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因州新發布的確認收養法增強了 LGBTQ+ 家庭的安全性

緬因州眾議員馬特·穆寧 (Matt Moonen) 倡導並於昨日由州長珍妮特·米爾斯 (Janet Mills) 簽署的一項新法律,為 LGBTQ+ 家庭提供了關鍵保護,體現並進一步強化了緬因州長期以來保護所有兒童的承諾。 LD 1906 將為 LGBTQ+ 父母及其子女提供更強大的安全保障,尤其當他們前往緬因州以外對 LGBTQ 群體不太友好的地方旅行或遷居時。

立法,LD 1906 一項允許確認收養的法案簡化了透過輔助生殖技術生育子女且根據緬因州法律已為父母的父母的收養流程,使他們能夠透過收養令獲得其父母身份。新法消除了非親生父母在收養子女時經常面臨的繁瑣、昂貴且不必要的障礙,例如等待期和房屋檢查。

“我們感謝穆寧眾議員的領導和司法委員會的深思熟慮,也感謝米爾斯州長簽署這項重要法律,以促進對 LGBTQ+ 家庭的公平和平等待遇,” 瑪麗·博諾托說道, GLBTQ 法律倡議者和捍衛者 (GLAD) 民權和法律策略高級主管。

“鑑於全國範圍內日益加劇的偏見和歧視,LGBTQ+ 父母理所當然地擔心他們的孩子和家庭的安全,” GLBTQ 法律倡導者和捍衛者 (GLAD) 家庭倡導主任 Polly Crozier 補充道。 我們看到其他州的法官剝奪了非親生父母的父母權利,我們也都知道極端分子正在增加對LGBTQ+群體的立法攻擊。收養令為LGBTQ+家庭提供了額外的安全保障,尤其是在他們前往或遷往緬因州以外地區時。

緬因州在確保每個孩子與父母建立受尊重的法律關係方面一直處於領先地位。該州於2015年通過了全面的《緬因州親子法》,該法案明確了親子關係的法律規定,並推動了其他州改進其保護措施。 2021年,緬因州成為第10個日 該國第一個允許 LGBTQ+ 父母透過一種簡單的行政形式(即親子關係確認書)來確認其親子關係的州,這種形式幾十年來一直向異性父母開放。

根據新法律,根據《緬因州親子法》透過輔助生殖技術出生的孩子的父母只需向法院提交一份由雙方簽署的請願書,其中包括孩子出生證明的複印件、孩子透過輔助生殖技術出生的情況說明、每位請願人同意孩子透過輔助生殖技術出生的證明、不存在任何相互競爭的親子關係要求的證明,以及父母父母的複印件(如父母)。

法院將在發現生育父母與配偶在孩子出生時已婚,且孩子是透過輔助生殖技術出生的;或對於非婚父母,生育者和非婚父母均同意輔助生殖;且不存在相互競爭的父母權利主張後 60 天內批准收養。

本月初,運動推廣計畫 (MAP) 與 COLAGE、家庭平等組織、同性戀者反同性戀組織和 NCLR 共同發布了一份報告, 關係岌岌可危:為何我們需要更新州親子法以保護兒童和家庭 本書記錄了目前美國各地親子關係法的零碎化——其中許多法律與緬因州不同,幾十年來都沒有更新——如何使LGBTQ+父母及其子女處於弱勢地位。在全國範圍內這種弱勢地位持續存在的背景下,《1906年親子關係法》為緬因州的LGBTQ+家庭增加了一條重要的保護途徑。

GLAD 加入了 支持 LD 1906 的證詞 由緬因平等組織和美國兒科學會緬因分會共同發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