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執法人員 家 » 學校執法人員 地位: 勝利 2020 年 2 月 3 日:GLAD 民權項目主任 Mary L. Bonauto 提交了反對 LD 1791 的證詞, 允許某些退休執法人員和受過訓練的執法人員擔任學校保全人員的法案. 該法案將允許學校管理人員僱用經過培訓的執法人員作為學校的「學校保安人員」。 相關文件 GLAD 證詞 相關內容 常見問題:馬哈茂德訴泰勒案後緬因州的教育 2025 年 12 月 12 日 最高法院關於 LGBTQ+ 書籍的裁決對緬因州意味著什麼? 閱讀更多 民權組織敦促學生、家長和教職員工在開學前了解自己的權利 2025 年 8 月 26 日 一份全面的指南,涵蓋從 LGBTQ+ 和移民學生的權利到教職員工言論自由和學生抗議的內容。 閱讀更多 緬因州的種族包容課程 更新:LD957 於 2026 年 1 月 11 日生效。 LD1202 和 LD1474 於 4 月 16 日簽署成為法律… 閱讀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