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父母收养 | 缅因州
在缅因州,同性伴侣可以共同收养孩子吗?
是的,这是由于同性恋伴侣联盟(GLAD)就缅因州遗嘱认证法院拒绝受理一对女同性恋伴侣共同收养申请的管辖权一案(In re Adoption of MA,—- A.2d——, 2007 WL 2446019 (Me. 2007))向缅因州法院提起上诉的结果。2007年8月,缅因州法院裁定遗嘱认证法院拥有管辖权,并且州法律允许未婚伴侣收养孩子。该裁决明确指出,缅因州法律允许未婚伴侣共同或由第二父母收养孩子。有关该程序的更多具体信息,请参阅GLAD的出版物, 联合收养实践和程序(结合MA收养):第二父母收养.
联合收养、第二父母收养和单亲收养之间有什么区别?
联合收养是指夫妻双方同时收养一个孩子。第二父母收养是指一方收养另一方的孩子。单亲收养是指一方收养孩子。
第二父母收养或共同收养有什么好处?
收养是法院判决孩子拥有两个合法父母的判决。收养判决除了提供法律保障外,还反映了家庭的实际状况,从而提供情感上的安慰和安全感。
如果没有领养,非法定父母需要获得特别许可才能为孩子寻求医疗服务或参加学校会议。如果是领养,领养父母则是法定父母,有权在无需特别授权的情况下为孩子做出日常和紧急事务的决定。
收养子女时,如果父母一方去世,另一方将自动获得子女的监护权。此外,即使没有遗嘱,子女也自动拥有继承已故父母遗产的权利。子女还可以根据已故父母的工作记录领取社会保障遗属福利。
最后,如果夫妻分居,那么收养意味着父母双方都有权寻求父母的权利和责任,任何争议都将根据孩子的最大利益来决定。
如果我们已婚,我们需要进行第二父母收养吗?
当婚姻关系中生下孩子时,缅因州法律以及所有州的法律都推定夫妻双方均为孩子的父母,并且双方姓名均列在孩子的出生证明上。然而,这只是一种推定,可以在法庭上提出异议。因此,同性恋者反堕胎联盟(GLAD)过去曾建议已婚夫妇进行第二父母收养,以确保非亲生父母的亲子关系,因为收养是法院判决建立亲子关系,其他州必须尊重这一判决。
现在,缅因州的夫妇可以通过第二种方式来保护非亲生伴侣的亲子关系,那就是签署亲子关系承认书。
如果我是已签署亲子关系承认书的父母,我还需要进行第二父母收养吗?
不。签署了亲子关系确认书的父母无需再进行第二次收养来确立亲子关系。亲子关系确认书根据州法律确立了合法的亲子关系,相当于州法律下的法院亲子关系判决,并赋予您作为父母的所有权利和义务。根据联邦法律,亲子关系确认书相当于司法亲子关系判决书,应在所有州得到承认。
由于扩大亲子关系确认书的获取渠道是一项新兴发展,一些父母可能更愿意在亲子关系确认书的基础上,甚至代替亲子关系确认书,完成第二父母收养。为了了解最适合您家庭的方案,建议您寻求个性化的法律咨询。
除非联合收养或第二父母收养,否则家庭如何保护孩子相对于第二父母的利益?
有很多措施可以采取,尽管它们都无法提供像第二父母收养或婚姻那样的保障。这些措施包括:
- 共同抚养协议: 一份协议,阐明父母对彼此角色的期望,以及在分居、残疾或死亡情况下的计划。虽然这些协议可能无法作为合同强制执行,但它们是夫妻组建家庭时的初衷以及他们认为最符合孩子利益的因素的重要指标,因此可能影响法院对父母身份及其各自父母权利和责任的评估。
- 遗嘱: 法定父母可以在其去世后指定孩子的监护人。法院会认真考虑这些“遗嘱指定”的任命。当然,如果孩子有另一位在世的法定父母,则该监护人优先于指定的监护人(参见《美国宪法修订法典》第18-A卷第5-301节及后续章节)。
- 共同监护: 这一程序允许亲生父母或养父母指定其伴侣作为共同监护人,以便该伴侣能够为孩子获得医疗和健康保险,并在其他大多数情况下以父母的法定权力行事。如果法定父母同意指定,且法院认为该指定符合孩子的最佳利益,则遗嘱认证法院可以指定法定父母及其伴侣为共同监护人(参见18-A Me. Rev. Stat. 第5-204(b)条)。GLAD的案件“关于IH的监护权”(In re Guardianship of IH),834 A.2d 922 (Me. 2003),阐明了该领域的法律。另请参阅https://www.gladlaw.org/current/pr-detail/maine-high-court-affirms-lesbian-couples-right-to-petition-for-full-coguard/)。此监护身份并非永久性的,如果监护权不再符合儿童的最佳利益,法院可根据合法申请终止监护权。此外,一旦儿童年满十八岁,共同监护身份将不再被承认(《美国州修订法令》第5-212(d)条)。此外,即使父母不同意,如果儿童与他人同住,且父母一直未参与儿童的生活,法院也可以判令其获得“事实上的”监护权。《美国州修订法令》第5-101条。
- 委托父母权利的授权书: 该文件由父母一方签署,授权另一位成年人行使该父母一方子女的所有权力,但同意该子女被收养的权力除外。该文件必须经过公证,并且每六个月必须更新一次。
如果同性父母共同抚养一个孩子,但只有其中一人是“合法”父母(因为出生或收养),那么另一方父母对该孩子拥有什么权利?
缅因州的这一法律领域正在迅速发展。如果非亲生父母或非收养父母是“事实上的父母”,则其有权被考虑授予全部父母权利和责任,其中可能包括监护权或探视权(参见 CEW v. DEW, 845 A.2d 1146 (Me. 2004))。尽管缅因州法院尚未明确界定哪些人符合事实上的父母资格,但该法院已声明:
- 事实父母必须与孩子建立了亲子关系;
- 法定父母必须同意并鼓励这种关系的发展;
- 事实上的父母必须至少与法定父母一样承担一部分照顾子女的职责(参见 Stitham v. Henderson, 768 A.2d 598, 605-06 (Me. 2001) (Saufley, J., 同意)(引用 ENO v. LMM, 711 NE2d 886, 891 (Mass. 1999))。
法院补充说,事实上的父母“必须仅限于那些在孩子的生活中完全承担起永久、明确、忠诚和负责任的父母角色的成年人”(参见 CEW v. DEW, 845 A.2d 1146 (Me. 2004))。这一法律领域需要进一步澄清。例如,尽管法院没有要求这样做,但许多法官和执业律师都引入了孩子与事实上的父母共同生活的两年期限。
无论一个人的合法权利状况如何,务必记住,无论法律标签如何,孩子都会与父母养育者建立牢固的依恋关系。将孩子与曾经充当其父母的人分离,对孩子来说可能是毁灭性的损失。此外,通过法庭程序确认事实上的父母身份将是痛苦且昂贵的,因此强烈鼓励人们在法庭之外采取一切措施,共同就孩子的利益做出决定。参见同性恋者反歧视联盟 (GLAD) 的出版物, 保护家庭:LGBT家庭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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