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 | 歧視 | 馬薩諸塞州
馬薩諸塞州是否有反歧視法來保護 LGBT 人士免受住房歧視?
是的。自1990年以來,馬薩諸塞州就禁止在公共和私營部門的就業、住房、公共設施、信貸和服務領域基於性取向的歧視(一般認為 馬薩諸塞州普通法,第151B章)。其他法律領域(例如教育和保險)也禁止基於性取向的歧視。
最近,這些法律的適用範圍已擴大到保護跨性別者。 2011年,州長德瓦爾·帕特里克簽署了一項具有歷史意義的行政命令,禁止在州政府就業中基於性別認同和性別表達的歧視(馬薩諸塞州行政命令第526號(2011年2月17日)。) 馬薩諸塞州第526號行政命令)。 2012年,麻州修訂了反歧視法,禁止在公共和私營部門的就業、住房、信貸、教育和服務領域基於性別認同的歧視,但不包括公共場所。最終,麻薩諸塞州在2016年通過了期待已久的跨性別公共場所法案,保護跨性別者在餐廳、圖書館、旅館、商場、公共交通等場所免受歧視(《麻薩諸塞州普通法》,第272章,第92A、98節)。有關該法案的更多信息,請參閱同性戀者反歧視聯盟(GLAD)的 馬薩諸塞州公共住宿問答, 在 https://www.gladlaw.org/current/post/ma-public-accommodations-q-a.
法律是否也保護住房中被視為 LGBT 族群的人?
是的。馬薩諸塞州反歧視法將“性取向”定義為“具有或 被認定為具有異性戀、雙性戀或同性戀傾向」(《馬薩諸塞州普通法》,第151B章,第3(6)條)。該條款被解釋為包括基於感知的歧視。例如,如果一個人因為被認為是同性戀而被解僱,無論其實際性取向如何,他都可以援引反歧視法的保護。
同樣,法律將「性別認同」定義為:
[一個人的性別相關身分、外表或行為, 是否 與性別相關的身份、外表或行為與個人傳統上的生理或出生時指定的性別不同…(《馬薩諸塞州普通法》,第 4 章,第 7(59) 節(強調添加))。
馬薩諸塞州的住房反歧視法禁止什麼?
住房法旨在禁止從事住房業務大多數環節的人員進行歧視,包括房屋掛牌、買賣、租賃或融資,無論是否以營利為目的(《馬薩諸塞州普通法》第151B章第4節(3B、3C、6、7))。這些索賠通常涉及業主、房東或房地產經紀人拒絕出售、出租房屋,甚至拒絕與當事人就其希望獲得的房屋進行協商(《馬薩諸塞州普通法》第151B章第4節(6)(a)(公共住房)、第7節(私人住房))。但其他做法也是被禁止的,例如調查或記錄一個人的性取向、性別認同、婚姻狀況(《馬薩諸塞州普通法》第 151B 章第 4(6)(c) 條(公共住房)、第 4(7) 條(私人住房)),或在抵押貸款方面進行歧視(《馬薩諸塞州普通法》第 151B 章)。
是否有任何房東不受住房反歧視法的約束?
該法的主要豁免適用於擁有兩個或兩個以下單位的自住建築。該法律的重點是保護「多套住宅」的居民。如果一棟建築物只有兩套公寓,且業主居住在其中一套,則可能適用該豁免(《馬薩諸塞州普通法》第151B章第1(11)條)。該法律該領域的其他豁免條款相當專業,與「住宅開發」、「相鄰住宅」和「其他受保住房」的定義相關。
根據馬薩諸塞州法律,我該如何提出歧視投訴?
您可以親自或以書面形式向馬薩諸塞州反歧視委員會 (MCAD) 提交投訴。 MCAD 更傾向於人們親自提交投訴,除非有律師為他們準備了投訴。請提前致電預約,並了解您需要攜帶的物品。
波士頓:(617) 994-6000,One Ashburton Place,601 室。
斯普林菲爾德:(413) 739-2145。
伍斯特:(508) 799-8010。
投訴必須宣誓,並註明投訴人(「投訴人」)的姓名和地址,以及被投訴實體(「被投訴人」)的名稱和地址。投訴必須列明涉嫌違法行為的具體內容,以及(最好)其發生的時間。
我需要律師嗎?
不可以。該流程旨在允許人們自行辯護。但是,GLAD 強烈建議人們在整個過程中聘請律師代理。 MCAD 流程不僅有許多法律規則,而且雇主和其他被告也可能獲得法律代理。
提出歧視投訴的截止日期是什麼?
歧視投訴必須在最後一次歧視行為發生後300天內向MCAD提出。逾期提交的情況很少,GLAD鼓勵人們盡快提交索賠。
向 MCAD 提出投訴後會發生什麼事?
MCAD 會指派一名調查員調查您的案件。雙方可能會進行有限的「證據開示」—這是一種法律程序,允許對方審查您索賠的依據,並允許您審查對方的辯解和辯護。該程序透過書面質詢、文件索取和證詞進行。最終,如果案件因技術原因未被駁回,專員將決定是否有合理的理由採納您的指控。
如果發現合理原因,案件將送交「調解」或和解程序。如果談判未能達成各方均可接受的和解,案件將進一步推進,進行更多取證,並可能進行審判式聽證。
即使在住房案件的合理依據確定之前,馬薩諸塞州普通民事法院 (MCAD) 也可以向法院申請命令,禁止被告在案件審理期間出售、出租或以其他方式處置涉案房產。一旦確定合理依據,必須告知被告其有權在法院而非 MCAD 審理案件(《馬薩諸塞州普通法》33 卷,第 151B 章,第 5 節)。
如果發現缺乏合理依據除非您對「缺乏可決原因」的裁決提出上訴,否則案件將結束。 MCAD 內部的上訴有特殊規定和時間限制,必須嚴格遵守。
如果個人在 MCAD 勝訴,MCAD 可以針對歧視授予哪些法律補救措施?
在住房案件中,成功投訴人的補救措施可能包括損害賠償(因搬遷、倉儲或獲得替代住房相關的非法行為而實際產生的費用)以及向州政府支付民事罰款。在公共設施案件中,MCAD 可下令向州政府支付民事罰款。在所有案件中,補救措施還可能包括精神損害賠償、律師費、停止令以及其他符合反歧視法目的的救濟措施(例如,培訓計劃、張貼通知、允許個人以非歧視性條件申請信貸、允許個人非歧視性地獲取和使用服務)。
我還可以向聯邦機構提出歧視投訴嗎?
是的,很多情況下是的。聯邦就業反歧視法(稱為《第七章》)適用於至少 15 名員工的雇主。投訴必須在歧視行為發生後 180 天內向平等就業機會委員會 (EEOC) 提出。但是,如果您最初向 MCAD 提出投訴,並表示希望將投訴交叉提交給 EEOC,則投訴時限將延長至 300 天或 MCAD 終止案件後 30 天(以較早者為準)(《美國法典》第 42 條第 2000e-5(e)(1) 款)。 (在聯邦機構工作的人員不在本出版物的討論範圍內。)
提起歧視索賠的人有時可能會同時尋求州法律和聯邦法律的保護。這是因為州法律和聯邦法律的規定可能有重疊。例如,《憲法》第七章禁止基於種族、性別、年齡、宗教和殘疾(包括愛滋病毒感染狀況)的就業歧視,但並未明確禁止基於「性取向」或「性別認同」的歧視。
然而,最近,越來越多的法院和政府機構認為,第七章禁止性別歧視的規定包括基於性取向或性別認同的歧視(例如,參見美國和 Rachel Tudor 博士訴東南俄克拉荷馬州立大學案,2015 US Dist. LEXIS 89547 (2015)(駁回駁回教授根據第七章提出的投訴的動議環境,該學校投訴稱學校基於她的性別認同的工作中性別)而行為。在 2012 年和 2016 年的兩項獨立裁決中,平等就業機會委員會本身得出結論,性取向歧視、性別認同歧視和性別歧視是同一種歧視,因為後兩者均基於與男性氣質和女性氣質相關的偏好、假設、期望、刻板印象和規範(參見 Macy v. Holder,EEOC 上訴編號 012012082 年;上訴編號 0120133080(2015 年 7 月 15 日))。儘管平等就業機會委員會的裁決對法院不具有約束力,但許多法院都使用了類似的推理來確認第七章適用於基於性別認同和性取向的歧視(例如,參見 Smith v. City of Salem, 378 F.3d 566 (6th Cir. 2004)(裁定第七章禁止基於性別刻板印象歧視跨性別者);V00is v.P. 1160 (CD Cal. 2015)(裁定「性傾向歧視是性別歧視的一種形式」))。
GLAD 建議,如果州和聯邦管轄權可能有重疊,您應該先考慮向 MCAD 提交申請,但請記住,您也有可能向聯邦法院提起訴訟。如果您有性取向或性別認同投訴,您應該勾選「性別」以及「性取向」或「性別認同」作為您索賠的依據,並要求 MCAD 將您的投訴與平等就業機會委員會 (EEOC) 進行交叉歸檔。
LGBT 人士在住房方面遭受歧視,除了向 MCAD 投訴外,還可以向聯邦住房和城市發展部 (HUD) 投訴。更多資訊請見: http://portal.hud.gov/hudportal/HUD?src=/program_offices/fair_housin g_equal_opp/LGBT_Housing_Discrimination.
有其他方式可以提起歧視投訴嗎?
有可能,這取決於您的具體情況。
- 當地機構:有些城鎮有自己的當地反歧視法律和機構,除了向蒙特婁市反歧視局 (MCAD) 投訴外,您還可以向這些機構投訴。有時,蒙特婁市反歧視局 (MCAD) 允許當地機構取代 MCAD 調查案件,這可能在時間和人員配備方面更具優勢。劍橋和波士頓擁有最完善的當地機構,儘管牛頓、薩默維爾、伍斯特和斯普林菲爾德也有一些工作人員負責處理某些類型的投訴。即使您向當地機構投訴,您仍必須在最後一次歧視行為發生後 300 天內向蒙特利爾市反歧視局 (MCAD) 投訴,以便您的案件得到處理。
- 州或聯邦法院:如上所述,在向馬薩諸塞州勞工與民事部門 (MCAD) 或平等就業機會委員會 (EEOC) 或兩者提交申請後,個人可以決定從這些機構撤回其歧視案件,並向法院提起訴訟。關於何時以及如何撤回該案件,有相關規定(例如,請參閱《馬薩諸塞州普通法》第 151B 章第 9 條)。
此外,您可能希望提起訴訟,以解決歧視機構無法妥善處理的其他索賠。例如,如果您因違反合約而被解僱,或因未遵守手冊中承諾的漸進式紀律而被解僱,或因做了雇主不喜歡但法律要求的事情而被解僱,這些情況超出了機構的調查範圍,而應由法院處理。同樣,如果您的索賠涉及違反憲法權利的行為——例如,如果您是一名教師或政府僱員,並且認為您的言論自由權或平等保護權受到了侵犯——那麼這些事項也必須在法院審理。
如果我的房東因為我提出歧視投訴而驅逐我,我該怎麼辦?
房東因您提出投訴而對您進行報復或懲罰是違法的。如果他們這樣做,您可以就其報復行為提出額外投訴。 「報復」保護涵蓋參與訴訟程序、反對違法行為或對歧視行為提出異議的人員(《麻州普通法》第151B章第4(4)、4A節)。另請參閱Provencher訴CVS藥房案,76 FEP Cases (BNA) 1569 (第一巡迴上訴法院,1998年)(支持對男同性戀者的聯邦報復索賠)。
一般來說,仍在歧視性條件下工作或居住的人必須評估提起訴訟將如何影響他們的工作或住房,以及他們是否有能力承擔這些可能的後果。當然,即使一個人被解僱或驅逐,他們也可能認為提起歧視訴訟不值得。這是個人選擇,應在收集足夠的資訊和建議以做出明智的決定後再做出。
有些人傾向於在提起訴訟之前先與律師會面,評估其索賠的強度。最好向律師提供一份事件概要,按日期排列,並說明各方當事人(以及如何聯絡他們)。如果您擔心的是住房問題,請攜帶您的租約副本以及房東給您的任何通知和信件。
在提出歧視投訴之前我可以做哪些準備?
聯絡 GLAD Answers www.GLADAnswers.org 或在任何工作日撥打電話 800-455-4523 (GLAD) 討論選擇。
一般來說,仍在歧視性條件下工作或居住的人必須評估提起訴訟將如何影響他們的工作或住房,以及他們是否有能力承擔這些可能的後果。當然,即使一個人被解僱或驅逐,他們也可能認為提起歧視訴訟不值得。這是個人選擇,應在收集足夠的資訊和建議以做出明智的決定後再做出。
有些人傾向於在提起訴訟之前先與律師會面,評估其索賠的強度。最好向律師提供一份事件概要,按日期排列,並說明各方當事人(以及如何聯絡他們)。盡量準備好員工手冊或人事手冊的副本,以及所有合約、工作評估、備忘錄、解僱信等類似文件。
免責聲明本頁僅供一般資訊參考,不構成法律建議,也不建立律師-客戶關係。由於每個案件的具體情況各不相同,此處資訊不能取代合格律師提供的個人化建議。法規經常變更,GLAD Law 不保證本頁面資訊的時效性和完整性。如需法律建議或轉介服務,請與我們聯絡。 GLAD 法律問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