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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 1 月 30 日
今天,缅因州最高法院裁定,拒绝一名变性女孩使用学校的女厕所侵犯了她根据缅因州人权法案享有的权利,该法案禁止歧视变性人。

GLAD 诉讼的判决 Doe诉Clenchy案 这是州法院首次裁定跨性别学生必须被允许使用与他们身份相符的卫生间。
“学校有责任营造一个满足并平衡所有孩子需求的学习环境,让每一位学生都能取得成功。对于跨性别学生,这包括以符合其性别认同的方式使用所有学校设施、参与所有课程和课外活动。”
– Jennifer Levi,跨性别权利项目总监
裁决部分内容如下:“[学校]同意苏珊家人和辅导员的意见,就此而言(以及几乎所有其他情况下),苏珊都是女孩。基于苏珊是女孩的认定,并结合苏珊家人、治疗师以及跨性别儿童领域专家向学校提供的信息,学校决定苏珊应该使用女卫生间。’
“这是一个意义重大的判决,标志着跨性别年轻人的重大突破,”GLAD跨性别权利项目主任詹妮弗·莱维(Jennifer Levi)说道,她于6月12日在缅因州法院就此案进行辩护。“学校有责任创造一个能够满足并平衡所有孩子需求、让每个学生都能取得成功的学习环境。对于跨性别学生来说,这包括以符合其性别认同的方式使用所有学校设施、参与所有项目和课外活动。”
“跨性别女孩就是女孩,在各个方面都必须得到同等对待,包括使用女厕所。这项裁决与全国各地的教育工作者和人权委员会(包括缅因州人权委员会)的结论一致,’GLAD 高级律师贝内特·克莱因 (Bennett Klein) 表示,他曾与利维一起担任此案的联合律师。.
这场诉讼的起因是奥罗诺一所小学的管理人员拒绝当时就读五年级的跨性别女孩妮可·梅恩斯使用女厕所。此前,学校曾允许妮可使用女厕所,但由于一名男学生尾随妮可进入女厕所并出现不当行为,学校改变了决定。.
“我们非常感激,也感到欣慰,法院判决我们的女儿不应该仅仅因为她是跨性别者,就被学校单独挑出来区别对待,”妮可的父亲韦恩·梅恩斯说道。“作为父母,我们一直以来的愿望就是妮可和她的弟弟乔纳斯能够接受良好的教育,并像其他同学一样受到同等对待,但妮可并没有实现。发生在我女儿身上的事,对她和我们全家来说都是极其痛苦的,但现在我们可以结束人生中这非常艰难的一章了。我们很高兴地知道,由于这项裁决,缅因州的其他跨性别儿童将不再遭受妮可所经历的一切。”
GLAD 和宾夕法尼亚州 Berman & Simmons 律师事务所的 Jodi L. Nofsinger 代表苏珊参与了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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