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让我“离开”公共区域。这合法吗?

不一定。如果该区域是公共场所且没有张贴特定时间限制的告示,只要你不从事非法活动,通常就有权在那里停留。公共场所属于所有人。它们也可能是公共住宿场所,受反歧视法的约束。即使警察想要阻止犯罪或怀疑存在某种非法意图,他们也没有普遍的权力要求人们从一个地方移动到另一个地方。 除非存在违法行为 (看 肯特诉杜勒斯案,357 US 116,126(1958))。

LGBT群体在与警方互动时应该抱有怎样的预期?

警察不应因为某人看起来像是 LGBT 群体成员(无论是因为他们展示了彩虹旗或粉红三角形等符号,还是因为其他任何原因)而对其进行特殊审查。.

当然,警察可以接近某人并进行询问,但即使此人曾被判犯有罪行,或拒绝回应,或回应方式令警官不满意,仅凭这些并不足以构成逮捕的理由。一般来说,警官只有在“合理怀疑”犯罪已经发生或即将发生的情况下,才能为了调查目的短暂拦停某人。州诉施密特案, 150 Vt. 503, 507 (1988);; 州诉菲利普斯案, 140 Vt. 210, 215 (1981)(警方可以基于合理怀疑进行短暂的调查性拦截,询问几个问题,但进一步拘留必须基于同意或可能原因);; 特里诉俄亥俄州, ,392 US 1, 16 (1968))。此外,在某些情况下,即使没有合理的犯罪活动怀疑,警察也可以侵犯个人隐私以履行“社区照护”职能,例如帮助需要帮助的人(州诉马塞洛案, ,157 Vt. 657, 658 (1991))。这些干预必须客观合理,并且基于具体可陈述的事实(州诉伯吉斯案, ,163 Vt. 259, 262 (1995))。.

只有在有“合理理由”认为已发生犯罪的情况下才能进行逮捕(佛蒙特州刑事诉讼规则第3(a)条)。当与警方的接触过于侵入性,以至于无法被视为上述的调查性拦截时,该接触可被视为全面逮捕,并且必须有合理理由证明其正当性(州诉查普曼, 800 A.2d 446, 449 (Vt. 2002))。.

如果我认为警方对我的处理方式不当,我该怎么办?

民众可以就警员相关事宜向任何警局提出投诉。许多警局都设有内部事务部门,负责接收和调查民众对警员的投诉。.

如需了解如何向佛蒙特州州警提交投诉,请访问: http://vsp.vermont.gov/headquarters/internalaffairs. 您可以在线、通过电子邮件或向佛蒙特州警察局任何一名警长提交投诉。.

在某些情况下,您可能因为受伤、非法拘留或其他原因而决定提起诉讼。这些案件涉及高度专业化的事务,GLAD 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律师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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