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萬訴史密斯
地位: 勝利
防守 奧貝格費爾 面對持續的平等阻力
勝利! 美國最高法院於 6 月 26 日立即推翻了 阿肯色州最高法院的裁決禁止同性已婚夫婦在其子女的出生證明上列出夫妻雙方的姓名。
在推翻阿肯色州的裁決時,法院重申 奧貝格費爾明確要求各國平等對待所有已婚夫婦,包括賦予他們平等享有婚姻的所有權利、福利和責任的機會
原告 帕萬訴史密斯 是兩對來自阿肯色州的已婚同性伴侶,由國家 LGBTQ 權利中心代表。
時間軸
- 2015: 特拉·帕萬(Terrah Pavan)在阿肯色州生下了一個女兒。她和妻子瑪麗莎(Marisa)都完成了醫院的申請,並在出生證明申請中將兩位妻子列為孩子的父母。然而,阿肯色州衛生部簽發的出生證明上卻只列有特拉·帕萬的名字。
- 2015: 利·雅各布斯在阿肯色州生下了一個兒子。與帕萬一家類似,利和她的妻子賈娜在出生證明申請中都被列為孩子的父母。但出生證明也只列出了利作為孩子的父母。
- 2015: 帕萬 (Pavan) 和雅各布斯 (Jacobs) 家族向阿肯色州法院對阿肯色州衛生部主任納撒尼爾·史密斯 (Nathaniel Smith) 提起訴訟。
下級法院訴訟程序
- 2015年11月:普拉斯基縣巡迴法官蒂姆·福克斯 (Tim Fox) 在法庭上裁定,拒絕在出生證明上寫上父母雙方的姓名違反了奧貝格費爾訴霍奇斯 (Obergefell v. Hodges) 的憲法原則,這一問題應通過國家政策變化來解決。
- 2015年11月: 阿肯色州衛生部開始為所有已婚夫婦簽發正確的出生證明,列出父母雙方。阿肯色州最高法院隨後下令暫停政策變更,等待福克斯法官裁決的上訴。
- 2016年12月: 阿肯色州最高法院以 5 比 2 的表決結果推翻了福克斯法官的裁決,重新確立了現有的阿肯色州出生證明法,並拒絕根據該法承認同性已婚夫婦。
立法和最高法院的行動
- 2017年春季: 阿肯色州議會會議提出了參議院第 580 號法案來修改該法律,但最終在委員會中被否決。
- 2017: 帕萬 (Pavan) 和雅各布斯 (Jacobs) 家族就阿肯色州最高法院的判決向美國最高法院提出上訴。
- 2017年6月26日: 在奧貝格費爾訴霍奇斯案兩週年之際,美國最高法院發布摘要,推翻了阿肯色州最高法院的判決,以 6 比 3 的投票結果裁定,阿肯色州的出生證明法違反了奧貝格費爾訴霍奇斯案的判決以及隨後對所有已婚夫婦的保護和權利,即允許同性伴侶享受與異性伴侶相同的福利。
背景
2015年,我們贏得了一項具有里程碑意義的裁決, 奧貝格費爾訴霍奇斯案最高法院判決,全美同性伴侶享有平等的結婚機會,以及與婚姻相關的所有權利、福利和責任。
但反對平等的人士並沒有停止抵制這項裁決,我們看到各州都在試圖破壞這項裁決。 奧貝格費爾 如此明確的保證。
其中一個例子就是,一些州政府拒絕在同性伴侶所生子女的出生證明上列出父母雙方的姓名。儘管大多數此類嘗試都被法院阻止,但最近阿肯色州最高法院堅持這一立場,並試圖賦予其實質內容。阿肯色州案件中的已婚同性伴侶正在請求美國最高法院審理他們的案件並撤銷該裁決。
GLAD律師事務所向美國最高法院提交了兩份法庭之友陳述,主張已婚同性伴侶有權在其子女的出生證明上列明父母雙方的姓名。 GLAD律師事務所在一份陳述中擔任法律顧問,代表54位家事法教授。 GLAD律師事務所在另一份陳述中擔任法庭之友,該陳述與Lambda Legal律師事務所共同提交。
簡報指出,阿肯色州最高法院的一項裁決否認了已婚同性伴侶在孩子出生證明上列出非親生父母的權利,因為異性伴侶中的丈夫通常被列為「父親」——包括在涉及輔助生殖的案件中——這違反了雙方的要求。 奧貝格費爾 和 溫莎 同性伴侶有權結婚,並享有與異性伴侶同等的「各州與婚姻相關的一系列福利」。
阿肯色州最高法院試圖掩蓋這種歧視,聲稱出生證明的目的是收集親生父母的訊息,而生物學因素決定了對已婚同性伴侶區別對待的合理性。但事實上,在阿肯色州和其他州,出生證明是重要的法定親子關係記錄,而非親生父母關係記錄。
不允許父母雙方姓名列在孩子的出生證明上,會造成切實可見的傷害。這不僅賦予這些孩子及其家庭二等公民的地位,還剝奪了他們許多重要的保護,例如父母雙方在醫療方面做出關鍵或緊急決定的權利,以及孩子可能通過未具名的父母獲得聯邦和州級福利的權利。
在阿肯色州,與其他州一樣,婚生子女被推定為婚姻雙方的共同財產——包括透過輔助生殖技術出生的子女。阿肯色州單方面將同性婚姻伴侶單獨列為特殊對待,試圖破壞法律明確規定的義務。 奧貝格費爾:同性伴侶有權在平等的條件下結婚,並享有與婚姻相關的所有權利。
我們共同呼籲最高法院審查並推翻阿肯色州最高法院這項危險的裁決。法院必須迅速明確地重申 奧貝格費爾 明確要求所有已婚夫婦享有平等的尊嚴和平等的待遇,並強烈提醒州立法機構和法院,任何相反的行為都是不正確的,違反了法院的明確指示。
請願者在 帕萬訴史密斯 是兩對由國家LGBTQ權利中心代理的阿肯色州已婚同性伴侶。家庭法教授的辯護聲明由GLAD Law的Foley Hoag、Joan Hollinger和加州大學戴維斯分校法學院的Courtney G. Joslin撰寫。 Lambda Legal和GLAD Law的聯合辯護狀由Gibson, Dunn & Crutcher律師事務所撰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