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愛滋病毒法律 | 麻薩諸塞州
其他關於愛滋病相關法律的問題及解答。另請參閱我們的網頁 愛滋病毒/愛滋病歧視 和 測試和隱私.
雇主必須為身心障礙員工提供「合理便利」是什麼意思?
殘疾人士(例如愛滋病毒感染者/愛滋病患者)可能會遇到健康問題,導致其難以滿足某些工作要求或職責。例如,他們可能會感到精疲力竭,難以完成全職工作。
在某些情況下,雇主有義務修改或調整工作要求或工作場所政策,以使殘疾人士(例如愛滋病毒感染者或愛滋病患者)能夠履行工作職責。這被稱為“合理便利”。
合理便利的例子包括:
- 修改或改變工作任務或職責;
- 制定兼職或修改的工作時間表;
- 允許在正常工作時間內請假去看醫生;
- 將員工重新分配到空缺職位;或
- 對工作現場的實體佈局進行修改或購買電話放大器等設備,以允許聽力障礙人士完成工作。
一個人怎樣才能獲得合理的住宿?
除極少數例外,員工有責任主動提出便利申請。此外,雇主可以要求員工提供一些關於殘疾性質的資訊。如果員工擔心向主管透露愛滋病毒/愛滋病狀況,請聯絡 GLAD Answers,網址: www.GLADAnswers.org 以便制定策略來回應此類請求。
員工可以申請的便利條件沒有固定的設定。申請便利條件的性質將取決於每位員工的具體情況。
雇主是否必須批准合理住宿請求?
雇主沒有義務批准每項便利措施的請求。雇主無需提供任何會造成「過度負擔」(即給雇主的營運帶來重大困難或費用)的合理便利措施。此外,如果員工即使獲得合理便利措施仍無法履行工作職責,雇主也無需提供合理便利措施。
在什麼情況下,對員工而言「合理的便利」會成為對雇主而言「過度負擔」?
在確定所要求的便利是否對雇主造成過度負擔或困難時,法院會審查許多因素,包括:
- 雇主的規模、預算和財務限制;
- 實施所要求的住宿的費用;以及
- 此調整如何影響或擾亂雇主的業務。
再次強調,我們會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審查。
我可以在沒有處方的情況下在藥房購買注射器嗎?
是的。 2006年,麻州通過了一項法律,允許藥局向任何18歲及以上人士在櫃檯出售注射器,並將持有針頭合法化(MGL c. 94c §§27-27A)。
馬薩諸塞州有針頭交換計畫嗎?
是的。麻州法律允許公共衛生部建立針頭交換項目,但遺憾的是,計畫選址需要「當地批准」(MGL c.111 §215)。迄今為止,只有波士頓、劍橋、北安普敦和普羅溫斯敦設有針頭交換計畫。
馬薩諸塞州是否有法律要求健康保險計劃涵蓋脂肪營養不良手術?
是的,2016年8月10日,麻薩諸塞州州長查理貝克簽署了《關於HIV相關脂肪營養障礙症候群治療的法案》。這項史無前例的立法要求公共和私人保險公司承擔早期HIV藥物治療導致衰弱的副作用的治療費用。這段歷史性的勝利意味著一些長期HIV感染者終於能夠獲得他們所需且應得的關鍵醫療保健。
有關詳細信息,請參閱:For more information, see: 貝克州長簽署歷史性法律,要求治療愛滋病毒相關脂肪營養障礙 - GLAD.
保險公司是否需要為服用 PrEP 的人提供長期照護或人壽保險?
一般來說,不會。然而,在「同性戀聯盟」(GLAD)的Doe訴Mutual of Omaha Insurance Company案中,Mutual of Omaha同意修改其承保準則,不再僅僅因為申請人服用了PrEP來預防愛滋病毒而拒絕長期護理保險申請人。
有關詳細信息,請參閱:For more information, see: Doe訴奧馬哈互助保險公司 - GLAD.
殘障保險
如果您無法工作並且正在享受 SSDI 或私人殘障保險,請務必與您的醫療服務提供者密切合作,以確保醫療文件支援您繼續需要殘障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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