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跨性别者排除在《美国残疾人法案》的保护范围之外,这在宪法上值得怀疑。

昨日,马萨诸塞州联邦地区法院裁定一名被错误关押在男子监狱的跨性别女性胜诉,允许她根据《美国残疾人法案》(ADA)对马萨诸塞州惩教署(DOC)的虐待行为提起诉讼。这项史无前例的裁决认定,将《美国残疾人法案》解释为排除跨性别者的做法违宪。.

这项决定 在 Doe诉DOC 部分内容如下:“法院同意 Doe 的观点,即就目前而言,惩教署尚未证明将她和其他情况类似的跨性别囚犯安置在与其出生性别相符的设施中符合重要的政府利益。”

《美国残疾人法案》的立法历史反映了对跨性别者的偏见,该法案的措辞不恰当地将跨性别者可能经历的潜在医疗状况与社会不可接受的行为联系起来。.

昨天的裁决讨论了将跨性别者排除在《美国残疾人法案》(ADA)之外所存在的宪法问题:

“将性别认同障碍与犯罪行为或被社会视为不道德或淫秽的行为联系起来,引发了一个严重的问题,即该项排除条款的起草者是如何看待跨性别者的……法院认为,如果该法条可能被解读为因性别身份而将某一类人排除在其保护范围之外,那么最好避免这种解读。参见普莱西诉弗格森案(哈兰大法官持异议)(宪法,如果正确解释,“既不承认也不容忍公民之间存在阶级差异”)。.

“这是一场巨大的胜利。正如法院所承认的,《美国残疾人法》的一个主要目标是确保患有受歧视疾病的人不会因此遭受歧视,” 詹妮弗·L·利维, GLAD跨性别者权利项目主任. “将跨性别者排除在《美国残疾人法案》(ADA)的诉讼之外,会加剧对他们的歧视——这是错误的。这项裁决既允许我的委托人继续推进她被转移到女子监狱的诉求,也为跨性别者在包括就业和进入公共场所等诸多方面提供了一项重要的联邦保护。”

“这项裁决强调,我们的监狱系统必须摒弃关于跨性别者的过时观念和刻板印象,” 贝内特·克莱因, GLAD高级律师. “法院强调,跨性别者有权受到有尊严和尊重的对待,并按照规定的医疗程序接受治疗。正如法院所说,就我们的委托人而言,这意味着作为女性应受到充分的尊重。”

2018年2月28日,利维辩称,简·多伊(Jane Doe)是一位跨性别女性,在男子监狱服刑期间每日遭受侮辱和虐待,她应该被转移到女子监狱,并在转移之前获得相应的便利措施,以保护她免受在男子监狱所面临的虐待。简·多伊在40多年前完成了性别转换,目前因非暴力毒品犯罪服刑。.

3月5日,理查德·G·斯特恩斯法官发布命令,部分批准了简·多伊提出的初步救济动议。该命令指示惩教署采取措施,确保多伊女士的隐私不受男性囚犯的侵犯,并安排女性狱警对她进行脱衣搜查。.

“本案及判决清楚地表明,跨性别囚犯仅仅因为他们的身份就遭受了额外的创伤。斯特恩斯法官昨天作出的果断而合理的裁决重申了《美国残疾人法》的反歧视精神,并承认了马萨诸塞州在监狱内外对待跨性别者的政策和实践存在脱节,” 囚犯法律服务处的伊丽莎白·马托斯.

一群残疾人权利组织、健康和心理健康法律组织以及跨性别者权利组织提交了一份法庭之友意见陈述,支持 Doe 女士根据《美国残疾人法》提出索赔的权利。.

除了 GLAD 和 PLS 之外,Doe 女士还委托 Goodwin Procter LLP 律师事务所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