。在一份適用於所有人的憲法原則聲明中,最高法院一致表示:“憲法不能控制偏見,但也不能容忍偏見。私人偏見可能超出法律的範圍,但法律不能直接或間接地使其生效。”

如果我的前任在我們分手前就知道或懷疑我是 LGBTQ+,這有關係嗎?

這可能會對未來修改監護權法院命令產生影響。當情況變化影響到孩子的最大利益時,人們可以尋求修改監護權法院命令。您的前配偶可能在法庭訴訟時並不知道您的性取向或性別認同,但後來才知道。在這種情況下,他們可能會辯稱這是情況變化,監護權問題應該重新提起訴訟。

當然,如果一方配偶或前異性戀伴侶在法院審理確定監護權時知道另一方的同性戀傾向,那麼以此為由提出修改請求就毫無意義。

當我的伴侶在場時,法院可以阻止我的孩子探望嗎?

探視限製本身就值得懷疑。在 勞倫斯訴德克薩斯州美國最高法院所做的遠不止性行為合法化。它承認同性戀者有權建立和維持充滿愛的私人關係,並享有不受政府限制和法律譴責的私人生活。由於同性戀者可以做出“與家庭關係[和]撫養子女相關的個人決定”,因此監護權和探視權的限制必須得到相應處理。法院與父母之間道德價值觀的差異、對同性戀父母行為的推定,或對他們關係的“社會譴責”,如果曾經是,就不應再成為允許的因素。

法院有權這樣做,但除非這顯然符合兒童的最大利益,否則不應這樣做。康乃狄克州法院駁回了任何特定生活方式本身都會對兒童造成傷害的觀點,因此堅持要求提供具體證據。

資源

美國同性婚姻的歷史: 美國同性婚姻的歷史—維基百科

馬薩諸塞州關於遺囑和遺產的法律: 馬薩諸塞州關於遺囑和遺產的法律 | Mass.gov

離婚: 離婚 | Mass.gov

子女監護權和扶養時間: 子女監護權和育兒時間 | Mass.gov

案件與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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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與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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