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妮佛·L·萊維是跨性別和酷兒權益高級主管,也是一位在跨性別法律問題方面享有盛譽的專家。萊維積極參與反對川普總統反LGBTQ+行政命令的鬥爭。 塔爾博特訴美國案, 她正在就川普第二任總統任期內禁止跨性別者加入或服役的禁令提起訴訟。萊維也是三起訴訟的共同律師,這些訴訟挑戰了一項試圖強制將監獄中的跨性別女性關押在男性監獄的行政命令。他們曾領導針對川普第一任政府在兩屆任期內實施的軍事禁令的法律鬥爭。 多伊訴川普案 和 斯托克曼訴川普案.
Levi 的角色是州立法和政策改革的架構師和倡導者。他們的工作還包括挑戰提交法院的新法律問題或解釋。 Levi 曾代理客戶處理過挑戰不當醫療服務拒絕的案件,包括挑戰州政府對跨性別者醫療保健的禁令和限制,以及對跨性別者在監獄和看守所的不當安置。 Levi 參與的其他具有里程碑意義的跨性別權利案件包括:
羅莎訴帕克西岸案,這是代表一名跨性別女性根據聯邦平等信貸機會法被拒絕銀行貸款而提起的訴訟,為最近最高法院的裁決奠定了基礎 博斯托克訴克萊頓縣;
奧唐納貝恩訴國稅局局長案 (2010 年)規定,與性別轉換相關的醫療保健有資格獲得醫療稅收減免;
Doe訴Clenchy案 (2014 年),第一家州高等法院裁定跨性別女孩必須以女孩的身份完全融入公立小學,包括充分和平等地使用衛生間。
萊維在兩起具有里程碑意義的婚姻平權案件中擔任共同辯護律師,為馬薩諸塞州的同性伴侶贏得了結婚自由(古德里奇訴公共衛生部,2003)和康乃狄克州(克里根訴公共衛生部, 2008 年),並主導了多起重要的家庭法案件,為 LGBTQ+ 父母家庭確立了重要的保護措施,包括 辛諾特訴佩克 和 米勒-詹金斯訴米勒-詹金斯案,均由佛蒙特州最高法院判決。
Levi是西新英格蘭大學的法學教授,也是《跨性別家庭法:有效辯護指南》(2012年)的合編者。她畢業於芝加哥大學法學院,曾擔任美國第一巡迴上訴法院尊敬的Michael Boudin法官的法律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