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項調查進一步證明,緬因州多年來一直在將殘疾兒童送入收容機構,而不是在社區提供必要的支持。

美國司法部對緬因州兒童行為健康系統進行的調查發現,該州存在許多失職行為,導致殘疾兒童面臨被隔離和送入機構的重大風險,違反了《美國殘疾人法案》。司法部在最高法院作出這項具有里程碑意義的裁決23週年之際發布了調查結果。 奧姆斯特德訴LC該裁決認為,將殘疾人不必要地隔離在機構環境中違反了《美國殘疾人法案》。然而,司法部的調查 結論 “緬因州不必要地將患有精神健康和/或發育障礙的兒童隔離在精神病院、住院治療機構和州立青少年拘留所。” 調查結果函, 司法部結論:
  • 緬因州以社區為基礎的行為健康系統未能提供足夠的服務。結果,每年有數百名兒童被不必要地隔離在機構中,而其他兒童則面臨被送入機構的嚴重風險。
  • 「兒童無法在家中和社區獲得行為健康服務——這些服務是州政府透過醫療補助計劃(MaineCare)向家庭宣傳的一系列現有計劃的一部分,但並沒有以有意義或及時的方式提供。”
  • “緬因州有行為健康需求的兒童有資格並且適合享受州政府提供的一系列社區服務,但他們要么仍然被隔離,要么面臨被送進收容機構的嚴重風險。”
  • 緬因州的家庭和兒童絕大多數都願意在融合環境中接受服務。事實上,家長們表示,由於他們的孩子在緬因州內外的寄宿機構中遭受創傷、忽視和虐待,他們強烈希望孩子在家接受服務。
司法部強調的重大缺陷是緬因州兒童行為健康系統多年來投資不足的結果。為了應對這些缺陷,緬因州殘疾人權利組織、緬因州美國公民自由聯盟、同性戀、雙性戀、跨性別法律倡導者和捍衛者組織(GLAD)以及公共代表中心等組織聯盟一直在共同努力,倡導在州一級進行具體而緊迫的改革。該聯盟對該州未能在兒童之家和社區提供關鍵的行為健康服務表示嚴重關切,並正在與緬因州積極討論改進和鞏固現有服務的具體方法。以下聲明可歸因於: 緬因州美國公民自由聯盟法律總監卡羅爾‧加文 (Carol Garvan)  所有兒童都應該有機會在自己的社區過著富足充實的生活。為了實現這一目標,州政府必須提供關鍵的社區行為健康服務。由於州政府多年來對兒童行為健康系統的投入不足,我們不得不將殘障兒童不必要地送進機構——監獄、急診室、精神病院。這種隔離侵犯了殘疾兒童免受歧視的基本權利。 緬因州殘疾人權利組織法律總監 Atlee Reilly  儘管緬因州多年來一直關注此事,但其仍未正視其所面臨問題的嚴重程度、對一代青少年和家庭造成的重大傷害,以及如果不緊急解決兒童行為健康系統長期存在的缺陷,未來將持續增加的巨額成本。緬因州必須放棄昂貴且無效的機構解決方案,轉而採用一個能夠在家庭和社區中支持青少年的體系。 Mary L. Bonauto,GLBTQ 法律倡導者和捍衛者組織 (GLAD) 民權項目主任  年輕人在獲得所需的關懷和支持時擁有無限的潛力。緬因州長期以來未能提供所需的全部心理和行為健康護理服務,這已不是什麼秘密。正如司法部在2022年6月22日的調查結果函中所指出的,這導致人們更傾向於將青少年監禁在機構中,包括寄宿機構、精神病院和青少年拘留所長溪(Long Creek),而不是在家中和社區中與家人團聚。這是一場可以解決的危機,現在是時候採取行動了。 史蒂文·施瓦茨(Steven Schwartz),公共代表中心法律總監  兒童和青少年在自己的家中長大,在自己的社區生活,並與朋友和鄰居保持密切聯繫,才能茁壯成長。將他們轉移到遙遠的機構既昂貴又不必要,而且有害無益。包括鄰近的麻薩諸塞州和羅德島州在內的其他幾個州已經建立了一套全面的強化居家服務體系,讓孩子們在與家人和鄰裡學校相處的同時,也能接受所需的治療。緬因州也需要效仿。   背景 該州已註意到其兒童行為健康系統存在重大缺陷,該系統主要服務於符合緬因州醫療計劃資格的低收入兒童。 獨立評估 2018 年對該系統的調查發現了許多與司法部調查相同的缺陷,發現兒童行為健康服務在需要時無法提供,或者根本沒有提供。另一份 獨立評估 2020年對青少年司法系統的調查發現,許多青少年被拘留和監禁在長溪監獄,因為他們無法獲得適當的社區服務來滿足其行為和心理健康需求。由於多年來投資不足,青少年及其家庭的生存條件持續惡化。許多青少年無法隨時隨地獲得社區服務—例如在家中和學校獲得行為健康服務。如果州政府未能滿足兒童的心理和行為健康需求,他們的處境就更有可能升級為危機。這導致兒童被不必要地送入急診室、精神病院和監獄。結果,緬因州的青少年與社區和家庭分離,被送往遠離家鄉的機構。由於缺乏安全出院所需的服務,緬因州的青少年被長期困在醫院、急診室和危機處理中心。而緬因州繼續將兒童關進監獄,是因為該州未能為這些青少年提供適當的社區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