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 年 1 月 31 日,美國第一巡迴上訴法院一致維持了地區法院法官馬克·L·沃爾夫駁回兩組家長對萊剋星頓學校系統提起的訴訟的裁決。.

訴訟中,家長大衛·帕克和托尼亞·帕克以及羅伯特·沃斯林和羅賓·沃斯林聲稱,列剋星敦一所小學侵犯了他們的憲法權利,因為他們的孩子接觸到描繪各種不同類型家庭的書籍,包括對同性伴侶家庭的非評判性描述。.

GLAD為本案撰寫了法庭之友意見書。.

原告家長向美國最高法院提出複審申請,但於 2008 年 10 月被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