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戀倡議者和捍衛者組織很高興地宣佈出版一份新出版物,旨在幫助已婚同性伴侶維護他們在社會保障下的權利,同時該組織繼續努力推翻聯邦婚姻保護法(DOMA)第 3 條,該條款阻止聯邦承認同性婚姻。.

“「《婚姻保護法》禁止已婚同性伴侶享有重要的社會安全福利,即使他們整個工作生涯都在繳納社會安全金,其他已婚夫婦也能毫無爭議地享受這些福利,」資深律師維姬亨利說。 ”我們認為這違反憲法,因此我們提起訴訟,希望推翻這項歧視性法律。目前,我們已經概述了符合條件的伴侶可以採取的措施,以維護自己的權利,並有可能在《婚姻保護法》被法院推翻或被國會廢除後,追溯獲得福利。“

由於《婚姻保護法》第三條禁止聯邦政府承認同性婚姻,合法結婚的同性伴侶無法享受幫助其他伴侶和家庭的聯邦計畫。在社會安全保障方面,《婚姻保護法》禁止同性婚姻中的配偶申請原本可以享有的社會安全福利,包括:

• 配偶福利
• 配偶殘障福利
• 一次性死亡撫卹金
• 遺屬撫卹金

例如,在 GLAD 的原告 Randy Lewis-Kendall 吉爾訴人事管理辦公室訴訟中,他失去了配偶羅布,但被剝奪了一筆本可以幫助他支付羅布葬禮費用的死亡撫卹金。赫伯·伯蒂斯,另一位 鰓 原告在配偶約翰費里斯 (John Ferris) 過世後也被拒絕發放一次性撫卹金,此外還被拒絕發放遺屬撫卹金,這筆撫卹金本來可以使其每月固定收入增加 $700.00。.

GLAD 的新出版物,, 社會安全福利與婚姻保護法:我現在能做些什麼來維護我的權利嗎?當然可以!, ,詳細說明了同性伴侶根據《婚姻保護法》被拒絕的各種福利、如何立即申請這些福利、如何對基於《婚姻保護法》的福利拒絕提出上訴,以及如何在法律挑戰懸而未決時保持上訴有效以維護您的權利。.

另外 吉爾訴人事管理辦公室, ,最快可能在明年由美國最高法院審理,GLAD 也在訴訟 佩德森訴人事管理辦公室, 這是我們第二次挑戰《捍衛婚姻法》第三條。上個月,聯邦地區法院法官瓦妮莎·L·布萊恩特(Vanessa L. Bryant)在佩德森(Pedersen)一案中作出裁決,成為最新一位宣布《捍衛婚姻法》違憲的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