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因州人權委員會今天以3比2的投票結果發布了一份合理依據的裁定,認定一家輔助生活機構拒絕接收一名跨性別女性,違反了州反歧視法。該委員會先前對GLBTQ法律倡導與捍衛者組織(GLAD)代表79歲的瑪麗金(Marie King)提起的歧視投訴進行了調查,她因 由於她是跨性別者,Sunrise Assisted Living 拒絕為她提供房間這是已知的第一起美國變性老年人針對長期照護機構提出的歧視投訴。

瑪麗金
             瑪麗金

“因為我是跨性別者而被拒之門外是錯誤的,這讓我很受傷。” 金女士說“委員會認識到這一點讓我鬆了一口氣。我知道我不是唯一一個遭遇這種事的人,我希望我的案例能讓人們更好地理解。”

“對於金女士和其他跨性別老年人來說,這是一個重要的發現,他們在尋求我們許多人隨著年齡增長而需要的護理時面臨著類似的障礙,” GLAD 律師 Chris Erchull。 “委員會的行動向跨性別者和長期護理機構發出了一個明確的信息:因為跨性別者而拒絕他們,違反了旨在確保人人平等的法律保護。”

2021年春天,彭灣醫療中心(Pen Bay Medical Center)的一名社工代表金女士聯繫了Sunrise。金女士當時是該院的病人。該機構最初表示有空房,但在得知金女士是跨性別者後,Sunrise通知醫院,他們不會接收她,因為他們擔心她想和一位女性室友同住一間房。

委員會認定Sunrise公司基於其性別認同、跨性別認同和性別特徵對她進行了歧視,而這些都受到《緬因州人權法案》的保護。委員會將召集各方,嘗試解決此事,如果解決不了,金女士的案件可能會進入法庭審理。

“我們的法律中有反歧視保護條款,以確保我們所有人都受到平等對待,並解決人們在得不到平等對待時所遭受的嚴重傷害,” GLAD 資深律師 Ben Klein。 「瑪麗因為是跨性別女性而被Sunrise拒絕入住病房,這非常不人道,也影響了她的健康,迫使她在醫院的住院時間超過了醫療團隊的建議。我們共同努力的目標是,在長期護理機構中,每個需要幫助的人都能得到禮貌和尊重的接待。”

研究表明,由於長期遭受反跨性別污名和偏見帶來的不良健康後果,跨性別老年人與其他老年人一樣,甚至比其他老年人更有可能需要長期護理,包括輔助生活。然而,正如金女士的案例所示,跨性別成年人在年老後尋求護理和支持時,面臨著系統性和普遍性的障礙。

“今天的發現為強化長期護理人員所共有的核心價值觀提供了一個機會:我們所有人在變老時都有權享有尊嚴和尊重,” GLAD 民權項目主任兼緬因州律師 Mary Bonauto 補充道“這就是瑪麗和其他變性老年人所要求的,也是委員會確認的法律要求。”

詳細了解此案, 金訴日出輔助生活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