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因州最高司法法院表示,对于同性伴侣的婚姻自结婚之日起的有效性没有“足够的怀疑”,并拒绝回答有关缅因州以前的反婚姻法是否推迟了在马萨诸塞州获得许可的一对夫妇的婚姻的有效性的报道问题。

Kinney v. Busch 案的具体问题是,缅因州 1997 年的反婚姻法是否会导致一对来自缅因州的同性伴侣的婚姻无效,他们于 2008 年在马萨诸塞州结婚,直到 2012 年缅因州平等婚姻倡议法生效。Elizabeth Kinney 于 2013 年寻求与 Tanya Busch 离婚。他们婚姻的生效日期问题——2008 年获得许可还是 2012 年缅因州法律生效的日期——与离婚诉讼中什么算作婚姻财产有关。

据该案在法庭的联合律师、同性恋倡导与捍卫者组织(Gay & Lesbian Advocates & Defenders)的玛丽·L·博诺托(Mary L. Bonauto)称,“美国最高法院消除了州反婚姻法对那些有未决案件或诉讼的人的任何残留影响。法庭依据美国最高法院在 奥贝格费尔 表示对该法律问题不存在“实质性疑问”,并引用该裁决称:“一个州没有法律依据以同性恋特征为由拒绝承认在另一个州举行的合法同性婚姻。” 合法结合的同性伴侣的婚姻有效——期限如此——该规则适用于任何未决的民事案件或诉讼程序。

金尼的离婚律师,法里斯律师事务所的塔米·汉姆-汤普森此前赢得了一审法院的裁决,裁定该婚姻自缔结之日起有效。正是这项裁决促使布希向法院寻求一份关于该法律问题的报告。汉姆-汤普森律师表示:“这为法院、公众和我们的客户提供了确定性和清晰度。缅因州旧有的反婚姻法复活,并延续其对同性伴侣的不公正待遇,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最高法院的命令驳回了要求作出法律裁决的“报告”,因为法律问题的答案已经很明确。

诺兰·雷克尔(Nolan Reichl)和皮尔斯·阿特伍德律师事务所(Pierce Atwood LLP)的凯瑟琳·R·康纳斯(Catherine R. Connors)也担任上诉律师,并参与了此案的辩护。雷克尔律师表示:“我们有两个强有力的论点。首先,缅因州解除先前禁令的法律规定,婚姻必须‘出于所有目的’得到承认。为了离婚而承认婚姻意味着承认婚姻自开始以来的全部内容。其次,民事案件中的宪法裁决具有追溯效力,适用于未决案件,这是明文规定。”

布什的论点只是试图为缅因州选民在 2012 年废除的歧视性禁令注入活力,而该禁令是最高法院在 2013 年宣布无效的法律类型。 奥贝格费尔”

同性恋者反歧视联盟的博诺托指出,“州长约翰·巴尔达奇和缅因州相关律师”提交了一份法庭之友意见书,敦促法院驳回缅因州恢复歧视同性伴侣法律的企图。意见书还解释说,给出答复至关重要,因为“结婚日期”问题将影响到一系列悬而未决的问题,包括州养老金和社会保障等公共福利,以及遗产、遗嘱认证和税收问题,以及父母权利和子女抚养费。

已报告的问题是:

2008 年 10 月 14 日在马萨诸塞州结婚的同性伴侣在 2008 年 10 月 14 日至 2012 年 12 月 29 日期间获得的财产,是否可以在 2013 年 1 月 18 日提起的离婚诉讼中视为婚姻财产?

该命令于 2015 年 10 月 13 日发布. 案件摘要,包括关于 奥贝格费尔, 是 可在 GLAD 网站上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