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戀倡導者與捍衛者 (GLAD) 是九年前首次將婚姻平等帶到美國的法律組織,今天對最高法院在 溫莎訴美國案 和 霍林斯沃斯訴佩里案。 在 溫莎r, 《婚姻保護法》第 3 條被廢除,並且在 佩里,法院裁定 8號提案的支持者沒有資格對下級法院的裁決提出上訴.

這意味著所有合法結婚的同性伴侶將享有合法結婚的異性伴侶享有的所有聯邦保護,並且根據聯邦地區法院的裁決,加州夫婦很可能擁有結婚的權利。

“「法院洗清了《婚姻保護法》的污點和侮辱,」同性戀者聯盟執行董事李·斯威斯洛表示。 “對於恩愛的已婚夫婦及其家人來說,這是一個巨大的勝利,也是一個值得慶祝的日子——對於加州成千上萬的夫婦來說,他們現在可以通過婚姻來表達他們的承諾。”

“今天,最高法院確認,聯邦政府在對待婚姻問題上不應有同性戀例外。如果你結婚了,那你就結婚了,”

Mary Bonauto,同性戀者反歧視聯盟民權項目主任,2003 年馬薩諸塞州案件的首席律師 古德里奇訴公共衛生部,關於法院對《婚姻保護法》的裁決。 “現在,已婚夫婦在聯邦政府面前享有平等的地位。”

任何州的已婚夫婦如果對法院推翻《婚姻保護法》的直接影響有疑問,可以聯繫 GLAD 的法律資訊熱線:1-800-455-4523;或者 [email protected];或透過線上聊天 www.gladlaw.org/rights/infoline-contact.

《捍衛婚姻法案》(DOMA)於1996年頒布,禁止所有合法結婚的同性伴侶根據聯邦法律獲得婚姻資格。該法案的影響和損害深遠,觸及聯邦法律的方方面面,從社會安全和家庭醫療假期到移民政策和納稅申報。

GLAD 向《捍衛婚姻法》提起了兩項多名原告的訴訟, 吉爾訴人事管理辦公室 2009年和 佩德森訴人事管理辦公室 2010年,贏得了兩項地區級判決和一項上訴勝利,為今天的最高法院裁決奠定了法律基礎。同性戀者辯護律師協會也協調了大規模的 法庭之友 努力支持 溫莎,由美國公民自由聯盟和 Paul Weiss Rifkind 律師事務所代表 Edith Windsor 提起的訴訟。

斯威斯洛表示:「恭喜我們在美國公民自由聯盟的同事和朋友,恭喜艾迪溫莎,祝賀美國平等權利基金會,祝賀佩里案的原告,祝賀加州人民。就像我們的 鰓 和 佩德森 作為原告,Edie 遭受了歧視的傷害。她和她的支持者贏得了歷史性的勝利,這將使夫妻能夠更好地保護彼此和他們的孩子。

GLAD 將在未來幾個月內致力於實施,並在法律問題澄清後向社區通報。

透過策略性訴訟、公共政策倡議和教育,同性戀倡議者和捍衛者在新英格蘭和全國範圍內致力於創建一個沒有基於性別認同和表達、愛滋病毒狀況和性取向的歧視的公正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