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nson Wu 和 Jennifer Levi 的聲明

GLBTQ 法律倡議者與捍衛者

昨天,馬薩諸塞州選民對第 3 號投票問題以壓倒性多數投了“贊成票”,肯定了跨性別者和性別不符者的權利。

「這次投票彰顯了馬薩諸塞州選民以及本州跨性別群體的決心和力量,」GLAD 執行董事 Janson Wu 說。 「這是一場極其明智且運作良好的競選活動,得到了數千名志工和支持者的鼎力支持。跨性別者與無數的家人、鄰居和盟友一起,傾盡全力,分享個人故事,與選民進行真誠對話,並連續數月地投入了無數個小時。今天我們感到無比自豪。」

GLAD 跨性別者權利項目總監 Jennifer Levi 表示:「事實上,爭取自身權利、證明自身人性是一項艱鉅的任務,對我們社區的許多成員造成了身心上的雙重打擊。這場運動的成功取決於人們講述自身以及他們所愛、支持和依賴之人的真實生活。昨天意義重大的投票表明,只要我們齊心協力、互相支持,一切皆有可能互相支持,一切皆有可能。」

這次投票標誌著我國歷史上首次在全州範圍內公投中維護跨性別者的權利,並受到全國的密切關注。 “我們面前還有許多工作要做,”萊維說,“但這一歷史性的勝利給跨性別者以及世界各地所有秉持公正理念的人們帶來了希望,並激勵我們繼續共同前進。”

GLAD 是支持 3 號提案運動的執行委員會成員,曾領導推動在新英格蘭地區通過跨性別者反歧視保護法案,包括此次投票支持的馬薩諸塞州法律,並提起過具有開創性的跨性別者權利訴訟,其中包括目前對川普政府禁止跨性別者參軍的兩起訴訟。 多伊訴川普案 和 斯托克曼訴川普案.

麻州全民自由/贊成 3 號提案運動執行委員會由當地和國家組織組成,包括麻薩諸塞州美國公民自由聯盟、波士頓同性戀、雙性戀、跨性別青年聯盟 (BAGLY)、芬威健康中心、全民自由組織、GLBTQ 法律倡導者和捍衛者 (GLAD)、大波士頓 PFLAG、人權運動、麻薩諸塞州跨性別政治聯盟和 MassEqual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