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
2014年9月16日
约翰“Longjones”阿卜杜拉·瓦姆贝雷 (John “Longjones” Abdallah Wambere) 是一位著名的乌干达同性恋活动家,从业已超过 17 年,他已获准前往美国寻求庇护。 在 2014 年 9 月 11 日的一封信中,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通知 Wambere,他的申请建议批准,但需进行例行安全检查。
“我不知所措,”瓦姆贝雷说道。“我必须说我很幸运,但还有很多故事可以分享。我呼吁所有帮助过我的人继续支持世界各地的LGBTI群体以及所有在美国寻求庇护的人们。我的心与乌干达同在;我夜不能寐,因为我担心着那里的社群。”
近年来,乌干达的LGBTI群体遭受着日益升级的公众、政治和人身攻击,最终导致《反同性恋法案》的通过,并于2014年2月24日由总统约韦里·穆塞韦尼签署生效。作为“光谱乌干达倡议”的联合创始人,瓦姆贝雷自2月起一直居住在美国,并于2014年5月6日申请庇护。
同性恋者反歧视联盟律师艾莉森·赖特表示:“我们很高兴约翰能够在美国继续代表乌干达 LGBTI 群体开展重要工作,他将不再因其性取向和大胆的行动主义而遭到逮捕和监禁。”
“美国必须继续向来自世界各地的LGBTI人士提供庇护,他们在原籍国无法享受最基本的自由,他们的生命仅仅因为他们的身份而受到威胁,”同性恋者反歧视联盟高级律师Janson Wu表示。“庇护是一个拯救生命的制度,它保护着那些被迫逃离乌干达、俄罗斯和牙买加等地的LGBTI群体中的弱势群体,因为在这些地方,外出根本不安全。”

John “Long Jones” Abdallah Wambere 与 GLAD 律师 Janson Wu 和 Allison Wright,
和律师 Hema Sarang-Sieminksi
反同性恋法将一系列罪行定为犯罪,并处以从7年监禁到终身监禁不等的严厉惩罚。该法后来因技术原因被乌干达宪法法院驳回,但立法者誓言将重新引入并通过该法。无论立法者是否履行承诺,根据《刑法典》第145条,同性恋在乌干达仍然是非法的。《刑法典》第145条将“非自然犯罪”定为犯罪,自20世纪50年代起就已存在,至今仍在乌干达严格执行。
在乌干达,瓦姆贝雷被报纸曝光是同性恋,遭到陌生人骚扰,收到匿名电话的死亡威胁,被捕,被赶出家门,还遭到殴打。根据《反同性恋法》,他将面临终身监禁,而且如果他返回乌干达,根据《刑法》第145条,他仍然面临被捕的威胁。
Wambere 申请庇护时提交的国家状况报告可在以下网址阅读: www.gladlaw.org/work/cases/in-re-wambere,以及他的删节版宣誓书。
乌干达的反同性恋情绪受到了斯科特·莱弗利等美国福音派人士的推波助澜。莱弗利曾前往乌干达宣讲并推广当时被称为“杀死同性恋”的法案,因为该法案中包含了死刑,但后来死刑被废除。2014年8月15日,一名联邦法官就此案作出了裁决。 乌干达性少数群体诉莱夫利案 莱弗利必须因反人类罪接受审判。
LGBTI 人士在美国寻求庇护的资源可以通过联系以下机构获取: www.GLADAnswers.org.
除了 GLAD 之外,John Wambere 的代理律师还包括 Hema Sarang-Sieminski 律师事务所的 Hema Sarang-Sieminsk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