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乃狄克州了解您的權利 - 第 6 頁(共 12 頁)- GLAD 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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歧視 | 愛滋病毒/愛滋病 | 康乃狄克州

關於愛滋病毒/愛滋病歧視的問題和答案。另請參閱我們的網頁 測試和隱私 和 其他與愛滋病毒相關的法律.

康乃狄克州是否有保護愛滋病毒感染者免受歧視的法律?

是的,康乃狄克州已頒布反歧視法,保護愛滋病毒感染者免受就業、住房、公共場所和信貸方面的歧視。此外,還有多項聯邦法律保護人們免受基於其愛滋病毒感染狀況的歧視。.

這些反歧視法保護哪些人?

  • 患有愛滋病或愛滋病毒陽性的人,即使他們無症狀且沒有外在或明顯的疾病跡象。
  • 根據《美國殘疾人法案》(ADA),但不包括康乃狄克州法律,被視為或被認為感染愛滋病毒的人。
  • 根據《美國殘疾人法案》(ADA),但康乃狄克州法律不適用該法案,一個人即使沒有感染愛滋病毒,但與愛滋病毒感染者“有聯繫”,例如朋友、戀人、配偶、室友、商業夥伴、擁護者和愛滋病毒感染者的護理人員,也屬於愛滋病毒攜帶者。

哪些法律保護愛滋病毒感染者免受就業歧視?

根據康乃狄克州人權法(康乃狄克州普通法第46a-60條)和聯邦《美國殘疾人法》(ADA),愛滋病毒感染者或愛滋病患者均受就業歧視保護。這兩項法律均禁止基於殘疾的就業歧視。康乃狄克州法律適用於在美國擁有3名或以上員工的雇主;ADA適用於擁有15名或以上員工的雇主。.

這些反歧視法禁止什麼?

雇主不得僅因申請人或員工患有愛滋病毒或愛滋病等殘疾而對其採取不利行動。這意味著雇主不得基於申請人感染愛滋病毒或患有愛滋病而解僱、拒絕僱用、重新僱用或晉升,或在僱用條款或條件上進行其他歧視。

這裡的重點是愛滋病患者或愛滋病毒感染者是否與其他類似情況下的申請人或員工受到不同的待遇。

以下是非法歧視的例子:

  • 雇主不得因擔心愛滋病毒感染者會傳染給其他員工或顧客而拒絕僱用該感染者。
  • 雇主不得基於某人將來可能生病而無法勝任工作的可能性或機率而拒絕僱用或做出僱用決定。
  • 雇主不能因為這會增加健康或工人賠償保險費而拒絕僱用某人。

在申請和麵試過程中,雇主可能會詢問員工的哪些健康狀況?

根據《美國殘疾人法案》(ADA),雇主在僱用員工前不得詢問任何旨在確定員工是否有殘疾的問題。以下是一些禁止在僱用前詢問的問題:

  • 您曾經住院或接受過醫師的照護嗎?
  • 您是否曾經領取過工傷賠償或殘障福利?
  • 你吃什麼藥?

雇主發出錄用通知後,可以請求職者進行體檢嗎?有哪些適用的準則?

如果雇主擁有15名或以上員工,則必須遵守《美國殘疾人法》(ADA)。在發出有條件錄用通知後,雇主可以要求應徵者進行身體檢查或提供病史。但是,除非身體檢查或病史檢查結果顯示應徵者無論是否接受合理便利措施都無法履行工作的基本職能,否則雇主不得撤回錄用通知。每位同一職位類別的應徵者都必須接受相同的醫療詢問。此外,身體檢查和病史記錄必須與人事檔案分開存放,並受到嚴格的保密保護。.

就業開始後,ADA 允許雇主僅在與工作相關且符合業務需求的情況下要求進行體檢。

法院如何處理人們對執行侵入性手術的醫療保健人員(如外科醫生)會將愛滋病毒傳播給病人的擔憂?

HIV 從醫護人員傳播給病人的風險被認為非常小,接近零。然而,在醫院試圖限製或終止執行侵入性操作的 HIV 陽性醫護人員的權利的案件中,法院的反應卻異常恐懼,並堅持一個不可能實現的「零風險」標準。因此,少數根據《美國殘疾人法案》(ADA)處理過此類問題的法院都支持了此類終止決定。

《美國殘疾人法案》中的就業條款規定,如果員工“對他人的健康或安全構成直接威脅”,則其不具備從事該工作的資格。為了確定員工是否構成“直接威脅”,法院將分析以下因素:

  • 風險的性質、持續時間和嚴重程度;
  • 風險的機率;以及
  • 是否可以透過合理的安排消除風險。

然而,在涉及HIV陽性醫護人員的案件中,法院忽略了風險發生的可能性極小,而專注於風險的性質、持續時間和嚴重程度。以下摘自近期一個案例,體現了法院的典型做法:

“「我們認為,Doe 醫生確實對其患者的健康和安全構成重大風險,而這種風險無法透過合理的便利措施消除。儘管目前可能沒有外科醫生傳染給患者的記錄,但這種傳播顯然是可能的。而且,經皮損傷的風險永遠無法透過合理的便利措施消除。因此,即使 Doe 醫生採取額外的預防措施……某種程度的風險也始終存在……」Doe訴馬裡蘭大學醫療系統公司案,50 F.3d 1261 (4日 巡迴法院,1995 年)。

值得注意的是,只有少數法院審理過HIV陽性醫護人員的權利。愛滋病法律計畫認為,這些案件的判決存在錯誤,與國會通過《美國殘疾人法案》(ADA)的初衷相悖。由於該領域的法律尚不明確,任何可能面臨就業歧視的醫護人員都應該諮詢律師或公共衛生倡導者。

評估雇主的歧視

雖然諮詢律師可能會有所幫助,但以下步驟可以幫助您開始考慮和評估潛在的就業歧視問題。

1. 考慮不公平和非法歧視之間的差異。勞動法的底線是,員工可以被解僱,解僱的理由可以是正當理由、不正當理由,甚至無理由。一個人可以被合法解僱,原因有很多,包括「性格不符」。法律明確禁止的歧視性理由是不能被解僱的。

2. 為了證明歧視主張(即,您因歧視而不是某些正當理由而被解僱、降職等),您必須能夠證明以下情況:

  • 雇主知道或得知您是愛滋病毒陽性或患有愛滋病;
  • 無論是否有合理的便利條件,您都具備履行該工作基本職責的資格;並且
  • 由於您的 HIV 或 AIDS 狀況,您受到了不利對待,而雇主給予的不利對待的藉口是虛假的。.

3. 如果你的雇主知道你感染了愛滋病毒或愛滋病,請明確說明誰知道、他們是如何知道的以及他們何時發現的。如果你沒有告訴雇主,雇主還有其他途徑知道或懷疑你的愛滋病毒狀況嗎?

4. 考慮一下您認為自己因為愛滋病毒感染狀況而受到區別對待的原因,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 處於類似情況的其他員工是否受到了不同的待遇或相同的待遇?
  • 您的雇主是否遵守了其人事政策?
  • 雇主得知您的愛滋病毒狀況後不久就開始對您進行不利的待遇了嗎?
  • 您是否曾因病缺勤過一段時間,且返回工作崗位後是否開始受到不良治療?
  • 你的雇主對此事的描述是怎樣的?你該如何證明雇主的說法是錯的?

5. 您是否因任何與愛滋病毒相關的健康或醫療問題而難以履行工作職責?您的病情是否妨礙您全職工作,或需要請假去看醫生、做些輕鬆的工作或換個壓力較小的工作?您可以嘗試集思廣益,想出一個合理的安排,並向雇主提出。以下是一些可以考慮的要點:

  • 該公司如何運作?實際的住宿安排如何?
  • 站在主管的角度想想,對於你提出的合理安排,主管可能會提出哪些異議?例如,如果你需要在某個時間離開去看醫生,誰來接替你的工作?

哪些法律禁止住房歧視?

根據康乃狄克州法律(康乃狄克州普通法規第46a-64c條)和1989年《國家公平住房修正案》,基於愛滋病毒感染狀況在房屋買賣或租賃中進行歧視是違法的。任何人不得因其愛滋病毒或愛滋病感染狀況,或被認為患有愛滋病毒或愛滋病而被驅逐出公寓。.

房屋反歧視法有例外嗎?

是的,康乃狄克州法律規定,如果業主將部分居住空間作為自己的住所,或者業主自住一套公寓,則出租的獨棟住宅部分可免徵房產稅。此外,《公平住房法》在某些情況下也豁免了以下房產:業主自住且不超過四套公寓的房屋;未透過經紀人出售或出租的獨棟住宅;以及由限制入住人數的組織和私人俱樂部運營的住房。.

康乃狄克州法律是否保護人們免受醫療保健提供者、企業和其他公共場所的歧視?

是的,根據康乃狄克州法律(康乃狄克州普通法規第46a-64條)和《美國殘疾人法案》(ADA),將愛滋病毒感染者排除在公共場所(法律稱之為「公共場所」)之外,或在公共場所向愛滋病毒感染者提供不平等或受限的服務,均屬違法行為。根據這兩項法規,「公共場所」一詞涵蓋任何向公眾提供服務的機構或企業。.

因此,愛滋病毒感染者在幾乎所有公共場所或企業都受到保護,免受歧視,包括酒吧、餐廳、酒店、商店、學校、職業或其他教育項目、計程車、公共汽車、飛機和其他交通工具、健身俱樂部、醫院以及醫療和牙科診所,只要這些設施通常向公眾開放。

醫療保健專業人員對愛滋病毒感染者的歧視是否仍然是一個問題?

信不信由你,HIV 感染者仍然面臨醫院、醫生、牙醫和其他醫療機構的歧視。這種歧視可能表現為直接拒絕提供醫療服務,或因患者的 HIV 感染狀況而進行非法轉診。

歧視愛滋病毒感染者的醫生會提出哪些類型的論點?這些論點是否合理?

醫生通常試圖用以下兩個論點之一來證明對愛滋病毒感染者的歧視是合理的:

  • 「治療愛滋病毒感染者是危險的」(有些醫生因為對愛滋病毒傳播的非理性恐懼而拒絕治療愛滋病毒感染者);
  • 「治療愛滋病毒感染者需要特殊的專業知識」(有些醫生錯誤地認為全科醫生沒有資格為愛滋病毒感染者提供護理,因此將患者轉診給其他醫療服務提供者)。

根據《美國殘疾人法案》和康乃狄克州法律,直接拒絕提供醫療和以患者殘疾為由進行不必要的轉診都是違法的。

法院和醫學專家對這些論點有何反應?

法院和醫學專家對這些論點作出瞭如下回應:

  1. “治療愛滋病毒感染者是危險的”

醫生和牙醫可能會聲稱拒絕治療愛滋病毒感染者是合理的,因為他們擔心自己可能透過針刺或其他血液接觸感染愛滋病毒。然而,針對醫護人員的研究得出結論,職業暴露感染愛滋病毒的風險微乎其微,尤其是在採取普遍預防措施的情況下。

為此,1998年美國最高法院在布拉格登訴阿博特一案中裁定,醫療保健提供者不能以對愛滋病毒傳播的擔憂或恐懼為由拒絕治療愛滋病毒感染者(524 US 624 (1998))。

除了法律層面,美國醫學會、美國牙科協會以及許多其他專業醫療保健組織都發布政策,認為拒絕為愛滋病毒感染者提供治療是不道德的。

  1. “治療愛滋病毒感染者需要特殊的專業知識”

在這些情況下,歧視主張的是非曲直取決於基於客觀醫學證據,病人所需的服務或治療是否需要轉診給專科醫生,或是否屬於服務提供者的服務和能力範圍。

在美國訴莫萬特案(United States v. Morvant)中,聯邦初審法院駁回了一名牙醫的訴求,該訴求稱HIV感染者需要專科醫生進行常規牙科護理(898 F. Supp. 1157 (ED La 1995))。法院採納了專家的證詞,專家認為,除了一般牙醫所具備的技能外,為HIV感染者提供牙科治療無需任何特殊培訓或專業知識。法院明確駁回了該牙醫的論點,即他不具備資格,因為他沒有及時掌握治療HIV感染者所需的文獻和培訓。雖然此案發生在牙科護理領域,但它也適用於其他醫療環境。

《美國殘疾人法案》中有哪些具體條款禁止醫療保健提供者歧視?

根據《美國殘疾人法案》第三章(42 USC §§ 12181-12188),醫療保健提供者的以下行為屬於違法行為:

  1. 剝奪愛滋病毒感染者「充分、平等地享受」醫療服務的權利,或剝奪愛滋病毒感染者與其他患者一樣「受益」醫療服務的機會。
  2. 建立接受醫療服務的“資格標準”,往往會篩選出愛滋病毒檢測呈陽性的患者。
  3. 為愛滋病毒陽性患者提供「不同或單獨」的服務,或未能在「最全面的環境中」為患者提供服務。
  4. 拒絕向已知與愛滋病毒感染者有「關係」或「交往」的人(如配偶、伴侶、子女或朋友)提供平等的醫療服務。

哪些具體的醫療保健行為構成對愛滋病毒感染者的非法歧視?

將上述 ADA 的具體規定應用於醫療保健實踐,以下做法是違法的:

  • 醫療保健提供者不能因為認為有愛滋病毒傳播風險或只是因為醫生不願意治療愛滋病毒感染者而拒絕治療愛滋病毒感染者。
  • 醫療保健提供者不能僅僅因為患者感染了愛滋病毒就同意僅在醫生常規辦公室以外的治療環境(例如專科醫院診所)中為患者進行治療。
  • 除非所需治療超出醫生的常規執業範圍或專業範圍,否則醫療保健提供者不得將 HIV 陽性患者轉診至其他診所或專科醫生。 ADA 要求 HIV 陽性患者的轉診應與其他患者的轉診相同。但是,如果患者的 HIV 相關疾病超出了醫療服務提供者的執業能力或服務範圍,則可以將患者轉診至專科護理機構。
  • 醫療保健提供者不得為了在強制規定的職業安全與健康管理局 (OSHA) 和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CDC) 感染控製程序之外採取額外預防措施而增加 HIV 陽性患者的服務費用。在某些情況下,採取不必要的額外預防措施甚至可能違反《美國殘疾人法案》(ADA),因為這些措施往往會僅僅因為 HIV 感染狀況而使患者蒙受恥辱。
  • 醫療保健提供者不能限制治療愛滋病毒陽性患者的預定時間,例如堅持讓愛滋病毒陽性患者在一天結束時來就診。

康乃狄克州反歧視法對信用有哪些保護?

任何「定期提供或安排提供信貸」並收取利息或財務費用的人(例如銀行、信用合作社或其他金融機構)不得在任何信貸交易中因 HIV 感染狀況而歧視任何人(《康乃狄克州一般法規》第 46a-66 條)。

根據聯邦法律,針對歧視有哪些潛在的補救措施?

要根據《美國殘疾人法案》提起就業歧視索賠,雇主必須至少有 15 名員工。申請人必須在歧視行為發生之日起 180 天內向平等就業機會委員會 (EEOC) 提出索賠。申請人可以從 EEOC 撤銷 ADA 索賠,並向州法院或聯邦法院提起訴訟。

根據《美國殘疾人法案》,若要就公共場所的歧視提起訴訟,當事人無需先向行政機構提出申請,只需向州法院或聯邦法院提起禁制令救濟(即尋求法院命令停止歧視行為)。除非美國司法部提出索賠,否則違反《美國殘疾人法案》第三章的行為將不予賠償。但是,如果當事人針對接受聯邦資助的實體提起訴訟,則可以根據《聯邦康復法案》追償賠償金。

為了根據《康復法》提出索賠,個人可以向聯邦衛生與公眾服務部地區辦事處提出行政投訴和/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

根據《國家公平住房法》,如需就住房歧視提起索賠,個人可在違規行為發生後一年內向美國住房和城市發展部 (HUD) 提出投訴。個人也可在違規行為發生後兩年內提起訴訟。無論個人是否已向 HUD 提出投訴,均可提起訴訟。

歧視 | 跨性別權利 | 康乃狄克州

康乃狄克州是否有反歧視法來保護跨性別者免受歧視?

是的。自1991年以來,康乃狄克州就禁止在公共和私營部門的就業、住房、公共設施和信貸領域基於性取向的歧視(《康乃狄克州一般法規》第46a-81c至46a-81q條)。 2011年7月,州長馬洛伊簽署了公共法案11-55《關於歧視的法案》,對州法律進行了修訂,明確了該法案對跨性別者的適用。該法案於2011年10月1日生效,將「性別認同或表達」加入康乃狄克州受保護的特徵清單中。 2025年7月,州長簽署該法案,使其成為法律。 公共法第25-154號, ,該法案重申了康乃狄克州在醫療保健領域基於性別、性別認同、性別表達和其他受保護特徵的非歧視保護。更多詳細信息,請參閱 GLAD Law 和康涅狄格州婦女教育與法律基金會 (CWEALF) 的出版物《康涅狄格州:跨性別者的法律保護》,網址: 康乃狄克州:為跨性別者提供法律保護

法律是否也保護被視為變性人的人?

是的。康乃狄克州反歧視法將「性取向」定義為「偏好異性戀、同性戀或雙性戀,或有此類偏好的歷史,或 被認同 這種偏好…」(康乃狄克州普通法規第46a-81a條(強調添加))。這種措辭包括基於感知的歧視。例如,如果一個人因為被認為是同性戀而被解僱,無論其實際性取向如何,他都可以援引反歧視法的保護。

同樣,法律將「性別認同或表達」定義為:

[一個人的性別相關身分、外表或行為, 是否 與性別相關的身份、外貌或行為與傳統上與人的生理或出生時指定的性別相關的身份、外貌或行為不同…(康乃狄克州一般法規第 46a-51(21) 條(強調添加)。

我如何提出歧視申訴?

如果您想提交投訴,請聯絡康乃狄克州人權與機會委員會 (CHRO) 區域辦事處的受理人員。受理人員將討論您的疑慮,解釋申訴流程,並告知您 CHRO 可以為您提供哪些協助。如果 CHRO 擁有管轄權,我們將安排您前往區域辦事處提交投訴。 CHRO 行政總部和四個區域辦事處的聯絡資訊如下:

行政總部 25 Sigourney Street Hartford, CT 06106 電話:(860) 541-3400 或 (800) 477-5737 傳真:(860) 246-5068

國會地區辦公室 450 Columbus Boulevard Hartford, CT 06103-1835 電話:(860) 566-7710 傳真:(860) 566-1997

東部地區辦事處 100 Broadway Norwich, CT 06360 電話:(860) 886-5703 傳真:(860) 886-2550

中西部區域辦事處羅蘭州政府中心 55 West Main Street, Suite 210 Waterbury, CT 06702-2004 電話:(203) 805-6530 傳真:(203) 805-6559

西南地區辦事處 350 Fairfield Avenue, 6th Floor Bridgeport, CT 06604 電話:(203) 579-6246 傳真:(203) 579-6950

如有房屋投訴,請聯絡住房歧視部門,電話 (800) 477-5737 轉 3403 或 (860) 541- 3403。

投訴必須以書面形式並經宣誓後提出,且必須註明投訴人(「投訴人」)及其被投訴實體(「被投訴人」)的姓名和地址。投訴必須列明涉嫌違法行為的具體內容,並(最好)列明違法行為發生的時間(康乃狄克州《一般法規》第46a-82條)。提交投訴無需付費。

如果您是州政府僱員,您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州政府僱員可以完全跳過首席人力資源官 (CHRO) 的流程。

我需要律師嗎?

不。該流程旨在允許人們代表自己。但是,GLAD 強烈建議人們在整個過程中聘請律師代理。不僅有許多法律規則管轄 CHRO 流程,而且雇主和其他被告也可能獲得法律代理。

提出歧視投訴的截止日期是什麼?

投訴通常必須在最後一起歧視行為發生後 180 天內向 CHRO 提交(康乃狄克州普通法第 46a-82(e) 條)。逾期提交的情況很少,GLAD 鼓勵人們盡快提交索賠。

我可以一次提交多種類型的歧視投訴嗎?例如,如果我認為我被解僱是因為我是變性人和拉丁裔?

是的。康乃狄克州的就業反歧視法禁止因性取向、性別認同或表達,以及種族、膚色、宗教信仰、年齡、性別、婚姻狀況、國籍、血統以及目前或過去的精神、智力、學習或身體殘疾史而歧視任何人(康涅狄格州一般法規第46a-60條)。在住房和公共場所方面,標準已擴展至包括「合法收入來源」(康乃狄克州一般法規第46a-64c條;第46a-64條)。住房法也將「家庭狀況」添加到清單中(康乃狄克州一般法規第46a-64c條)。

向 CHRO 提出投訴後會發生什麼事?

當您向首席人力資源長 (CHRO) 提交投訴時,我們會向您提供一份資料包,其中解釋了 CHRO 的投訴流程和截止日期。請仔細閱讀並遵守相關截止日期。

投訴將送達您的被告,被告必須在30天內(房屋案件為10天)宣誓答覆投訴。如果您希望對被告的答覆作出回應或評論,您有15天的時間。

在收到被告回覆後的60天內,人力資源長 (CHRO) 將審查投訴,並確定是否需要進一步調查。這被稱為「優點評估審查」(MAR)。審查僅基於您的原始投訴、答覆以及您對答覆提出的任何其他意見。由於許多案件在此階段被駁回,GLAD 建議您回覆被告的答覆。

如果案件被駁回,您將有15天的時間申請將投訴從CHRO移交至法院。如果您不申請撤回投訴,CHRO將審查您的案件,並決定是否維持駁回決定或恢復您的投訴。

如果案件未被駁回,將指派一名調查員,並在60天內舉行強制性調解會議。若談判未能達成各方均可接受的解決方案,任何一方或人力資源長均可申請提前法律介入。首席人力資源長有90天的時間來決定是否批准該請求。如果批准,將任命一名聽證官,在審判式聽證會上裁定案件的實質內容。

如果沒有提前法律幹預的請求,調查員將繼續收集證據,並做出「合理原因」或「無合理原因」的裁決。如果裁定結果為“合理原因”,您可以要求將案件交由首席人權官(CHRO)審理或移交高等法院。如果裁定結果為“無合理原因”,您有15天的時間申請複議。

請注意,在住房歧視案件中,CHRO 必須在提交申請後 100 天內完成調查,並在一年內做出最終處置,除非這樣做不可行(對於性取向,康涅狄格州一般法規第 46a-81(e) 條,對於性別認同或表達,康涅狄格州一般法規第 46a-64c(f) 條)。

如果個人在 CHRO 勝訴,CHRO 可以針對歧視授予哪些法律補救措施?

就業: 僱用、復職或升級;補發工資;恢復在勞工組織的工作;停止和終止命令;以及其他可以實現反歧視法目的的救濟(例如培訓計劃、張貼通知等)(《康涅狄格州一般法規》第 46a-86(a – c)條)。

住房: 損害賠償-即因搬遷、倉儲或取得與替代住房相關的非法行為而實際產生的費用;停止令;合理的律師費和訴訟費用;以及其他符合反歧視法目的的救濟(《康乃狄克州一般法規》第46a-86(a, c)條)。首席人權官(CHRO)也可下令向州政府支付民事罰款(《康乃狄克州一般法規》第46a-81e(f)條)。

公共場所: 停止令及其他救濟措施,以達到反歧視法的目的。首席人權官亦可責令向州政府支付民事罰款(《康乃狄克州一般法規》第46a-86(a)條;第46a-64(c)條)。

信用: 停止並終止命令以及其他能夠實現反歧視法目的的救濟(例如,允許個人以非歧視性條款申請信貸)(康涅狄格州一般法規第 46a-86(a)條;第 46a-98 條(概述了在歧視行為發生後一年內向高等法院提起的案件可獲得的額外損害賠償))。

請注意,如果案件已提交法院,勝訴方還可獲得精神損害賠償和律師費。 CHRO 不提供這些賠償(參見 Bridgeport Hospital v. CHRO, 232 Conn. 91 (1995); Delvecchio v. Griggs & Browne Co., Inc., 2000 Conn. Super. LEXIS 1149 (2000 年 4 月 17 日)(「CHRO 賠償金或賠償性賠償)。

我應該把案件從首席人力資源官那裡撤下來,然後向法院提起訴訟嗎?我該怎麼做?

您應該與您的律師共同做出決定。州法院比CHRO法院能給您更高的賠償金額,包括精神損害賠償和律師費。

要在州法院而不是 CHRO 起訴某個實體,您必須遵循幾個步驟並滿足各種期限(康乃狄克州一般法規第 46a-101 至 46a-102 條)。

  • 您的投訴必須及時向 CHRO 提出(即在最後一次歧視行為發生後 180 天內);
  • 您的投訴必須在 CHRO 處等待超過 180 天(但如果您和您的雇主同意要求將案件移交法院,您可以在 180 天過去之前這樣做)或績效評估審查必須已經完成;
  • 您必須向 CHRO 要求公開您的投訴,以便提起訴訟,除非案件已安排公開聽證,或 CHRO 認為投訴可以在 30 天內解決,否則 CHRO 必須批准您的請求;
  • 您必須在向 CHRO 提出投訴之日起 2 年內提起訴訟;並且
  • 您必須在收到 CHRO 的許可後 90 天內提起訴訟。

我還可以向聯邦機構提出歧視投訴嗎?

是的,很多情況下是的。由於聯邦法律和州法律包含重疊條款,提起歧視索賠的人有時可以同時尋求兩種法律的保護。例如,聯邦就業反歧視法(稱為第七章)適用於至少有15名員工的雇主,禁止基於種族、性別、年齡、宗教和殘疾(包括愛滋病毒感染狀況)的就業歧視。

雖然第七章沒有明確禁止基於性取向或性別認同的歧視,但越來越多的法院和政府機構認為,其對性別歧視的禁止涵蓋了兩者(例如,參見美國和 Rachel Tudor 博士訴東南俄克拉荷馬州立大學案,2015 年美國地區 LEXIS 89547 (2015)(駁回駁回學校根據第七章提出的美國地區的投訴,該學校根據她處於惡劣環境的工作)。在 2012 年和 2016 年的兩項獨立裁決中,平等就業機會委員會本身得出結論,性取向歧視、性別認同歧視和性別歧視是同一種歧視,因為後兩者均基於與男性氣質和女性氣質相關的偏好、假設、期望、刻板印象和規範(參見 Macy v. Holder,EEOC 上訴編號 012012082 年;上訴編號 0120133080(2015 年 7 月 15 日))。儘管平等就業機會委員會的裁決對法院不具有約束力,但許多法院都使用了類似的推理來確認第七章適用於基於性別認同和性取向的歧視(例如,參見 Smith v. City of Salem, 378 F.3d 566 (6th Cir. 2004)(裁定第七章禁止基於性別刻板印象歧視跨性別者);V00is v.P. 1160 (CD Cal. 2015)(裁定「性傾向歧視是性別歧視的一種形式」))。

LGBT 人士在住房方面遭受歧視,除了向 CHRO 投訴外,還可以向聯邦住房和城市發展部 (HUD) 投訴。更多資訊請見: http://portal.hud.gov/hudportal/HUD?src=/program_offices/fair_housing _equal_opp/LGBT_Housing_Discrimination.

我應該向聯邦機構提出投訴嗎?

GLAD 建議,如果州和聯邦管轄權可能有重疊,您應該先考慮向 CHRO 提起訴訟,但同時也要記住,您也有可能提起聯邦訴訟。聯邦投訴必須在歧視行為發生後 180 天內向平等就業機會委員會 (EEOC) 提起。但是,如果您最初向 CHRO 提起投訴,並表明希望將投訴交叉提交給 EEOC,則時限將延長至 CHRO 終止案件後 300 天或 30 天(以較早者為準)(《美國法典》第 42 條第 2000e-5(e)(1) 款)。 (在聯邦機構工作的人員不在本出版物的討論範圍內。)

如果您有性取向或性別認同投訴,您應該勾選「性別」以及「性取向」或「性別認同」作為您索賠的依據,並要求 CHRO 向 EEOC 交叉提交您的投訴。

有其他方式可以提起歧視投訴嗎?

有可能,這取決於您的具體情況。

聯盟: 如果您是工會會員,您的合約(集體談判協議)可能會在受到紀律處分、解僱或其他與工作相關的處罰時賦予您額外的權利。如果您根據合約獲得了救濟,您甚至可以決定不尋求其他救濟。請取得並閱讀您的合約副本,並聯絡工會工作人員提交投訴。合約規定的截止日期非常嚴格。請記住,如果您的工會拒絕協助您提出投訴,您可能會因其未能與您合作或未能履行公平代表的義務而對其提起歧視訴訟。

州或聯邦法院: 在向美國人權辦公室 (CHRO)、平等就業機會委員會 (EEOC) 或兩者提交申請後,您可以決定從這些機構撤回您的歧視案件,並向法院提起訴訟。關於何時以及如何撤回,具體規則如上所述。

此外,您可能希望提起訴訟,以解決歧視機構未能妥善處理的其他索賠。例如,如果您因違反合約而被解僱,或因未按照手冊中承諾的漸進式紀律處分而被解僱,或因做了雇主不喜歡但法律要求的事情而被解僱,這些情況都超出了機構的調查範圍,應由法院處理。同樣,如果您的索賠涉及違反憲法權利的行為——例如,如果您是一名教師或政府僱員,並且認為自己的言論自由權或平等保護權受到了侵犯——那麼這些事項也必須在法院審理。

如果我的雇主解僱我或我的房東威脅我提出歧視投訴,我該怎麼辦?

您的雇主或房東因您提出投訴而對您進行報復或懲罰是違法的。如果他們這樣做,您可以就報復行為另行提出投訴。 「報復」保護涵蓋那些提出投訴、在投訴過程中作證或協助,或反對任何歧視性就業做法的人(《康乃狄克州一般法規》第 46a-60(4) 條;第 46a-64c(a)(9) 條)。

在提出歧視投訴之前我可以做哪些準備?

聯絡 GLAD Answers www.GLADAnswers.org 或在任何工作日撥打 1-800-455-4523 (GLAD) 討論選擇。

一般來說,仍在歧視性條件下工作或居住的人必須評估提起訴訟將如何影響他們的工作或住房,以及他們是否願意承擔這些可能的後果。即使你已被解僱或驅逐,你也可能認為提起歧視索賠不值得。這是個人選擇,應在收集足夠的資訊以做出明智的決定後再做出。有些人更願意與律師會面,以評估其索賠的強度。最好向律師提供你所投訴的工作情況摘要,按日期排列,並說明各方當事人(以及如何與他們聯繫)。盡量準備好你的員工手冊或人事手冊的副本,以及任何合約、工作評估、備忘錄、解僱信等文件的副本。如果你擔心住房問題,請帶上你的租約副本,以及你收到的房東發出的所有通知和信件。

歧視性待遇 | 康乃狄克州

康乃狄克州是否有反歧視法保護LGBT族群免受歧視?

是的。自1991年以來,康乃狄克州就禁止在公共和私營部門的就業、住房、公共設施和信貸領域基於性取向的歧視(《康乃狄克州一般法規》第46a-81c至46a-81q條)。 2011年7月,馬洛伊州長簽署了《公共法案11-55》,將上述法律的適用範圍擴大到保護跨性別者。 反歧視法,成為法律。該法案於2011年10月1日生效,將「性別認同或表達」加入康乃狄克州的受保護類別名單中。更多詳細信息,請參閱同性戀者反歧視聯盟 (GLAD) 和康涅狄格州婦女教育與法律基金會 (CWEALF) 的出版物, 康乃狄克州:為跨性別者提供法律保護

這些法律是否也保護被認為是LGBT族群的人?

是的。康乃狄克州反歧視法將「性取向」定義為「偏好異性戀、同性戀或雙性戀,或有此類偏好的歷史,或 被認同 這種偏好…」(康乃狄克州普通法規第46a-81a條(重點為筆者所加))。這段文字包含了基於知覺的歧視。.

同樣,法律將「性別認同或表達」定義為:

[一個人的性別相關身分、外表或行為, 是否 與性別相關的身份、外貌或行為與傳統上與人的生理或出生時指定的性別相關的身份、外貌或行為不同…(康乃狄克州一般法規第 46a-51(21) 條(強調添加)。

警察經常讓我「離開」公共區域。這樣合法嗎?

不一定。如果該區域屬於公共場所且未張貼特定時間限制,只要您不從事非法活動,通常您就有權在那裡停留。公共場所屬於所有人,通常也是受康乃狄克州反歧視法約束的公共場所。即使警官想要阻止犯罪或懷疑存在某種非法意圖,他們也沒有普遍的權利要求人們從一個地方移動到另一個地方。 除非存在違法行為 (肯特訴杜勒斯案,357 US 116,126(1958))。

與警察互動的一般規則是什麼?

看似 LGBT 人士的存在——無論是因為這些人展示彩虹旗或粉紅色三角形等符號,還是出於任何其他原因——都不應引起警察的任何特殊審查。.

警方當然可以接近當事人並進行詢問。但是,僅僅因為某人曾經有犯罪記錄、拒絕配合或配合方式不符合警官的預期,並不足以構成逮捕的理由。.

如果警官有「合理且可陳述的懷疑」認為已經發生或即將發生犯罪,他們可以短暫拘留某人,或為了調查目的而攔下該人(州訴安德森案, ,24 Conn. App. 438, 441, 589 A.2d 372, 373 (1991);; 特里訴俄亥俄州, (參閱 392 US 1, 16 (1968))。但是,只有在有「合理理由」認為已經發生犯罪的情況下才能進行逮捕。.

如果我認為我受到了警方的不當對待,我該怎麼辦?

對於涉及警員的事項,可以向任何警局提出投訴;對於康乃狄克州警局的投訴,可以向康乃狄克州公共安全部法律事務處提出,地址為:1111 Country Club Rd., Middletown, CT 06457。他們的總機號碼是 (860) 685-8000。.

在某些情況下,您可能會因受傷、不當拘留或其他原因而決定提起訴訟。這些案件非常專業,GLAD 可以為您推薦律師。

信貸放款 | 歧視 | 康乃狄克州

康乃狄克州是否有反歧視法保護 LGBT 人士免受信貸、貸款和服務方面的歧視?

是的。自1991年以來,康乃狄克州就禁止在公共和私營部門的就業、住房、公共設施和信貸領域基於性取向的歧視(《康乃狄克州一般法規》第46a-81c至46a-81q條)。 2011年7月,馬洛伊州長簽署了《公共法案11-55》,將上述法律的適用範圍擴大到保護跨性別者。 反歧視法,成為法律。該法案於2011年10月1日生效,將「性別認同或表達」加入康乃狄克州的受保護類別名單中。更多詳細信息,請參閱同性戀者反歧視聯盟 (GLAD) 和康涅狄格州婦女教育與法律基金會 (CWEALF) 的出版物, 康乃狄克州:對跨性別者的法律保護, 在: 康乃狄克州:為跨性別者提供法律保護

法律是否也保護在信貸、借貸和服務方面被視為 LGBT 的人?

是的。康乃狄克州反歧視法將「性取向」定義為「偏好異性戀、同性戀或雙性戀,或有此類偏好的歷史,或 被認同 這種偏好…」(康乃狄克州普通法規第46a-81a條(強調添加))。這種措辭包括基於感知的歧視。例如,如果一個人因為被認為是同性戀而被解僱,無論其實際性取向如何,他都可以援引反歧視法的保護。

同樣,法律將「性別認同或表達」定義為:

[一個人的性別相關身分、外表或行為, 是否 與性別相關的身份、外貌或行為與傳統上與人的生理或出生時指定的性別相關的身份、外貌或行為不同…(康乃狄克州一般法規第 46a-51(21) 條(強調添加)。

康乃狄克州反歧視法對信用有哪些保護?

任何「定期提供或安排提供信貸」並收取利息或財務費用的人(例如銀行、信用合作社或其他金融機構)不得在任何信貸交易中基於性取向(康涅狄格州一般法規第 46a-81f 條)或性別認同或表現(康涅狄格州一般法規第 46a-66(a) 條)進行歧視。

例子: 同性戀者反歧視組織(GLAD)對一家信用合作社提起訴訟,該合作社拒絕允許一位外表女性化的男士申請貸款,直到他恢復男性氣概為止。聯邦法院裁定,該訴訟構成性別歧視。 (羅莎訴帕克西岸, 214 F.3d 213(第一巡迴法院,2000 年)。

我如何提出歧視申訴?

如果您想提交投訴,請聯絡康乃狄克州人權與機會委員會 (CHRO) 區域辦事處的受理人員。受理人員將討論您的疑慮,解釋申訴流程,並告知您 CHRO 可以為您提供哪些協助。如果 CHRO 擁有管轄權,我們將安排您前往區域辦事處提交投訴。 CHRO 行政總部和四個區域辦事處的聯絡資訊如下:

  • 行政總部 25 Sigourney Street Hartford, CT 06106 電話:(860) 541-3400 或 (800) 477-5737 傳真:(860) 246-5068

• 國會地區辦公室 450 Columbus Boulevard Hartford, CT 06103-1835 電話:(860) 566-7710 傳真:(860) 566-1997

• 東部地區辦事處 100 Broadway Norwich, CT 06360 電話:(860) 886-5703 傳真:(860) 886-2550

• 西中部地區辦事處羅蘭州政府中心 55 West Main Street, Suite 210 Waterbury, CT 06702-2004 電話:(203) 805-6530 傳真:(203) 805-6559

• 西南地區辦事處 350 Fairfield Avenue, 6th Floor Bridgeport, CT 06604 電話:(203) 579-6246 傳真:(203) 579-6950

投訴必須以書面形式並經宣誓後提出,且必須註明投訴人(「投訴人」)及其被投訴實體(「被投訴人」)的姓名和地址。投訴必須列明涉嫌違法行為的具體內容,並(最好)列明違法行為發生的時間(康乃狄克州《一般法規》第46a-82條)。提交投訴無需付費。

如果您是州政府僱員,您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州政府僱員可以完全跳過首席人力資源官 (CHRO) 的流程。

我需要律師嗎?

不。該流程旨在允許人們代表自己。但是,GLAD 強烈建議人們在整個過程中聘請律師代理。不僅有許多法律規則管轄 CHRO 流程,而且雇主和其他被告也可能獲得法律代理。

向 CHRO 提出投訴後會發生什麼事?

當您向首席人力資源長 (CHRO) 提交投訴時,我們會向您提供一份資料包,其中解釋了 CHRO 的投訴流程和截止日期。請仔細閱讀並遵守相關截止日期。

投訴將送達您的被告,被告必須在30天內宣誓答覆。如果您希望對被告的答覆作出回應或評論,您有15天的時間。

在收到被告回覆後的60天內,人力資源長 (CHRO) 將審查投訴,並確定是否需要進一步調查。這被稱為「優點評估審查」(MAR)。審查僅基於您的原始投訴、答覆以及您對答覆提出的任何其他意見。由於許多案件在此階段被駁回,GLAD 建議您回覆被告的答覆。

如果案件被駁回,您將有15天的時間申請將投訴從CHRO移交至法院。如果您不申請撤回投訴,CHRO將審查您的案件,並決定是否維持駁回決定或恢復您的投訴。

如果案件未被駁回,我們將指派一名調查員,並在60天內舉行強制性調解會議。若談判未能達成各方均可接受的和解,任何一方或人力資源長均可申請提前法律幹預。首席人力資源長有90天的時間來決定是否批准該請求。如果批准,我們將任命一名聽證官,在審判式聽證會上裁定案件的實質內容。

如果沒有提前法律幹預的請求,調查員將繼續收集證據,並做出「合理原因」或「無合理原因」的裁決。如果裁定結果為“合理原因”,您可以要求將案件交由首席人權官(CHRO)審理或移交高等法院。如果裁定結果為“無合理原因”,您有15天的時間申請複議。

提出歧視投訴的截止日期是什麼?

投訴通常必須在最後一起歧視行為發生後 180 天內向 CHRO 提交(康乃狄克州普通法第 46a-82(e) 條)。逾期提交的情況很少,GLAD 鼓勵人們盡快提交索賠。

我可以一次提交多種類型的歧視投訴嗎?

是的。康乃狄克州的信用反歧視法禁止因性取向、性別認同或表達,以及種族、膚色、宗教信仰、年齡、性別、婚姻狀況、國籍、血統、目前或過去的精神、智力、學習或身體殘疾史或退伍軍人身份而歧視任何人(康涅狄格州一般法規第46a-66條)。

如果個人在 CHRO 勝訴,CHRO 可以針對歧視授予哪些法律補救措施?

停止並終止命令以及其他能夠實現反歧視法目的的救濟(例如,允許個人以非歧視性條款申請信貸)(康涅狄格州一般法規第 46a-86(a)條;第 46a-98 條(概述了在歧視行為發生後一年內向高等法院提起的案件可獲得的額外損害賠償))。

請注意,如果案件已提交法院,勝訴方還可獲得精神損害賠償和律師費。 CHRO 不提供這些賠償(參見 Bridgeport Hospital v. CHRO, 232 Conn. 91 (1995); Delvecchio v. Griggs & Browne Co., Inc., 2000 Conn. Super. LEXIS 1149 (2000 年 4 月 17 日)(「CHRO 賠償金或賠償性賠償)。

我應該把案件從首席人力資源官那裡撤下來,然後向法院提起訴訟嗎?我該怎麼做?

您應該與您的律師共同做出決定。州法院比CHRO法院能給您更高的賠償金額,包括精神損害賠償和律師費。

要在州法院而不是 CHRO 起訴某個實體,您必須遵循幾個步驟並滿足各種期限。 45

• 您的投訴必須及時向 CHRO 提出(即在最後一次歧視行為發生後 180 天內);

• 您的投訴必須在 CHRO 處等待超過 180 天(但如果您和您的雇主同意請求將案件移交法院,您可以在 180 天過去之前這樣做)或績效評估審查必須已經完成;

• 您必須向 CHRO 要求公開您的投訴,以便提起訴訟,除非案件已安排公開聽證,或 CHRO 認為投訴可以在 30 天內解決,否則 CHRO 必須批准您的要求;

• 您必須在向 CHRO 提出投訴之日起 2 年內提起訴訟;並且

• 您必須在收到 CHRO 的許可後 90 天內提起訴訟。

我還可以向聯邦機構提出歧視投訴嗎?

是的,很多情況下是的。由於聯邦法律和州法律包含重疊條款,提起歧視索賠的人有時可以同時尋求兩種法律的保護。例如,聯邦就業反歧視法(稱為第七章)適用於至少有15名員工的雇主,禁止基於種族、性別、年齡、宗教和殘疾(包括愛滋病毒感染狀況)的就業歧視。

雖然第七章沒有明確禁止基於性取向或性別認同的歧視,但越來越多的法院和政府機構認為,其對性別歧視的禁止涵蓋了兩者(例如,參見美國和 Rachel Tudor 博士訴東南俄克拉荷馬州立大學案,2015 年美國地區 LEXIS 89547 (2015)(駁回駁回學校根據第七章提出的美國地區的投訴,該學校根據她處於惡劣環境的工作)。在 2012 年和 2016 年的兩項獨立裁決中,平等就業機會委員會本身得出結論,性取向歧視、性別認同歧視和性別歧視是同一種歧視,因為後兩者均基於與男性氣質和女性氣質相關的偏好、假設、期望、刻板印象和規範(參見 Macy v. Holder,EEOC 上訴編號 012012082 年;上訴編號 0120133080(2015 年 7 月 15 日))。儘管平等就業機會委員會的裁決對法院不具有約束力,但許多法院都使用了類似的推理來確認第七章適用於基於性別認同和性取向的歧視(例如,參見 Smith v. City of Salem, 378 F.3d 566 (6th Cir. 2004)(裁定第七章禁止基於性別刻板印象歧視跨性別者);V00is v.P. 1160 (CD Cal. 2015)(裁定「性傾向歧視是性別歧視的一種形式」))。

我應該向聯邦機構提出投訴嗎?

GLAD 建議,如果州和聯邦管轄權可能有重疊,您應該先考慮向 CHRO 提起訴訟,但同時也要記住,您也有可能提起聯邦訴訟。聯邦投訴必須在歧視行為發生後 180 天內向平等就業機會委員會 (EEOC) 提起。但是,如果您最初向 CHRO 提起投訴,並表明希望將投訴交叉提交給 EEOC,則時限將延長至 CHRO 終止案件後 300 天或 30 天(以較早者為準)(《美國法典》第 42 條第 2000e-5(e)(1) 款)。 (在聯邦機構工作的人員不在本出版物的討論範圍之內。)

如果您有性取向或性別認同投訴,您應該勾選「性別」以及「性取向」或「性別認同」作為您索賠的依據,並要求 CHRO 向 EEOC 交叉提交您的投訴。

有其他方式可以提起歧視投訴嗎?

有可能,這取決於您的具體情況。

  • 州法院或聯邦法院:在向美國人權辦公室 (CHRO)、平等就業機會委員會 (EEOC) 或兩者提交申請後,您可以決定從這些機構撤回您的歧視案件,並向法院提起訴訟。關於何時以及如何撤回歧視案件,如上所述,有相關規定。

此外,您可能希望提起訴訟,以解決歧視機構未能妥善處理的其他索賠。例如,如果您因違反合約而被解僱,或因未按照手冊中承諾的漸進式紀律處分而被解僱,或因做了雇主不喜歡但法律要求的事情而被解僱,這些情況都超出了機構的調查範圍,應由法院處理。同樣,如果您的索賠涉及違反憲法權利的行為——例如,如果您是一名教師或政府僱員,並且認為自己的言論自由權或平等保護權受到了侵犯——那麼這些事項也必須在法院審理。

在提出歧視投訴之前我可以做哪些準備?

聯絡 GLAD Answers www.GLADAnswers.org 或在任何工作日撥打電話 800-455-4523 (GLAD) 討論選擇。

一般來說,仍在歧視性條件下工作或居住的人必須評估提起訴訟將如何影響他們的工作或住房,以及他們是否願意承擔這些可能的後果。即使你已被解僱或驅逐,你可能認為提起歧視訴訟不值得。這是個人選擇,應在收集足夠的資訊以做出明智的決定後再做決定。有些人更願意與律師會面,以評估其索賠的強度。最好向律師提供一份按日期排列的事件概要,並說明各方當事人(以及如何與他們聯繫)。

監護權親子關係法 | 康乃狄克州

在康乃狄克州,單身同性戀者可以收養孩子嗎?

是的。

在康乃狄克州,同性伴侶可以共同收養孩子嗎?

是的。更多關於在康涅狄格州領養的信息,請訪問: 這裡.

法院通常如何做出監護權裁決?

已婚夫婦離婚時,鼓勵雙方就監護權和探視權自行達成協議。如果雙方無法達成協議,高等法院法官將根據兒童的最大利益(《康乃狄克州一般法規》第46b-56(b)條)做出監護權和探視權裁定。法院會考慮所有相關因素,包括兒童的成長、發展、福祉以及其所處環境的連續性和穩定性(《卡佩塔法案》)。 v. 卡佩塔,196 Conn. 10, 16, 490 A.2d 996, 999 (1985))。

在所有有爭議的案件中,法官將指定一名家庭關係官員進行調查,以協助法官作出裁決。調查內容可能涉及「兒童的父母身份和周圍環境、兒童的年齡、習慣和歷史,對其父母或監護人的家庭條件、習慣和性格的調查,以及對其精神或身體狀況的評估」(康乃狄克州一般法規第 46b-6 條)。

監護權有不同的種類嗎?

是的(康乃狄克州法規第46b-56(a)條)。四種:

“唯一法定監護權” 意味著只有一位家長有權為孩子做出重大的人生決定,包括教育、醫療以及情感、道德和宗教發展等議題。

“共同法定監護權” 意味著父母雙方都參與並做出這些決定。

“單獨監護權” 意味著孩子只與一位家長一起生活並受其監督,但另一位家長可以合理地探視孩子,除非法院認定探視不符合孩子的最佳利益。

“共同監護” 意味著孩子與父母雙方居住在一起,並能確保與父母雙方經常接觸。

如果法院認為這符合孩子的最大利益,也可以將監護權授予第三方(ID)。

如果我與前任異性戀伴侶育有一子,而我現在與同性伴侶有關係,我的前任可以在監護權訴訟中利用我的性取向來對付我嗎?

如上所述,康乃狄克州法院以兒童的最大利益為依據來安排監護權。一般而言,父母的性取向或婚姻狀況不應影響兒童的最大利益。

然而,你的前任伴侶可能會辯稱你的性取向對孩子有害。理由有很多,例如LGBT父母的性取向導致其他人取笑或排斥孩子,父母的榜樣不好,或父母的新伴侶對孩子不好。在絕大多數情況下,這些問題都能得到法官滿意的答复,而不會對同性戀父母或孩子造成不利影響。請聯絡同性戀者反歧視聯盟 (GLAD) 以取得更多處理此類情況的資源。

如果我的前任在我們分手前就知道或懷疑我是同性戀,這有關係嗎?

這可能會對未來修改監護權法院命令產生影響。當情況發生變化,影響到孩子的最大利益時,人們可以尋求修改監護權法院命令(一般而言, (康乃狄克州普通法第 46b-56 條)。如果配偶在法庭訴訟時不知道你的性取向,但後來才知道,他們可能會辯稱這是情況的變化,監護權問題應該重新進行訴訟。

如果孩子因為父母是同性戀而被嘲笑,這算是對孩子的傷害嗎?

不應該。身為同性戀父母,額外的責任之一就是幫助孩子應對這種可能性或現實。當然,孩子可能會因為各種原因被嘲笑,從耳朵的大小、父母的口音,到缺乏時尚感,所以所有父母都需要幫助孩子培養應對同儕騷擾的機制和策略。

就法律問題而言,美國最高法院的一個案例尤其具有啟發意義, 帕爾莫爾訴西多蒂,美國最高法院在該案中推翻了佛羅裡達州法院將監護權從母親轉移到父親的判決。監護權轉換的原因是白人母親與一名黑人男子有染,後來她嫁給了該男子。最高法院承認偏見和歧視的現實存在,並且孩子可能會被戲弄,但拒絕迎合這些偏見或通過改變先前的監護權安排賦予其法律效力。在一份適用於所有人的憲法原則聲明中,最高法院一致表示:“憲法不能控制偏見,但也不能容忍偏見。私人偏見可能超出法律的範圍,但法律不能直接或間接地使其生效。”

當我的伴侶在場時,法院可以阻止我的孩子探望嗎?

法院有權這樣做,但除非這顯然符合兒童的最大利益,否則不應這樣做。康乃狄克州法院駁回了任何特定生活方式本身都會傷害兒童的觀點,並堅持要求提供具體證據。

有孩子的同性伴侶分手後該遵守什麼標準?

有孩子的同性伴侶分手後應該:

  1. 支持LGBT父母的權利;
  2. 尊重現有的關係,不論其法律標籤如何;
  3. 分手後尊重孩子現有的父母關係;
  4. 為孩子保持連續性;
  5. 尋求自願解決方案;
  6. 記住,分手很難;
  7. 調查虐待指控;
  8. 不允許因缺乏協議或法律關係而決定結果;
  9. 將訴訟視為最後的手段;
  10. 拒絕訴諸恐同/恐變性人的法律和情緒來達到預期結果。

有關這些標準的更多詳細信息,請參閱出版物 保護家庭:LGBT家庭標準 在: 保護家庭:LGBT家庭標準.

部落格

慶祝 2022 年選舉中 LGBTQ+ 群體的歷史性代表性

雖然我們尚未得知週二中期選舉的全部結果,但我們知道有很多值得慶祝的事情,包括 LGBTQ+ 群體在當選官員中取得的歷史性成就。我們正在慶祝:

  • 莫拉·希利當選為美國首位公開同性戀身分的州長,也是麻薩諸塞州首位女州長。.
  • 俄勒岡州的蒂娜·科泰克當選為美國第二位公開出櫃的女同性戀州長。.
  • 安德里亞·坎貝爾取得了歷史性的勝利,並成為馬薩諸塞州第一位黑人女性司法部長。.
  • 佛蒙特州選舉了該州首位 LGBTQ+ 立法者——也是首位女性——進入國會,當選眾議員的是貝卡·巴林特。.
  • 加州當選眾議員羅伯特·加西亞成為首位當選國會的公開同性戀身份的移民。他也是加州第三位當選國會的公開同性戀身分的眾議員。.
  • 蒙大拿州和明尼蘇達州分別選出了首位跨性別州代表:蒙大拿州的佐伊·澤菲爾和明尼蘇達州的莉·芬克。.
  • 新罕布夏州當選眾議員詹姆斯·羅斯納成為有史以來第一位當選州議員的跨性別男性。.
  • 明尼蘇達州選舉艾莉西亞·科茲洛夫斯基為該州立法機構首位非二元性別成員。.

除了許多「第一」之外,選民們還支持了一系列積極的投票提案:

  • 五個州投票決定保護墮胎權:加州、密西根州、佛蒙特州、肯塔基州和蒙大拿州。.
  • 佛蒙特州與阿拉巴馬州、俄勒岡州和田納西州一起通過了憲法修正案,禁止奴隸制和強制勞動作為對犯罪的懲罰。.
  • 在爭取投票權方面取得的關鍵勝利中,密西根州和康乃狄克州擴大了提前投票的範圍。.
  • 在馬薩諸塞州,選民支持了一項法律,該法律保護所有居住在該聯邦的人,無論其移民身份如何,都有權獲得駕駛執照。.

慶祝勝利能激發希望,而希望將支撐我們為正義而奮鬥。.

捍衛民主、真正實現人人享有自由、平等和正義的承諾,這條路漫長而艱辛,遠非一次選舉週期所能涵蓋。這次選舉既有好消息也有挫折,但我們必須時時保持積極參與,並著眼長遠。有了你們的支持,GLAD 將與你們並肩作戰,日復一日,步步為營。.

康乃狄克州姓名和性別標記診所

您是康乃狄克州 LGBTQ+ 社群的成員,想要更改您的姓名和/或性別標記嗎?州身份證插圖

請於 11 月 5 日前往免費法律診所,以取得流程指導支援。.

我們將提供資訊、幫助和有限數量的申請費補助。.

無需註冊。. 場地 手動輪椅可通行。如果您需要其他便利設施,請發送電子郵件至 [email protected].

本次活動由哈特福德大都會社區教會、國際醫療保健倡導者、聖約瑟夫大學社會工作和公平社區實踐系、GLBTQ 法律倡導者和捍衛者 (GLAD) 以及律師事務所 Shipman and Goodwin LLP 共同贊助。.

2022年佛羅裡達州活動:平等之夜

與我們一起享用小吃、飲料(包括招牌雞尾酒),並熱烈討論 LGBTQ+ 平等運動。

特色:

吳建森
吳建森

Janson Wu,GLAD執行董事

由 Paul Goulet、Rick Smith、David Hayter 和 Dan Borges 主持。

 

免費註冊按鈕

 

路邊有停車位。請注意不要阻塞車道。

如果您感覺不適或出現任何 COVID-19 症狀,請不要參加。

這是佛羅裡達州的休閒活動。

 

如有疑問,請聯絡 CJ Tran [email protected]

2022年人人享有正義:GLAD康乃狄克州活動

2022年4月24日,星期日

下午1點至3點

比林斯鍛造廠的工作室
康乃狄克州哈特福德市布羅德街563號

關於活動

感謝所有與我們共度美好下午、歡聚一堂的朋友們!再次恭喜艾莉布倫南眾議員!感謝贊助商以及福吉城工坊工作室和廚房的工作人員。.

關於獲獎者:

康乃狄克州眾議員拉吉布‧艾利-布倫南

拉吉布·艾利-布倫南 (Raghib Allie-Brennan) 自豪地代表康乃狄克州第二選區在州眾議院任職,他於 2018 年 11 月首次當選。拉吉布於 2009 年畢業於貝瑟爾公立學校,2013 年畢業於瑪麗蒙特曼哈頓學院,之後在美國眾議院擔任政策顧問。.

他是州議會僅有的兩位公開同性戀身份的議員之一,在推進積極的LGBTQ政策方面發揮了關鍵作用。 2019年,他成功領導了關於建立LGBTQ+健康與公共服務網絡的立法辯論,該網絡旨在就如何為LGBTQ+群體創造更安全、更健康的環境向州政府提出建議。他通過多項法案反對歧視,例如禁止在刑事案件中使用“同性戀和跨性別恐慌辯護”,以及恢復因性取向或性別認同而被拒絕光榮退伍的康涅狄格州現役軍人的州政府福利。.

拉吉布曾是諾沃克三角社區中心的董事會成員,現居住在他的家鄉貝瑟爾。.

如有任何疑問,請聯絡 Mads Ouellette。 [email protected].


聯合主席

傑夫·庫裡
克里斯蒂安娜·N·賈諾普洛斯
安妮·斯坦巴克和夏洛特·金洛克

主辦委員會

肯尼斯·J·巴特斯基和詹姆斯·M·薩萊米
琳達·埃斯塔布魯克
梅根·弗里德和克莉絲汀·馬克羅夫特
布拉德和弗林特·克萊納曼-格勒
丹尼爾·利文斯頓
黛安娜·隆巴迪
亞倫·米勒牧師
愛麗絲·M·普里查德和達娜·布格爾
格雷琴·拉法

截至2022年4月27日

訊息

在法庭之友陳述中,GLAD 敦促法院確認 州的 反歧視法,包括 LGBTQ族群

今天,康乃狄克州最高法院發布了 裁決 在 人權與機會委員會訴 Edge Fitness 等認定 Edge Fitness 為女性設立單獨的健身區,違反了康乃狄克州的反歧視法規。

法院裁定, 正如 GLAD 在其法庭之友陳述中所說,法官對州反歧視法做出的例外規定將給受保護群體造成很大的傷害風險。

正如法院所解釋的那樣,授權例外將允許女性和跨性別者被排除在外,理由是“男性的隱私利益或顧客的‘道德安慰’”,這“違背了我們州反歧視立法的宗旨。 」

“康乃狄克州長期以來一直是 LGBTQ 群體在生活各個領域全面、公平包容方面的領導者,” 珍妮佛·萊維(Jennifer Levi),GLAD 跨性別權利項目總監“今天的裁決重申了這一承諾,並確保該州的反歧視法繼續按照其製定的保護對象發揮作用。”

GLAD 的辯護狀由哈特福德 Horton, Dowd, Bartschi & Levesque, PC 律師事務所的 Bennett Klein、Jennifer Levi 以及 Gary Buseck 和 Kenneth Bartschi 律師提交。 Lambda Legal 和康乃狄克州跨性別倡議聯盟也參與了該辯護狀的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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