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LAD 讚揚緬因州法律更新,允許擴大自願確認親子關係的途徑
米爾斯州長簽署 LD 222 法案,更新緬因州親子法
2021 年 6 月 11 日(奧古斯塔)— 州長珍妮特·米爾斯簽署了 LD 222,
緬因州親子法更新法案該法律更新了緬因州的親子關係法規,以擴大自願親子關係確認 (VAP) 的可及性。這是一種長期以來用於確認親子關係的簡單機制,但此前緬因州的許多父母(包括 LGBTQ 父母)都無法使用。聯邦法律要求所有州提供簡單的民事程序,以便在孩子出生時確認其親子關係。這確保了親子關係的保護和責任在孩子出生後儘快生效,並確保父母雙方的身份都反映在孩子的出生證明上。在美國,每年大多數非婚父母所生的孩子都是透過 VAP 確認親子關係的,VAP 相當於法院的親子關係判決書。 VAP 是自願簽署的,可幫助父母避免確認親子關係的訴訟費用、延誤和壓力。由家庭法律諮詢委員會起草並由主要發起人眾議員芭芭拉·卡多內提出的 LD 222 擴大了 VAP 的可及性,以便更多兒童可以通過這種簡單的行政程序受到保護。親生父母一直以來都可以透過自願確認親子關係(VAP)來確認親子關係,而這項法律擴大了透過輔助生殖技術獲得預期父母的權利,而推定父母也可以簽署自願確認親子關係(VAP)來確認其子女的親子關係。 2017年《統一親子關係法》建議擴大自願確認親子關係的管道。 《統一親子關係法》是由無黨派的統一法律委員會制定的示範性法定語言,旨在確保各州的親子關係法符合憲法,並為所有兒童提供平等的獲得合法親子關係保障的機會,無論其父母的性別或婚姻狀況如何。 FLAC建議
大幅更新緬因州的親子關係法 2015 年,在 Mary Bonauto 等人的協助下,立法機關批准了該建議,並透過緬因州親子關係法案 (MPA) 承認了家庭形成的多種方式。儘管 MPA 對 LGBTQ 父母給予了同等的認可,但並不包括獲得自願援助計劃 (VAP) 的權利。該法案更新了緬因州法律,以反映 2017 年 UPA 的建議,並確保兒童有更多機會獲得親子關係。 GLAD 資深律師 Polly Crozier 表示:「與父母建立牢固的法律關係對孩子的幸福和穩定至關重要,這項法律更新使更多緬因州兒童能夠獲得這種保障。自願援助計劃是一種從孩子出生起就確立其合法親子關係的直接方法。擴大自願援助計劃的覆蓋範圍為 LGBTQ父母提供了一種公平、公正且負擔得起的方式,讓他們盡可能在孩子出生前就對其進行保護。
康乃狄克州最近頒布了《康乃狄克州親子法》 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LGBTQ 父母將可使用 V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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