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取自由公平教育運動回應反跨性別投票倡議簽署核實結果

今天,由多個組織組成的聯盟宣布成立「爭取自由公平學校運動」投票提案委員會,以反對一項有害的提案。該提案將禁止跨性別學生運動員參與學校運動,並廢除《緬因州人權法案》中的重要保護措施。.

這 緬因州州務卿週二宣布 選舉委員會表示,已核實了71,033個簽名,並作廢了8,659個簽名。一項投票議題至少需要67,682個簽名才能列入選票。反對跨性別投票倡議的支持者於2月2日提交了簽名,目前僅以3,351個簽名的微弱優勢領先。. 

新成立的投票問題委員會「爭取自由公平學校運動」將審查州務卿的決定,並發起一場反對全民公投的全州運動。.

“「緬因州民眾一再表示,我們絕不容忍校園霸凌和歧視,」平等緬因州組織(EqualityMaine)執行董事吉婭·德魯(Gia Drew)說。 「如果選民批准這項法案,將會為騷擾、霸凌和虐待兒童打開方便之門。它將助長成年人和公眾騷擾和審查那些只想加入校隊的學生運動員。將騷擾LGBTQ+學生的行為寫入州法律,不僅會傷害弱勢兒童,還會向外界傳遞關於我們緬因州人價值觀的錯誤訊息。」”

緬因州民眾反對這項有害的投票倡議 可以簽署請願書 承諾如果該提案在今年秋季的選票上出現,將投反對票。. 

“「一位外州億萬富翁出資聘請外州政治顧問,僱用外州簽名收集者,攻擊緬因州公立學校以及長期以來有關學校體育運動和衛生間的政策,」投票提案委員會發言人大衛·法默表示。 ”這位億萬富翁正在幕後支持對公共教育的攻擊,而他本人也正花費數百萬美元操縱我們的國家,使其為富人服務。“

Richard Uihlein 是本書的唯一貢獻者。 投票問題委員會 他資助了一項旨在將全面禁止跨性別學生參加學校體育運動的提案提交2026年11月公投的活動。他捐款180萬美元。烏萊恩也透過初選提案委員會,成為主要資助者。 第二輪投票問題委員會 也支持這項倡議。.

“「這是右翼億萬富翁企圖透過金錢滲透到我們的學校和社區,並強加其有害議程的更大陰謀的一部分,」緬因州婦女遊說組織執行董事德斯蒂·霍曼·斯普拉格 (Destie Hohman Sprague) 表示。 「作為緬因州領先的性別平等組織,我們已做好準備,全力以赴地抵制這些企圖。攻擊性別認同就是攻擊所有女性和女孩——從她們的身體自主權,到她們以自己認為合適的方式表達性別的權利,而不必擔心受到監管或欺凌。我們希望所有孩子,無論性別如何,都能正常地參與學校活動。」投票將剝奪這種權利。」”

烏萊恩和他的妻子伊麗莎白的淨資產估計為53億英鎊。烏萊恩夫婦已花費超過2億英鎊用於極端政治運動和政治行動委員會,此外還向其他政治組織捐贈了未公開的款項。他們的資金曾用於資助反墮胎團體、否認2020年選舉結果的組織以及反LGBTQ+組織。.

“「作為一名前教育工作者和終身運動員,我深知運動能教導孩子們努力奮鬥和團隊合作,」德魯說。 「所有孩子都應該有機會在一個安全、免受騷擾的環境中玩耍和學習。我們所有人,無論性取向如何,都必須繼續為正義發聲。從現在到十一月,我們還有很多工作要做,以確保每個學生都感受到他們在這個州的歸屬感。”

擬議的投票議題也會給學校建設新設施帶來負擔,除了參與學校運動之外,還會破壞緬因州的法律。.

“「這項擬議法案將排除所有跨性別兒童,無論他們的年齡、運動項目或個人情況如何。這既粗暴又殘酷,與緬因州人民的價值觀背道而馳——緬因州人民珍惜每個孩子都應該有機會獲得學校提供的所有發展機會,」GLAD Law民權和法律策略高級主管瑪麗·博諾托 (Mary Bonauto) 表示。 ”這位億萬富翁是這項投票提案的唯一資助者,他利用少數跨性別兒童作為政治籌碼,推行一項只會給學校、家長和學生帶來更多問題的法案。“


平等緬因州, 成立於1984年的緬因州平等協會(EqualityMaine)一直致力於保護和推進緬因州LGBTQ+群體的權益,包括推動立法保護LGBTQ+群體免受仇恨犯罪和歧視,取締諸如「性傾向扭轉療法」等有害做法,並在2012年緬因州公投中贏得婚姻平等。此外,平等協會也積極倡導加強對緬因州青少年的反騷擾和反暴力措施。. 

這 緬因州婦女遊說團 自 1978 年以來,該組織一直致力於通過促進性別平等的法律。其眾多立法成就包括通過了具有里程碑意義的法律,以預防家庭暴力和性暴力並支持倖存者,擴大生殖健康和性別肯定醫療保健的覆蓋範圍,以及在 2023 年通過了緬因州帶薪家庭和醫療休假法。.

GLBTQ 法律倡導者和捍衛者(GLAD 法律) 自1978年以來,GLAD Law一直致力於在緬因州、新英格蘭地區乃至全美範圍內建立和捍衛平等機會和平等待遇的法律法規。 GLAD Law曾與緬因大學合作,建立了該州首個公共家庭伴侶福利項目,並與其他律師合作,贏得了擴大親子關係保護範圍的法律訴訟。 2014年,GLAD Law與緬因州人權委員會和私人律師合作,贏得了一個具有里程碑意義的反歧視案件,確保跨性別女孩妮可·梅恩斯(Nicole Maines)能夠與其他女孩一樣使用公共設施。 2012年,GLAD Law與平等權利緬因州組織(EQME)、緬因州婦女遊說團體(ME Women's Lobby)和緬因州美國公民自由聯盟(ACLU of Maine)合作,在公投中贏得了婚姻平等。此外,GLAD Law也成功挑戰了聯邦《婚姻保護法》,並在美國最高法院就婚姻權進行辯護,最終在2015年確立了全國範圍內的平等婚姻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