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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8日
缅因州通过了一项先进的法律,明确了谁是合法父母——无论是基于父母意愿、婚姻、将孩子视为自己的孩子、长期照料和责任,还是遗传因素。缅因州议会两院于6月30日投票推翻了州长勒佩奇的否决,通过了LD 1017/SP 358法案,即《缅因州亲子法》。该法案将于2016年7月1日生效。
这项影响深远的法律优先考虑父母的责任以及青少年和儿童的稳定。
我们知道家庭形式多种多样:美国每年生育超过 40% 儿童的未婚女性和同性伴侣(以及 LGBT 人士)也利用医学辅助生殖和妊娠载体安排来生育和养育下一代。
LGBT 个人、同性伴侣以及我们的孩子都将从这项最先进的立法中受益匪浅。
由于法律滞后于家庭生活的现实,同性恋者反歧视联盟 (GLAD) 的案件记录中经常出现一些令人心碎的案例,这些案例涉及保护缺乏婚姻或遗传纽带的家庭中的亲子关系,或开辟了成为父母的新途径,例如共同监护、事实上的父母身份和共同收养。关于谁是“父母”的、充满争议的“赢家通吃”式诉讼,可能会破坏孩子们所依赖的稳定关系。
这项影响深远的法律优先考虑父母的责任以及青少年和儿童的稳定。
家庭法律咨询委员会 (FLAC) 是一个由立法机构任命的机构,负责对缅因州的家庭法律提出更新建议。该委员会任命了 GLAD 律师玛丽·博诺托 (Mary Bonauto),以及律师玛格丽特·拉沃伊 (Margaret Lavoie)、布伦达·布坎南 (Brenda Buchanan)、朱迪思·贝里 (Judith Berry)、朱丽叶·霍姆斯-史密斯 (Juliet Holmes-Smith) 和社会工作者弗兰克·布鲁克斯 (Frank Brooks) 组成起草小组委员会,负责更新缅因州的亲子关系法律。起草委员会由法官韦恩·道格拉斯 (Wayne Douglas) 和司法工作人员黛安·肯蒂 (Diane Kenty) 共同主持,广泛征求意见,经过两年的努力,起草了一份法案,该法案已获得 FLAC 批准并提交给立法机关。
由于法律落后于家庭生活的现实,同性恋者反歧视联盟 (GLAD) 的案件记录中经常出现一些令人心碎的案例,这些案例涉及保护缺乏婚姻或遗传联系的家庭中的亲子关系,或开辟成为父母的新途径的胜利,例如共同监护、事实上的父母身份和共同收养。
根据新法,所有儿童均应享有同等的法律权利,不论父母的婚姻状况、性别或儿童的出生情况。新法明确规定,为维护现有的亲子关系,法院可以宣告儿童拥有多于两位的父母。由于新法注重维护现有的亲子关系,与儿童有遗传关系的人并不总是能够仅仅基于遗传学就取代现有的父母。
该法律还正式确立了单亲家庭、非婚家庭和已婚家庭中合法的亲子关系。它澄清并确认了现有的亲子关系认定依据——出生、收养、自愿承认亲子关系、遗传亲子关系认定和事实亲子关系认定。它承认已婚和未婚夫妇的亲子关系推定,对于未婚夫妇,要求那些根据其他一些州使用的“出面承认父母”概念寻求亲子关系的人证明其承担父母责任。它还承认使用医学辅助生殖和妊娠载体协议的父母所生子女的亲子关系。
这是缅因州首部关于辅助生殖亲子关系的法规。与许多其他州一样,使用卵子、精子或胚胎捐赠者的预期父母即为孩子的父母,在缅因州,无论预期父母是否已婚,均视为孩子的父母。
法律要求在此情况下确立合法的亲子关系需要正式的“同意”,并且提供捐赠卵子、精子或胚胎的个人在各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可以成为父母。法律还对代孕人和代孕协议提出了严格的要求。在遵守这些标准的情况下,合法的亲子关系归于预期父母,而不是代孕人。法律还允许在有限的情况下进行“传统”代孕。法官可以在孩子出生之前或之后宣布合法的亲子关系。
LGBT 个人、同性伴侣以及我们的孩子都将从这项最先进的立法中受益匪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