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伴侶關係與民事結合 | 麻薩諸塞州
截至 2025 年 8 月 18 日
什麼是同居關係?
「同居關係」是指兩個未婚人士(有時包括他們的孩子)在法律上被認定為一個家庭。這種關係有時被用來透過雇主提供福利,例如醫療保險。根據馬薩諸塞州法律(MGL c. 43B,§ 13),地方政府和市政當局會制定各自的具體法令,授權和許可同居關係。雖然並非所有城鎮都有這些法令,但個人應查閱其所在城市關於同居關係的具體規定。
馬薩諸塞州是否尊重其他州的民事結合和註冊同居關係?
是的。馬薩諸塞州最高法院已裁定,馬薩諸塞州法院必須對民事結合和登記同居關係給予與婚姻同等的尊重,其權利和義務在功能上與婚姻相同。 (亨特訴羅斯案,463 Mass. 488 (2012); Elia-Warnken訴Elia,463 Mass. 29 (2012)).
馬薩諸塞州的城鎮必須為其員工提供家庭伴侶健康保險福利嗎?
不可以。雖然過去有幾個城鎮已經這樣做了,但 1999 年的一項法院裁決發現,波士頓無權通過將同居伴侶納入團體健康保險系統來擴大州保險法的覆蓋範圍(康納斯訴波士頓, 430 Mass. 31 (1999))。然而,一些城鎮仍在繼續為同居伴侶提供保險。例如,阿默斯特市繼續推行同居伴侶計劃,為此前透過該鎮購買團體醫療保險的阿默斯特市員工的伴侶購買個人醫療保險。
私人雇主可以提供哪些類型的同居伴侶福利?
私人雇主可以選擇為同居伴侶提供福利。這些福利包括:
- 健康保險
- 醫療假或喪假
- 退休或退休金福利
- 搬遷支援
- 使用公司設施
然而,聯邦稅法有時對同居伴侶福利和配偶福利的處理方式不同。例如,員工必須為同居伴侶的健康保險福利繳納聯邦所得稅,但配偶的健康保險福利則無需繳納。參見《國內稅收法典》,私人信函裁定 9603011(1996 年 1 月 19 日)。此外,已婚員工需要其配偶的許可才能指定他人為退休金受益人,但未婚員工無需其同居伴侶的許可即可指定他人為退休金受益人。
在麻薩諸塞州,一對夫妻可以採取哪些措施來合法地維護他們的關係?
有各種法律文件可以保護夫妻關係,無論夫妻之間沒有正式的法律關係還是已經結婚。
- 關係協議或合約: 夫妻可以選擇起草一份書面同居協議,概述他們在財產、財務和其他方面的權利。馬薩諸塞州最高法院裁定,這些協議通常具有強制執行力,並將根據合約法的一般規則予以尊重。儘管此類協議可能涉及子女的監護權和監護權,但法院不會支持任何違反子女最佳利益的協議。最後,夫妻應注意,如果他們最終結婚,先前的關係協議很可能不再有效,任何婚後協議只有在對雙方公平公正的範圍內才具有強制執行力。
- 授權書: 夫妻可以選擇授予對方持久授權書,允許一方在另一方喪失行為能力或殘疾的情況下代表另一方做出財務決策。要求很低:任何有行為能力的人都可以指定他人為其「實際受託人」。如果沒有指定,則由其家庭成員代為喪失行為能力的人做出決策。
如果一方喪失行為能力或喪失勞動能力,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請指定為監護人,以代表其做出決定。除非有正當理由另有規定,否則法院應將監護權授予對喪失行為能力的人擁有持久授權書的人。因此,如果夫妻雙方認為將來有必要獲得監護權,我們鼓勵他們相互授予持久授權書。需要注意的是,只有出於正當理由,才能拒絕個人的選擇-法院不應僅僅因為家庭成員反對指定監護人而自行作出判決。
- 醫療保健委託書: 夫妻雙方也可以選擇互相指定醫療代理人,以便在緊急情況下代表對方做出醫療決定。如果沒有指定醫療代理人,醫療保健提供者會委託近親為喪失行為能力的個人做出醫療決定。因此,如果未婚夫妻希望互相代為做決定,他們需要一份醫療代理人。醫療代理人可以隨時撤銷,撤銷方式可以是創造新的醫療代理人,也可以是明確表示撤銷。人們通常會將醫療代理人的副本交給醫生,有時也會交給家人。您可以在此處找到醫療代理人表格的樣本: 馬薩諸塞州醫學會:醫療保健代理資訊和表格.
- 將要: 如果沒有遺囑,已故未婚人士的財產將轉移給:(1) 其子女;(2) 其家人;(3) 如果無法找到近親,則歸國家所有。如果一個人希望為他人(例如伴侶)提供生活保障,遺囑至關重要。即使一個人的財產不多,也可以在遺囑中指定誰來管理其財產。如果一個人有子女,也可以在遺囑中指定子女的未來監護人。
- 葬禮計畫文件: 死者過世後,遺體將交由其近親處理。這意味著死者的伴侶無權移走遺體或安排最終安息之地。但如果死者留下明確的書面指示,委託他人(例如伴侶或朋友)負責葬禮和安葬安排,可以避免任何混亂。有些人會將這些指示作為遺囑的一部分,但由於遺囑可能在死後數天內都無法找到,因此最好將這些指示告知您希望委託處理遺體事宜的人以及死者的家人。
- 生前預囑: 在醫療代理中,可以插入語言來說明個人對終止生命維持的願望、對醫療類型的偏好或對代理人權限的限制。
- 臨時代理人或監護人: 父母,尤其是身患危及生命的疾病的父母,可以指定一位臨時代理人,任期不超過60天,也可以指定一位監護人,其任命在父母去世或無法照顧孩子時生效。在監護人任命後的30天內,監護人必須向遺囑認證和家事法院申請確認任命。父母有權隨時撤銷臨時代理人或監護人的權力。
一個人是否需要律師來取得這些文件?
GLAD Law 建議與律師合作。
雖然您可以在網路上找到表格,但它們可能無法滿足您的特定需求。律師可以撰寫更符合您目標的文件,並幫助您避免法律問題。例如,律師可以撰寫一份遺囑,讓不滿意的家庭成員更難提出異議。GLAD 法律問答可以幫助您找到屬於其律師轉介服務的律師。
如果未婚夫婦分居,關係或合作協議/合約的法律地位是什麼?
如果夫妻雙方簽署了戀愛關係或同居協議,協議條款將指導財產和財務的分割。如果沒有,他們可能需要經歷漫長而昂貴的法律程序來解決問題。
重要的: 如果您想要更改任何文件中指定的人員(例如醫療代理人、喪葬策劃人或受益人),您必須撤銷舊文件並重新製作一份。請告知所有持有舊版文件的用戶,舊版文件已失效。
有關馬薩諸塞州同居關係規則的更多信息,請訪問 馬薩諸塞州關於未婚夫婦和同居關係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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