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該國法律和文化領域一個轟動的時刻, 最高法院裁定,美國同性伴侶無論居住在哪裡,都享有同等合法結婚權利 作為異性伴侶。

「今天的裁決為數百萬美國人和他們的家庭帶來了歡樂和解脫,」 GLBTQ 倡導者和捍衛者民權項目主任瑪麗·L·博諾托 (Mary L. Bonauto) 表示,她代表密西根州和肯塔基州的夫婦在法庭上辯論,挑戰他們所在州的婚姻禁令。

它提升了LGBTQ群體的權益,並重申法律不能僅僅因為LGBTQ群體的身份而對其進行歧視或絕對排斥。任何裁決都無法消除長期以來困擾善良人們的偏見和刻板印象,但它可以極大地幫助人們發現彼此共同的人性。

引自 決定.

這項歷史性裁決是四十多年來法律挑戰、草根行動、立法倡議和公眾輿論持續變化的結晶。 1999年,佛蒙特州最高法院率先裁定婚姻排除令違反憲法,並正式開啟了民事結合的先河。 2004年,由於同性戀者反歧視聯盟(GLAD)律師事務所的「古德里奇訴公共衛生部」案(博諾託也參與了此案的辯護),馬薩諸塞州成為美國第一個允許同性伴侶合法結婚的州,開啟了婚姻平等的持續增長勢頭。

「在這個時候走到這一步並非必然,」 GLAD Law 執行董事 Janson Wu 說。 「這一切的發生是因為全國各地的人們——無論男女老少,無論 LGBT 還是異性戀,無論宗教人士還是商界人士——都挺身而出,捍衛公平,捍衛他們的家人和朋友,並勤勉而有策略地努力,將同性伴侶納入婚姻。這是一場充滿希望、毅力和智慧的運動。”

4月28日,博諾托就法院提出的第1個問題進行辯論:「第十四修正案是否要求一個州批准兩個同性之間的婚姻?」她代表密西根州的艾普麗爾·德波爾和傑恩·羅斯,為他們以及原告肯塔基州夫婦蒂姆·洛夫和勞倫斯·伊松扎、莫里斯·布蘭查德和多米尼克·詹姆斯以及全國忠誠相愛的夫婦。

Ropes & Gray律師事務所合夥人道格拉斯·霍爾沃德-德里邁爾(Douglas Hallward-Driemeier)就法院提出的第二個問題作出了回應:「第十四修正案是否要求一個州承認兩個同性人士的婚姻,前提是他們的婚姻是在州外合法登記並履行的?」第二個問題今天也得到了有利的判決。

這四起案件的共同辯護律師包括 Lambda Legal(俄亥俄州)、全國女同性戀權利中心(田納西州)和美國公民自由聯盟(俄亥俄州的婚姻合法化和肯塔基州的承認合法化),以及來自肯塔基州、密西根州、俄亥俄州和田納西州的優秀私人律師。

自2004年以來,繼麻薩諸塞州之後,另有36個州、哥倫比亞特區、波多黎各聯邦和美國屬地關島透過法院案件、立法和投票表決的方式,允許同性伴侶合法結婚。值得注意的是,2013年,最高法院在「美國訴溫莎案」中推翻了聯邦《婚姻保護法》(DOMA)。這項判決為聯邦地區法院和上訴法院一系列成功的判決打開了大門,這些判決在全國範圍內確認了同性伴侶的結婚自由。

博諾托是密西根州德布爾訴斯奈德案(DeBoer v. Snyder)的法律團隊成員,其律師團隊還包括達娜·內塞爾(Dana Nessel)、卡羅爾·斯坦亞(Carole Stanyar)、肯尼斯·莫吉爾(Kenneth Mogill)和羅伯特·塞德勒(Robert Sedler)。她也為全國各地眾多溫莎案後婚姻案件提供策略諮詢,組織法庭之友意見書,並與威爾默平和而德律師事務所(WilmerHale)一起為格拉德律師事務所(GLAD Law)提交了法庭之友意見書。格拉德律師事務所對《捍衛婚姻法》(DOMA)的挑戰——吉爾訴人事管理局(Gill v. OPM)和佩德森訴人事管理局(Pedersen v. OPM)——均由博諾托案牽頭,並促成了三家聯邦法院首次及其他早期裁定《捍衛婚姻法》違憲,為溫莎案奠定了基礎。

美國成為世界上第20個同性伴侶可以在全國合法結婚的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