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子關係 | 緬因州
什麼是緬因州親子法?
緬因州親子關係法案 (MPA) 是一套州法律,於 2016 年通過,並於 2021 年強化。該法案明確並擴展了個人合法證明為子女父母的方式。 MPA 規定了哪些人有權證明其合法親子關係以及如何證明其合法親子關係。請參閱: 第 19-A 條第 1851 款:親子關係的確立.
具體而言,《多種族保護法》(MPA)旨在確保LGBTQ+父母的子女獲得更強有力的保護和平等待遇。該法律允許許多LGBTQ+父母透過簡單的表格——親子關係確認書(AOP)——來確立親子關係,確保LGBTQ+父母能夠在孩子出生時或年滿18歲之前的任何時間確立與孩子之間的法律關係。
MPA 也為透過輔助生殖和代孕出生的孩子提供了一條獲得親子關係的便捷途徑。
親子關係是什麼意思?
「親子關係」表示您在各方面都是孩子的合法父母。親子關係賦予您一系列權利(例如,醫療或教育方面的決策權,在與孩子的另一方父母分離時享有撫養時間),同時也承擔著責任(例如,提供醫療保險、滿足基本生活需求、支付子女撫養費)。穩固的合法親子關係對於孩子的長期穩定和福祉至關重要。
為什麼快速確認親子關係很重要?
孩子出生後儘快確立親子關係,可以確保孩子在各方面都與父母緊密相連,並讓所有與孩子生活相關的人都能更清晰地了解情況。例如,確立親子關係可以讓父母在孩子早期做出任何醫療決定,確保孩子獲得保險金或繼承權,並在父母分居時保護他們的父母權利。
緬因州家庭如何根據 MPA 確認親子關係?
MPA 規定緬因州居民可以透過以下方式確認其親子關係:
- 生育(代孕除外)
- 採用
- 確認(透過簽署親子關係確認書)
- 推定(包括婚姻推定)
- 遺傳連結(精子或卵子捐贈者除外)
- 事實親子關係
- 透過輔助生殖技術實現預期親子關係
- 透過妊娠載體協議實現預期的親子關係
- 裁決(法院命令)
此外,法院可以接受在偽證處罰下作出的親子關係承認,或者法院可以將親子關係認定給違約方,只要該方已收到訴訟的適當通知(見 19-A 夫人 §1841 和 第1842條).
誰是預期父母?
預期父母是指同意接受輔助生殖並有意成為孩子父母的人,或根據代孕協議成為預期父母的人。理想情況下,同意接受輔助生殖並有意成為父母的人會以書面形式記錄其意願,但法律也允許其他方式證明其意願。
誰是推定父母?
推定父母是指因特定情況或關係而獲得法律承認的非親生父母。推定父母透過簽署有效的親子關係確認書、透過裁決或根據《家庭法典》(MPA)的其他規定,被確立為合法父母。
如果以下任何一項屬實,您就是推定的父母:
- 孩子出生時,您與孩子的親生父母結婚;
- 您與孩子的親生父母結婚,且孩子在婚姻因死亡、婚姻無效或離婚而終止後 300 天內出生;
- 您試圖與孩子的親生父母結婚,且孩子是在無效婚姻期間或婚姻因死亡、婚姻無效或離婚而終止後 300 天內出生的;
- 您在孩子出生後與孩子的父母結婚,主張親子關係並在出生證明上被列為父母;或者
- 從孩子出生或被收養之日起至少兩年內,您與孩子住在同一家庭,並公開將孩子視為自己的孩子,並承擔孩子人身、經濟或監護責任。
誰是事實上的父母?
事實父母是基於與孩子關係而產生的父母關係。確立事實父母關係需要法院判決。您可以透過提供清晰且令人信服的證據,證明您已在孩子的生活中完全、永久地承擔起父母角色,並承擔起堅定、負責的義務,向法院申請確立您的事實父母關係。要做出這項裁定,法院必須確定以下所有事項:
- 您與孩子一起生活了相當長一段時間;
- 您始終如一地照顧孩子;
- 您和孩子之間已經建立了一種親密的依賴關係,這種關係是由孩子的另一位家長培養或支持的,並且您和另一位家長已經理解、承認或接受這種關係,或者表現得像您是孩子的家長一樣。
- 您承擔起對孩子全部和永久的責任,不期望獲得經濟補償;
- 與孩子保持關係符合孩子的最大利益。
什麼是親子關係承認書?
聯邦法律要求各州提供一套簡易的民事程序,以便在孩子出生時確認其親子關係。這項簡易的民事程序就是「親子關係確認計畫」。
聯邦法規要求各州在醫院和州出生記錄機構提供親子關係確認服務。親子關係確認表格本身是一份簡短的宣誓書,簽署人確認他們希望成為合法父母,並享有所有親子關係的權利和責任。孩子的生父也必須在表格上簽字,父母雙方都必須提供一些關於自己的人口統計資料。
簽署親子關係確認書,即確立了當事人的合法父母身份,並會簽發或修改孩子的出生證明,以反映該合法的親子關係。經妥善簽署的親子關係確認書具有法院命令的約束力,應在所有州視為有效。
我如何透過親子關係確認書來確認我的親子關係?
您可以透過簽署緬因州衛生與公共服務部 (MEH) 的一份表格(即親子關係確認書 (AOP))自願確認孩子的親子關係。親子關係確認書必須由親生父母和另一位父母(即透過親子關係確認書確認親子關係的人)簽署。另一位父母可以是遺傳學父母(精子或卵子捐贈者除外)、透過輔助生殖或代孕協議出生孩子的預期父母,或推定父母(請參閱上文推定父母的定義)。
簽署親子關係確認書是自願的,可以在孩子出生後不久在醫院辦理,也可以在孩子年滿18歲之前透過聯繫緬因州衛生與公眾服務部辦理。以下是VS-27-A表格的樣本: 親子關係確認書(AOP).
親子關係確認書必須經過公證。為確保其有效性,必須以口頭和書面通知簽署該表格的人員,以解釋簽署親子關係確認書所產生的法律後果、權利和責任。如果親生父母或非親生父母一方不願簽署此表格來為非親生父母確認親子關係,則他們任何一方均可嘗試透過法院確認親子關係。
如果您對是否簽署親子關係確認書有任何疑問,請在簽署前諮詢律師。親子關係確認書相當於法院對親子關係的判決,而親子關係是一項重大的、終生的責任。
在什麼情況下我不能透過親子關係承認書來確定親子關係?
- 在另一方父母不是孩子的親生父母的情況下(例如,孩子被另一方父母收養),推定父母試圖確立親子關係時,必須透過裁決確立親子關係,而不能透過親子關係承認書確立親子關係。
- 如果有第三人被推定為父母,則不能透過親子關係確認書來確定親子關係,除非該人已提交親子關係否認書。
- 如果一個人透過與孩子一起居住並在孩子出生後的頭兩年內聲稱孩子是他自己的孩子來確立親子關係,那麼在孩子兩歲之前,他不能透過親子關係確認書來確立親子關係。
父母何時可以簽署親子關係確認書?
親子關係確認書可於孩子出生後簽署,直至孩子年滿18歲。親子關係確認書也可在孩子出生前完成,但需等到孩子出生後才生效。
如何撤銷親子關係承認書?
若您未婚,且簽署了親子關係確認書,您有60天的時間向法院申請撤銷或收回該確認書。如果您提交該確認書的時間已超過60天,但未滿兩年,您仍可向法院申請對該確認書提出異議,前提是:
- 你被騙了,說你是父母;
- 您被迫或被脅迫簽署該確認書;或
- 您或另一位家長所掌握的事實是錯誤的,讓您認為自己是家長。
如果您認為自己是父母,但其他人承認他們是孩子的父母,則同樣適用這些規則。
孩子兩歲之後,您就無法對這項承認提出質疑。
您需要向法庭證明承認親子關係的人不是孩子的父母。
如果您認為自己是孩子的父母,但在孩子出生時您無法得知,您可以對親子關係認定提出異議。從您發現自己可能是孩子的父母之日起,您有兩年的時間可以對親子關係認定提出異議。 這是唯一可以對兩年多前的親子關係承認書提出質疑的情況。
如果我不是親生父母怎麼辦?我該如何確立自己身為合法父母的身份?
MPA 包含多項條款,保護非親生父母。如果您是孩子的推定父母,或者您是透過輔助生殖或代孕協議所生孩子的預期父母,或者您與孩子有遺傳關係(精子或卵子捐贈者除外),您可以透過簽署親子關係確認書來確認親子關係。
一些非親生父母可以透過 MPA 的事實父母條款確立親子關係,該條款要求法院裁定該人為孩子的事實父母。
MPA 如何幫助人們透過輔助生殖技術受孕?
《輔助生殖法案》(MPA)為透過輔助生殖技術(即您未進行性交或使用代孕工具懷孕)出生的子女提供了重要的明確規定和保護。 MPA 確認配子捐贈者(例如精子或卵子捐贈者)不屬於透過輔助生殖技術懷孕的子女的父母。此外,MPA 也確認,同意接受輔助生殖並有意成為所生子女父母的人,即為合法父母,並可透過簽署親子關係確認書來確認其父母關係。
緬因州是否要求私人健康計劃提供生育護理保險?
是的,緬因州州長珍妮特·米爾斯於2022年5月2日簽署了LD 1539法案,即《提供生育護理服務的法案》。該法案適用於緬因州保險局監管的、2023年1月1日或之後簽發或續約的私人健康計畫。這包括提供受保健康計畫的雇主。一些雇主提供自保計劃,這些計劃不受緬因州保險局監管。
該法律要求所有在緬因州提供健康計劃的保險公司提供醫療幹預的保險,包括生育診斷護理、生育治療和醫學上必要的生育保護。
共同收養、第二父母收養(也稱為共同父母收養)和單親收養之間有什麼區別?
聯合收養是指夫妻雙方同時收養一個孩子。第二父母收養是指一方收養另一方的孩子。單親收養是指由一個人收養孩子。這三種收養方式在緬因州都是合法的。
如果我是已簽署親子關係承認書的父母,我還需要進行第二父母收養嗎?
不。簽署了親子關係確認書的父母無需再進行第二次收養來確立親子關係。親子關係確認書根據州法律確立了合法的親子關係,相當於州法律下的法院親子關係判決,並賦予您作為父母的所有權利和義務。根據聯邦法律,親子關係確認書相當於司法親子關係判決書,應在所有州得到承認。
由於擴大親子關係確認書的取得管道是一項新興發展,有些父母可能更願意在親子關係確認書的基礎上,甚至代替親子關係確認書,完成第二父母收養。為了了解最適合您家庭的方案,建議您尋求個人化的法律諮詢。
MPA 如何處理代孕問題?
《孕產婦權利法案》(MPA)對如何透過代孕協議確立親子關係做出了詳盡的規定。在開始任何透過代孕程序懷孕的醫療程序之前,您必須持有一份符合該法規所有要求的書面簽名協議。該協議由您、任何其他預期父母、代孕者及其配偶(如適用)共同簽署。該協議將確立您是孩子的父母,而代孕人及其配偶(如適用)不享有父母權利或義務。
要簽訂代孕協議,必須滿足以下所有條件:
- 代孕媽媽必須年滿 21 歲並且曾經生育過孩子。
- 所有預期父母和代孕媽媽都必須完成醫療評估和心理健康諮詢,
- 為了達成協議,預期父母和代孕媽媽必須由不同的律師代理,而代孕媽媽的律師費必須由預期父母支付。
法律要求代孕協議必須包含若干條款才有效,例如允許代孕者在懷孕期間自行做出健康和福利決定,並要求預期父母支付所有相關的醫療費用。
緬因州人可以使用基因相關的妊娠載體嗎?
是的。如果攜帶者是家庭成員,他們可以使用自己的配子或遺傳物質作為懷孕載體。非家庭成員不能成為遺傳妊娠載體。除此之外,遺傳和非遺傳攜帶者適用相同的法律,包括需要簽訂有效協議。
如果我還沒結婚怎麼辦?
《緬因州兒童保護法》明確規定,每個孩子都享有與其他孩子同等的權利,無論父母的婚姻狀況或孩子的出生情況如何。 《緬因州兒童保護法》不因父母的婚姻狀況而有所區別,旨在平等對待所有緬因州家庭。
如果我是跨性別或非二元性別者怎麼辦?
《緬因州兒童保護法》明確規定,每個孩子都享有與其他孩子同等的權利,無論父母性別或出生情況如何。 《緬因州兒童保護法》未使用諸如母親或父親之類的性別術語,而是包容所有性別。 《緬因州兒童保護法》不根據父母的性別進行區分,旨在平等對待所有緬因州家庭。
一個孩子可以有兩個以上的法定父母嗎?
是的。根據《多子女監護法》,如果認定孩子有超過兩名法定父母會對孩子造成不利影響,法院可以認定孩子有兩名以上的法定父母。在確定對孩子造成不利影響時,法院會考慮多種因素,例如潛在父母與孩子的關係性質、如果父母關係不被承認會對孩子造成的傷害、每個人主張孩子親子關係的依據以及其他公平因素。
如果我需要協助解決親子關係問題,我該去哪裡?
與所有家庭法律問題一樣,我們建議您尋求個人化的法律諮詢。 GLAD Law Answers 可以提供相關信息,並推薦當地的執業律師。如果您有任何關於如何保護您家庭的問題,請填寫表格聯絡 GLAD Law Answers。 GLAD 法律問答 或致電 800.455.4523 (GL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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