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2011年9月30日

2011年9月30日,北卡羅來納州巴特納聯邦醫療中心(FMC Butner)聯邦監獄局(BOP)囚犯凡妮莎·亞當斯(Vanessa Adams)因患有性別認同障礙(GID)而起訴BOP,並宣布和解。亞當斯女士起訴BOP是為了獲得針對其GID的適當治療。

亞當女士對聯邦監獄局(BOP)對待跨性別囚犯的方式提出質疑,最終促使BOP終止了所謂的「凍結框架」政策。該政策規定,任何性別認同障礙(GID)患者的治療都將凍結在其入獄時提供的治療水平。就亞當女士而言,這意味著由於她在入獄前未接受過GID治療,BOP拒絕為她提供必要的醫療護理,儘管BOP自己的醫生診斷她患有GID,告知她可用的GID治療方法,並且了解她病情的嚴重性。

「BOP 的凍結政策讓跨性別囚犯陷入絕望,常常導致憂鬱、自殺,在許多情況下,還會造成嚴重的自殘,就像 Vanessa 的情況一樣,」同性戀倡導與捍衛者組織 (GLAD) 跨性別權利項目主任 Jennifer L. Levi 說。

這項政策變更已透過兩份備忘錄發布,分別於2011年5月31日和2010年6月15日由BOP醫療總監發布給所有BOP執行長。 2011年5月的備忘錄內容如下:

綜上所述,在本局羈押的疑似性別認同障礙 (GID) 受刑人將接受目前的個人化評估。治療方案不會因為入獄前所接受的服務水準或缺乏服務而被排除。

備忘錄還指出,“目前公認的護理標準將作為制定治療計劃的參考。”

這些備忘錄已經分發給監獄系統中所有被診斷出患有性別認同障礙的個人,以及治療這些囚犯的醫護人員。

背景

GLAD 與國家 LGBTQ 權利中心、佛羅裡達州機構法律服務中心和 Bingham McCutchen LLP 合作,挑戰了聯邦監獄管理局(「BOP」)的一項政策,該政策禁止為未接受變性治療計劃而進入 BOP 的變性囚犯提供醫療服務。在案件開始時,我們的客戶 Vanessa Adams 被拒絕進行醫學上必要的荷爾蒙治療,並且由於她在入獄後被診斷出患有性別認同障礙 (GID),她無法以其他方式表達女性性別認同。在最初的勝利中,Vanessa 被允許開始荷爾蒙治療。然而,GLAD 及其共同律師反對 BOP 駁回此案的動議,以確保我們的客戶繼續獲得適當的治療,並挑戰監獄管理局拒絕變性相關醫療服務的其他決定以及該政策本身。

2010年6月7日,聯邦地區法院法官約瑟夫·L·陶羅(Joseph L. Tauro)在一項裁決中駁回了BOP的論點,該論點認為瓦妮莎的訴求無效,因為他們在她提起訴訟後才開始對她進行激素治療。法院引用了BOP最初拒絕瓦妮莎接受治療的事實,以及BOP並未否認該政策的事實,裁定該政策的合憲性及其實踐仍有疑問。法院也駁回了BOP將案件移交至密蘇裡州(瓦妮莎此前一直被監禁)的請求,理由是瓦妮莎在馬薩諸塞州期間發生了足夠多的重大事件,因此馬薩諸塞州的審理地點是合適的。

隨著調查和審前程序的進行,該案件已被下令進行調解。

關於 2010 年 6 月 7 日駁回 BOP 駁回動議的新聞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