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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6日
(華盛頓特區,2014年10月6日)—美國最高法院今日駁回了第十巡迴上訴法院推翻猶他州同性婚姻禁令的裁決,從而維持該裁決以及俄克拉荷馬州的類似裁決。最高法院還駁回了第四巡迴上訴法院和第七巡迴上訴法院推翻維吉尼亞州、印第安納州和威斯康辛州同性婚姻禁令的裁決。
最高法院駁回了「基欽訴赫伯特案」的複審請求,維持了美國第十巡迴上訴法院2014年6月的裁決,該裁決認定猶他州禁止同性伴侶結婚的禁令違憲。今天的裁決意味著,猶他州、俄克拉荷馬州、科羅拉多州、堪薩斯州和懷俄明州(均位於第十巡迴上訴法院)的同性伴侶享有受憲法保護的結婚權利,並享有平等的婚姻待遇。
猶他州案件的原告夫婦分別是科迪·帕特里奇和勞裡·伍德、德里克·基欽和穆迪·斯貝蒂,以及凱特·卡爾和凱倫·阿徹。這幾對夫婦的律師包括鹽湖城律師事務所Magleby & Greenwood, PC的佩吉·湯姆西克、全國女同性戀權利中心(NCLR)的香農·明特、同性戀倡導與捍衛者組織(GLAD)的瑪麗·博諾托,以及霍金路偉律師事務所的前美國代理總檢察長尼爾·卡蒂亞爾。
「我們對今天的裁決感到激動不已,這意味著同性伴侶現在成為這個州的平等公民,」德里克·基欽說。 “我們很榮幸能夠參與這一歷史性時刻,並知道由於最高法院今天的裁決,同性伴侶及其家庭將不再遭受多年來在猶他州給眾多兒童和家庭造成巨大傷害的歧視和侮辱。這是一個偉大的日子,我們感謝所有為此付出努力的人。”
「最高法院今天的裁決是一場期待已久的勝利,這不僅對提起訴訟的勇敢伴侶而言,對整個猶他州都是如此,」湯姆斯克說。 “最高法院維持第十巡迴上訴法院的裁決,確保了猶他州的同性伴侶及其家庭將受到平等對待,並享有與其他家庭同等的保護和穩定。”
擔任NCLR法律總監的明特表示:“這對猶他州乃至整個國家來說都是巨大的進步。我們希望,全國各地其他待審的案件也能維護婚姻自由,使所有伴侶,無論身處何方或居住於何處,都能享有平等的公民待遇,並與其他美國人一樣,享有基本的家庭安全和保障。”
博諾托補充說:“這對猶他州和其他十個州的公民來說是個好消息,他們不再被剝奪結婚的權利,也不再被剝奪婚姻的尊嚴。這也向許多其他正在審議此案的法院發出了一個強有力的信號:沒有理由拖延並延續全國範圍內對同性伴侶的傷害。”
在美國最高法院於「美國訴溫莎案」中推翻聯邦《婚姻保護法》後,基欽案是聯邦地區法院在婚姻平權案件中取得的首場勝利,也是聯邦上訴法院的首場此類勝利。此後,其他三家聯邦上訴法院也判決支持同性伴侶的婚姻自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