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 Madelyn B 的監護權
地位: 勝利
更新: 新罕布夏州最高法院 統治 2014 年 7 月 2 日,我們的客戶蘇珊·B 成為她與前伴侶梅麗莎·D 所生女兒的合法父母。十二歲的瑪德琳B 現在有機會與她認識了一輩子但十六個月沒見過的父母團聚。
在瑪德琳的生母梅麗莎切斷了她們之間的聯繫後,格拉德律師事務所和新罕布什爾州的共同律師凱薩·克魯斯科 (Kysa Crusco) 代表蘇珊努力確立她作為瑪德琳父母的合法身份。
案例背景:
GLAD 代表新罕布夏州一位非親生母親 SB 的案件。她的前伴侶 MD 已阻止她探望他們 12 歲的女兒超過 16 個月。 SB 和 MD 從 2002 年 MB 出生起共同撫養她,直到她 6 歲,之後分居,又共同撫養了她 5 年多。 MB 出生時,這對夫婦還不能結婚或領養——而結婚或領養都無法確立 SB 的合法父母關係。因此,監護權是確立 SB 與女兒合法關係的唯一方法。
今年早些時候,MD 在家庭法庭上終止了監護權,切斷了兩人之間的聯繫,並開始為她的新丈夫辦理收養 MB 的手續——這實際上是想把 SB 從她女兒的生活中抹去。 SB 急需幫助,於是聯繫了 GLAD 答案.
在 GLAD 的代理下,SB 正在盡一切合法努力再次見到她的女兒——包括反對終止監護權、提交請願書以確立她的父母權利以及尋求幹預收養程序。
2014年4月,SB的案件在新罕布夏州最高法院開庭審理,其代理律師為GLAD律師Janson Wu和Crusco律師事務所的Kysa M. Crusco。法院於2014年7月2日裁定SB為合法父母。
除了代表我們的客戶提交簡報外,GLAD 還協調了兩項 法庭之友 簡報:來自全國各地的 19 位家庭法教授提交了一份簡報,支持 SB 的法律立場,LGBT 和輔助生殖技術 (ART) 組織提交了一份簡報,解釋了保護透過 ART 建立的家庭的重要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