勝利! 2017年12月1日,佛蒙特州最高法院 判決支持莎拉辛諾特 (Sarah Sinnott) 的訴求,她的前伴侶試圖阻止她與他們共同收養的女兒建立關係。這項決定對許多家庭來說是向前邁出的重要一步,包括父母未婚的家庭、父母一方與孩子沒有遺傳關係的家庭,或像本案中父母一方正式收養孩子而另一方沒有收養孩子的家庭。

這項裁決以兒童為中心,法律也應如此。它所保護的親子關係是建立在愛的連結之上,而非基於法律程序。現實情況是,佛蒙特州的兒童與其他地方一樣,在許多不同類型的家庭中成長。所有兒童都需要並享有保護、安全和穩定。這項裁決承認了這一點,正如全國越來越多的法院開始這樣做一樣。這是佛蒙特州兒童保護工作向前邁出的一大步。 —— GLAD 跨性別權利計畫主任 Jennifer L. Levi 

更新 7/1/17:該案於 2016 年 5 月在佛蒙特州最高法院審理,目前正在等待裁決。

GLAD 代理的是佛蒙特州一位非親生母親 Sarah Sinnott 的案例。她的前伴侶試圖破壞 Sarah 與兩個孩子的關係。這位前伴侶最初收養了一個從危地馬拉出生的孩子,後來她和 Sarah 決定再要一個孩子。由於複雜的法律和後勤原因,這位前伴侶是唯一的養父母。兩位女士共同撫養了 7 年,分手後也繼續共同撫養孩子很長一段時間。

GLAD 與當地律師 Sarah Starr 一起在佛蒙特州最高法院辯稱,Sarah 符合父母的合法定義,有權根據佛蒙特州的《親子法》尋求監護權。

案件背景

我想讓孩子們知道,我以及我的大家庭將在他們的一生中持續給予他們愛與支持。我希望我的子女的父母身分能夠得到法律認可。 ——莎拉‧辛諾特

莎拉·辛諾特(Sarah Sinnott)在紐約州出生長大,但多年前就被佛蒙特州的自然美景和友好的社區所吸引。 28年來,她致力於服務幼兒家長,幫助年輕家庭、移民家庭以及各類家庭創造健康快樂的家庭環境。

自2003年起,莎拉與珍妮佛‧佩克 (Jennifer Peck) 相戀七年多,感情深厚,忠貞不渝。她們相遇時,珍妮佛正在撫養她收養的孩子(E)。在珍妮的鼓勵下,莎拉很高興被稱為“媽媽”,並與珍妮共同撫養孩子。兩位女士認為,E 應該有個兄弟姐妹,於是珍妮在 E 兩歲時收養了 S。這兩起收養事件均為跨國收養。

S出生後,Sarah休了產假,承擔了換尿布、夜間餵奶、看醫生以及照顧嬰兒早期階段所需的所有工作,同時還要照顧蹣跚學步的孩子。她還要帶孩子上學、去托兒所、探望大家庭,以及帶他們去家庭度假。

莎拉在珍妮與莎拉交往期間,以及在兩人分手後的三年多時間裡,一直與珍妮共同撫養孩子。兩人自願協商共同監護權,但隨著時間的推移,珍妮逐漸退縮。探視變得斷斷續續,孩子們的老師被告知不要與莎拉聯絡。莎拉深知穩定和連續性對孩子們(尤其是被收養的孩子)生活的重要性,因此她盡力透過電話、簡訊、電子郵件以及允許的探訪等方式與莎拉保持聯繫。

「我想讓孩子們知道,我和我的家人會在他們的一生中持續不斷地給予他們愛與支持,」莎拉說。 “我希望我的子女的家長身份能夠得到法律的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