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公共住宿场所”?

公共住宿场所是指向公众提供餐饮、服务、设施或商品的场所(NH RSA 354-A:2, XIV)。该定义范围较广,涵盖汽车旅馆、餐厅、休息区、高速公路和医院。

新罕布什尔州是否有反歧视法保护同性恋、双性恋和酷儿在公共场所免受歧视?

是的。新罕布什尔州禁止在就业、公共场所和住房方面进行性取向歧视的法律自1998年1月1日起生效(ee 诺玛·洛夫,《参议院通过同性恋公民权利法案;沙欣将签署》,福斯特出版社 每日民主报,1997年5月7日)。

法律是否保护公共场所的变性人?

是的,2018 年 6 月 8 日,州长克里斯·苏努努签署了第 1319 号众议院法案, 禁止基于性别认同歧视的法案该法案禁止在就业、公共场所和住房领域基于性别认同的歧视。该法案于2018年7月8日生效。该法案修订了新罕布什尔州《性别认同法典》第354-A条,将“性别认同”添加到受保护特征列表中。随着该法案的通过,新罕布什尔州加入了新英格兰地区其他五个州的行列,禁止跨性别歧视。

法律中,性别认同“是指一个人与性别相关的身份认同、外貌或行为,无论该身份认同、外貌或行为是否与该人传统上与其生理特征或出生时指定的性别相关。性别认同可以通过提供证据来证明,包括但不限于病史、对该身份认同的护理或治疗、对该身份认同的一致且统一的主张,或任何其他证明该身份认同被真诚地视为其核心身份一部分的证据,但不得出于任何不正当目的主张该身份认同。”

法律是否保护在公共场所被视为男同性恋、女同性恋、双性恋或酷儿的人?

是的。新罕布什尔州反歧视法将“性取向”定义为“具有或被认为具有异性恋、双性恋或同性恋倾向”(NH RSA 354-A:2, XIV-c)。虽然法院尚未就“被认为”一词的含义作出裁决,但其含义应为:如果一个人因为被认为是同性恋而被解雇,无论其实际性取向如何,他都可以援引反歧视法的保护。

法律对于公共场所的歧视有何规定?

此类场所不得因个人性取向而拒绝、扣留或拒绝其使用住宿、物品或设施(NH RSA 354-A:17)。遗憾的是,新罕布什尔州目前尚无保护跨性别者的反歧视法。

我如何提出歧视投诉?

招生部门

新罕布什尔州人权委员会

工业园大道2号

康科德,新罕布什尔州 03301

或者,您可以致电 (603) 271-2767 或 1-800-735-2964(新罕布什尔州免费电话)与入职调查员沟通。总检察长也可以提起歧视索赔。

一旦提交了入职问卷,CHR 调查员将决定您是否有理由提出正式指控。

我需要律师吗?

不。该程序旨在允许人们代表自己。但是,GLAD 强烈建议人们在整个过程中聘请律师代理。CHR 程序不仅有许多法律规则,而且雇主和其他被告也可能获得法律代理。

提出歧视投诉的截止日期是什么?

投诉必须在歧视行为发生后180天内向人权委员会(CHR)提交(NH RSA 354-A:21, III)。逾期提交的情况很少,GLAD鼓励人们尽快提交索赔。

向 CHR 提出投诉后会发生什么?

人权委员会 (CHR) 会指派一名调查员对指控进行公正调查。调查员可能会发出书面质询,要求当事人宣誓作答,或要求任何一方提供相关文件。如果案件因技术原因未被驳回,则指派的专员将查阅调查员的最终报告,并决定是否有充分理由采纳您的指控。

如果认定有合理依据,案件将被送交“调解”程序,即和解程序。如果谈判未能达成各方均可接受的和解,CHR 将安排三位委员出席公开听证会。您可以选择由私人律师或 CHR 律师代表您出席听证会(参见 NH RSA 354-A:21)。听证会结束后,委员会将作出裁决,要么裁定您胜诉并下令给予适当的救济,要么裁定被告胜诉并驳回指控。双方均可就委员会的裁决向高等法院上诉。

如果最高法院未认定合理依据,您也可以向高等法院上诉。为了获得成功,您的上诉必须提供明显优势证据,证明最高法院的裁决不合法或不合理 (NH RSA 354-A:21, II-a)。

如果我胜诉,CHR 可以命令采取哪些法律补救措施?

在所有类型的案件中,委员会均可责令被告停止违法行为。人权委员会还可责令被告向相关人员提供公共场所的全部便利。最后,人权委员会可处以行政罚款,最高金额为$50,000,由州政府承担,具体取决于被告过去的违法次数(NH RSA 354-A:21, II-d)。

请注意,如果您的投诉被驳回并被视为无理取闹,被告可能会向您收取合理的费用和律师费(NH RSA 354-A:21 II-f)。

我还可以向联邦机构提出歧视投诉吗?

是的,很多情况下是的。由于联邦法律和州法律包含重叠条款,提起歧视索赔的人有时可以同时寻求两种法律的保护。例如,联邦就业反歧视法(称为第七章)适用于至少拥有15名员工的雇主,禁止基于种族、性别、年龄、宗教和残疾(包括艾滋病毒感染状况)的就业歧视。

虽然第七章没有明确禁止基于性取向或性别认同的歧视,但越来越多的法院和政府机构认为,该法禁止性别歧视的规定涵盖了(例如,参见美国和Rachel Tudor博士诉东南俄克拉荷马州立大学,2015 US Dist. LEXIS 89547 (2015)(驳回了驳回教授根据《第七章》提出的投诉的动议,该投诉称学校基于她的性别认同而使她处于敌对的工作环境中)。在2012年和2016年的两项独立裁决中,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本身得出结论,性取向歧视、性别认同歧视和性别歧视是同一种歧视,因为后两者基于与男性气质和女性气质相关的偏好、假设、期望、刻板印象和规范(参见梅西诉霍尔德 (Macy v. Holder),EEOC 上诉编号 0120120821(2012 年 4 月 20 日); 鲍德温诉福克斯,EEOC 上诉编号 0120133080(2015 年 7 月 15 日)。尽管 EEOC 的裁决对法院不具有约束力,但许多法院在确认《第七章》适用于基于性别认同和性取向的歧视时,都使用了类似的推理(例如参见史密斯诉塞勒姆市案,378 F.3d 566 (6th Cir. 2004)(裁定第七条禁止基于性别刻板印象歧视跨性别者); Videckis诉佩珀代因大学, 150 F. Supp. 3d 1151, 1160 (CD Cal. 2015)(认为“性取向歧视是性别歧视的一种形式”)。

我应该何时向联邦机构提出投诉?

GLAD 建议,如果州和联邦管辖权可能存在重叠,您应首先考虑向 CHR 提起诉讼,但同时也要记住,您也可以向联邦法院提起诉讼。联邦投诉必须在歧视行为发生后 180 天内向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 (EEOC) 提起。但是,如果您最初向 CHR 提起投诉,并表示希望向 EEOC 提起交叉诉讼,则时限将延长至 CHR 终止案件后 300 天或 30 天(以较早者为准)(《美国法典》第 42 条第 2000e-5(e)(1) 款)。(在联邦机构工作的人员不在本出版物的讨论范围内。)如果您有性取向或性别认同投诉,您应该勾选“性别”以及“性取向”或“性别认同”作为您索赔的依据,并请求 CHR 将您的投诉向 EEOC 提起交叉诉讼。

还有其他方式可以提起歧视投诉吗?

有可能,这取决于您的具体情况。

州或联邦法院: 在向 CHR、EEOC 或两者提交申请后,个人可以决定从这些机构撤回歧视案件,并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何时以及如何撤回歧视案件,存在相关规定。当基于州法律的歧视索赔从 CHR 撤回并向州高级法院提起诉讼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陪审团审判,法院可判令给予与 CHR 相同的救济 (NH RSA 354-A:21-a)。同样,CHR 程序完成后,任何一方均可请求法院审查委员会的决定 (NH RSA 354-A:22, I)。

此外,您可能希望提起诉讼,以解决歧视机构无法妥善处理的其他索赔。例如,如果您因违反合同而被解雇,被解雇时未获得手册中承诺的渐进式处罚,或因做了雇主不喜欢但法律要求的事情而被解雇,这些情况都超出了机构的调查范围,而应该诉诸法庭。同样,如果您的索赔涉及违反宪法权利的行为——例如,如果您是一名教师或政府雇员,并且认为您的言论自由权或平等保护权受到了侵犯——那么这些事项也必须在法庭上审理。

在提出歧视投诉之前我可以做哪些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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