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涅狄格州了解您的权利 - 第 12 页(共 12 页)- GLAD 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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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夫托波尔诉拉米

2011 年 1 月 5 日,康涅狄格州最高法院首次作出此类判决,裁定一对想要生孩子并通过代孕妈妈的男同性恋夫妇是孩子的合法父母,并且该州必须允许将这两名男子的名字写在出生证明上。

GLAD 提交了一份 法庭之友 就此案向康涅狄格州最高法院提交了一份简报,该案涉及通过妊娠代孕出生的儿童的非亲生父母的法律地位。这份简报由美国生殖医学协会、美国辅助生殖技术律师学会、康涅狄格州生育协会和新英格兰生育研究所代表提交,主张高等法院可以且应该通过签发出生前亲子关系令,并指示公共卫生部签发反映这些儿童共同亲子关系的出生证明,来确认这些儿童与其预期父母之间的法律关系。

GLAD 的律师团队还包括 Horton, Shields and Knox 律师事务所的 Ken Bartschi 和 Karen Dowd、Lambda Legal 律师事务所的 Tom Ude 以及 Weltman Law Group 律师事务所的 John Weltman 和 Scott Buckley。Raftopol 夫妇的律师代表是康涅狄格州费尔菲尔德的 Victoria Ferrara。

Patino 诉 Birken Manufacturing Co.

同性恋者反歧视联盟 (GLAD) 和康涅狄格州就业律师协会 (CELA) 对康涅狄格州最高法院于2012年5月4日做出的一项裁决表示赞赏。该裁决规定,如果雇主未能保护员工免受基于性取向的骚扰,则应承担责任。在 Patino诉Birken制造公司 (案卷编号 18441),法院还维持了陪审团对原告 Luis Patino 的 $95,000 的裁决。

帕蒂诺受雇于被告担任机械师期间,曾数年遭受辱骂,包括“基佬滚回家”和“基佬滚出去”。他还遭受过英语、西班牙语和意大利语的辱骂,例如“pato”、“maricon”、“pira”和“homo”。法院确认员工可以就工作场所的反同性恋骚扰起诉雇主,驳回了被告关于工作场所骚扰索赔仅限于性骚扰的论点。

GLAD 和 CELA 提交了一份 法庭之友 代表康涅狄格州七个民权组织发表简报:非裔美国人事务委员会、残疾人权利中心、康涅狄格州商业机会联盟、康涅狄格州西班牙裔律师协会、康涅狄格州跨性别倡导联盟、妇女地位常设委员会和三角社区中心。

在敦促法院根据康涅狄格州法律为反同性恋工作场所骚扰案件提供保障时,该简报强调了科学文献,证明歧视事件(包括基于性取向和种族的歧视)可能直接导致精神和身体伤害。

原告路易斯·帕蒂诺 (Luis Patino) 的代理律师是哈特福德的乔恩·L·肖恩霍恩 (Jon L. Schoenhorn)。法庭之友意见书由马萨诸塞州波士顿的 GLAD 律师事务所的本·克莱因 (Ben Klein) 和纽黑文的 Garrison, Levin-Epstein, Chimes, Richardson & Fitzgerald, PC 律师事务所的妮娜·T·皮罗蒂 (Nina T. Pirrotti) 撰写。

Pedersen 等人诉人事管理办公室等人

2013 年 6 月 26 日,美国最高法院裁定《保护婚姻法》第 3 条违宪 温莎诉美国案

2012 年 7 月 31 日——康涅狄格州联邦地区法院法官布莱恩特裁定《捍卫婚姻法案》违宪。

2012 年 7 月 4 日,布莱恩特法官发布命令,驳回 BLAG 的中止诉讼动议。

众议院领导层通过两党法律顾问小组 (BLAG) 于 2012 年 6 月 20 日提交了中止诉讼的动议。原告于 2012 年 6 月 22 日提交了反对中止动议的动议。

2011 年 7 月 15 日更新:GLAD 代表原告提交简易判决动议

2011 年 2 月 23 日更新:司法部宣布不会在 佩德森

2010 年 11 月 9 日,GLAD 提交 佩德森诉 OPM这是第二起重大的多原告诉讼,质疑联邦婚姻保护法(DOMA)第 3 条的合宪性以及政府拒绝向已婚男女同性恋夫妇提供保护和责任的行为。

佩德森诉 OPM 专门针对康涅狄格州、佛蒙特州和新罕布什尔州的已婚夫妇。

克里根和莫克诉康涅狄格州公共卫生部

2008 年 10 月 10 日星期五,康涅狄格州最高法院裁定,男女同性恋伴侣有权享有完全的婚姻平等。

2004年8月25日,同性恋者反歧视联盟(GLAD)代表康涅狄格州八对在康涅狄格州麦迪逊市被拒领结婚证的同性恋伴侣提起诉讼,质疑该州歧视性地剥夺同性伴侣的婚姻权利。原告伴侣的婚姻关系持续了10至30年,其中许多人育有子女,他们认为只有婚姻才能为他们提供家庭安全生活所需的保障和福利。被告是负责监督所有婚姻登记的公共卫生部(DPH)和麦迪逊镇人口统计登记员Dorothy C. Bean。

康涅狄格州家庭研究所和两名镇书记员曾提出动议介入此案。纽黑文高等法院法官帕蒂·詹金斯·皮特曼驳回了这些动议。书记员撤回了上诉,但家庭研究所向康涅狄格州最高法院上诉,最高法院于2006年8月15日作出裁决,维持了初审法院的驳回决定。

GLAD 提交了一份简易判决动议,并就案件本身的实质内容提交了详尽的辩护状。此外,我们还提交了一份由 25 位法庭之友签名的支持我们立场的法庭之友辩护状。辩护方司法部长提交了一份答辩状,并提交了 4 份反对法庭之友辩护状。简易判决动议的辩论于 2006 年 3 月 21 日在纽黑文高等法院进行了审理。

2006年6月12日,皮特曼法官驳回了原告的动议,裁定禁止同性伴侣结婚并不违反康涅狄格州宪法。原告就此判决向康涅狄格州最高法院上诉。

2007 年 5 月 14 日,GLAD 高级律师 Ben Klein 在康涅狄格州最高法院就此案进行口头辩论。

Brindamour等人诉曼彻斯特教育委员会

GLAD利用康涅狄格州关于性取向和婚姻状况的反歧视条款,帮助康涅狄格州曼彻斯特市的一群教师和学校管理人员为其同性伴侣争取保险福利。这些教育工作者申请了这些福利,但遭到拒绝——这些福利构成员工薪酬的很大一部分。GLAD认为,扣留这些福利相当于同工不同酬,这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在歧视诉讼待决期间,曼彻斯特教育委员会批准了学校管理人员和教师的新合同,其中包括为同性恋员工的伴侣提供医疗保险。曼彻斯特董事会于2003年11月18日批准了管理人员合同,教师合同则经仲裁达成一致,并于11月17日由仲裁员正式认证。.

Brindamour等人诉曼彻斯特教育委员会

GLAD利用康涅狄格州关于性取向和婚姻状况的反歧视条款,帮助康涅狄格州曼彻斯特市的一群教师和学校管理人员为其同性伴侣争取保险福利。这些教育工作者申请了这些福利,但遭到拒绝——这些福利构成员工薪酬的很大一部分。GLAD认为,扣留这些福利相当于同工不同酬,这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在歧视诉讼待决期间,曼彻斯特教育委员会批准了学校管理人员和教师的新合同,其中包括为同性恋员工的伴侣提供医疗保险。曼彻斯特董事会于2003年11月18日批准了管理人员合同,教师合同则经仲裁达成一致,并于11月17日由仲裁员正式认证。.

Brett等人诉西哈特福德镇

GLAD成功挑战了西哈特福德镇市政游泳池的歧视性政策。该政策试图将同性伴侣及其子女排除在家庭会员折扣之外。2002年11月,西哈特福德镇议会以5比4的投票结果批准了一项和解协议,解决了五对未婚伴侣长期以来提出的歧视投诉。这些伴侣声称,该镇拒绝向他们提供名为“基石水上运动中心”(Cornerstone Aquatics Center)的游泳池的优惠’家庭’会员价格,对他们的家庭不公平。新批准的政策确保所有家庭和住户都能享受相同的价格,并允许所有儿童免费使用游泳池。此外,该镇还支付了部分伴侣的律师费。此前,家庭会员价格仅提供给已婚夫妇或父母。父母的定义包括继父母、法定父母和养父母,但不包括同性伴侣或与非婚伴侣共同抚养子女的人。对于大多数家庭来说,费用差异高达数百美元。.

该案自1998年11月首次提交至康涅狄格州人权与机会委员会(CHRO)以来一直悬而未决。在律师莫琳·墨菲的协助下,GLAD赢得了CHRO的裁决,该裁决认定州反歧视法要求该镇为其游泳池设施提供平等的使用权和价格。此案后来被移送至高等法院,双方就简易判决动议展开了辩论。.

美国童子军诉怀曼案

GLAD 致力于阻止美国童子军 (BSA) 因其基于性取向的歧视而获得参与康涅狄格州政府雇员慈善活动的特殊权利。我们早在 2000 年初就参与了此事,当时 GLAD 向康涅狄格州人权与责任委员会 (CHRO) 提交了一份简报,解释称,尽管 BSA 可以与其他团体平等使用公共设施,但他们不得享有任何特殊权利。因此,GLAD 辩称,除非 BSA 像其他所有团体一样,认同非歧视政策才能参与州政府的慈善活动,否则 BSA 没有资格参与。

在很大程度上,基于同性恋者反同性恋联盟(GLAD)的分析,康涅狄格州首席人权官(CHRO)裁定,将黑人同性恋组织(BSA)纳入竞选活动将违反州法律。在被告知无法参与竞选活动后,黑人同性恋组织向联邦法院起诉州审计长。由于被剥夺了作为当事人出庭的权利,GLAD代表我们自己、康涅狄格州妇女教育与法律基金会(CWEALF)以及康涅狄格州LGBT公民权利联盟提交了一份法庭之友陈述,认为将黑人同性恋组织排除在竞选活动之外是合理的。康涅狄格州美国地方法院对此表示同意,裁定该州因黑人同性恋组织反同性恋政策而将其排除在竞选活动之外,并未侵犯其宪法权利。

美国黑人同性恋协会(BSA)向联邦第二巡回上诉法院提起上诉。同性恋者反歧视联盟(GLAD)再次代表我们、康涅狄格州白人同性恋自由联盟(CWEALF)和康涅狄格州联盟提交了一份法庭之友陈述,向上诉法院辩称,康涅狄格州根深蒂固的法律禁止歧视群体使用州立机构。法院驳回了BSA的上诉,确认了GLAD的立场,即只要BSA继续奉行反同性恋政策,州政府就不能给予其特殊权利。美国最高法院拒绝复审此案,维持了下级法院的裁决。

关于“Z宝宝”案及一项关于收养事宜中儿童最佳利益的法案

GLAD通过在法庭上的努力以及协助活动人士起草立法,帮助康涅狄格州实现了第二父母收养。1998年4月,GLAD在康涅狄格州最高法院就“Z宝宝案”提交了一份法庭之友意见陈述书,该案提出了康涅狄格州是否允许第二父母收养的问题。最高法院裁定,康涅狄格州的收养法不允许这种程序,因此必须依靠立法机关来解决这一严峻问题。GLAD继续倡导,与康涅狄格州的活动人士合作,推动立法以解决“Z宝宝案”中指出的问题。康涅狄格州立法机关于2000年通过了第二父母收养法案。.

关于 John/Jane Doe

2000年11月,康涅狄格州人权与机会委员会(CHRO)发布了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裁决,宣布所有跨性别者均受康涅狄格州性别歧视禁令的保护。CHRO援引了近期保护跨性别者的案件,其中包括两起由同性恋者反歧视联盟(GLAD)提起的案件,并采纳了康涅狄格州法律的解读,将更广泛的人群纳入其中,并写道:“……我们的目标是确保每个人都能得到公正的对待——无论跨性别者或非跨性别者、男性或女性、异性恋或同性恋、黑人或白人、富人或穷人——从而承认每个人都是我们伟大人类大家庭中独特且有价值的成员。” GLAD代表其自身、康涅狄格州LGBT公民权利联盟、康涅狄格州妇女教育与法律基金、人权运动组织、国家LGBTQ权利中心、FTM国际组织和性别政治行动委员会提交了本案的诉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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