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因州 LGBTQ+ 學生的權利
緬因州 LGBTQ+ 學生的權利
根據緬因州法律,學校負有積極義務「防止在教育領域因性別、性取向或性別認同或身體或精神殘疾而產生的歧視」。 Me. Rev. Stat. tit. 5, § 4552 (著重強調)。這項積極主動的義務是更大承諾的一部分,即維護「享有尊嚴生活的基本人權」並「審查所有侵犯基本人權的行為」。 ID緬因州法律還規定,所有學生都有權在學校享受「安全、有保障和和平」的環境,並要求學校制定政策來預防和解決霸凌問題。 Me. Rev. Stat. tit. 20–A, § 6554當學校未能履行其義務時,學生可能遭受霸凌、騷擾和歧視,而受虐待學生的家人也可能要求學校承擔責任。1
根據聯邦和緬因州法律以及美國和緬因州憲法,學生有權接受教育,不論其性別、性取向、性別認同或變性身分、身體或精神殘疾、血統、國籍、種族、膚色或宗教。
本頁最後更新於2025年8月。這些頁面並非法律建議;法律可能很複雜,其如何適用於您的情況取決於具體情況。請 聯絡 GLAD Law Answers 並提出具體問題。
概括
全州學校都有LGBTQ+學生、家長、教職員工。緬因州約有6.8%的成年人認為自己是LGBT。 看 《今日美國》,美國人口中 LGBTQ 佔比是多少?; Andrew R. Flores 和 Kerith J. Conron,威廉斯研究所,《美國成年 LGBT 人口 2》(2023 年); 參見 緬因州教育部和衛生與公眾服務部,緬因州綜合青少年健康調查 (MIYHS) 高中報告 6 (2023)。事實上,學校的學生和家庭有著不同的信念、背景和文化。
緬因州學生的數據強調了學校積極採取行動預防和解決霸凌、歧視和敵對環境的重要性——這是法律要求他們做的。 2023 年緬因州綜合青少年健康調查 (MIYHS) 高中報告根據每兩年進行一次的學生調查,LGBTQ 高中生比其他學生更有可能:
所有學生都有權利獲得優質教育所提供的機會。創造並維護包容性的學習環境不僅是正確的做法,也是緬因州乃至全美的法律。
學校政策通常禁止霸凌、騷擾和歧視——學校有法律義務阻止所有這些行為。學生應該擁有一個安全的學習環境,而不是充滿敵意的環境。
- 在學校財產上受到武器威脅或傷害(2023 MIYHS 第 92 頁)
- 由於擔心在學校或上學途中不安全而不去上學(ID。 95歲)
- 在學校內發生肢體衝突(ID。 103)
- 遭受身體欺凌和網路欺凌(ID。 (第 160、165 頁)
- 在上下學途中收到關於其種族或民族、性取向或性別不合規範的冒犯性評論(ID。 (135、145、150)
霸凌和騷擾會造成負面影響。與同齡人相比,LGBTQ 學生遭受的孤立和虐待使他們更容易產生悲傷和絕望的情緒,從而影響他們的學習和生活能力。 ID。 174. 更多 LGBTQ 學生也曾認真考慮、計劃或嘗試自殺。 我d. 參閱第 190、195、198 頁。
事情不必如此。公立學校必須成為所有學生都能學習的地方。緬因州的LGBTQ+學生有權在我們的學校裡公開、安全地生活。
當學校管理人員、工作人員和老師了解學生及其家人,並認識到他們和其他人一樣屬於那裡時,所有學生,包括 LGBTQ+ 學生,都可以參與學校生活並從中獲得更多收穫。2 了解並支持學生及其家庭,可以更清晰、更輕鬆地確保所有學生享有非歧視待遇和平等機會。這樣做可以改善學校環境,提升每個人的教育成果。
本文件概述了一些旨在加強對所有學生平等對待的法律,並要求學校預防和應對騷擾、霸凌和歧視。本文件尤其涵蓋以下內容:
- 保護學生免受歧視、騷擾和霸凌的州和聯邦法律(包括緬因州人權法案、緬因州反霸凌法和聯邦第九條)
- 所有學生(包括 LGBTQ+ 學生)都受到憲法保護,包括第一修正案(保護言論、表達和宗教自由)和第十四修正案(規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等等)
- 與 LGBTQ+ 學生常見問題或問題相關的訊息,包括姓名和代名詞、學校設施、體育運動、學生外觀、學校諮詢、GSA 和家長參與等問題
- 當歧視、騷擾和霸凌發生時,學生和家長可以選擇哪些方式來應對
請記住:如同大多數事情一樣,法律只是紙上談兵,除非有行動支撐。在此背景下,行動包括學校領導層制定並執行反歧視和反霸凌政策與實踐,教育工作者確保每位學生都能獲得成長所需的資源,以及學生和家長與學校合作,建構安全且支持性的學習環境。理想情況下,所有利害關係人應該擁有一個共同的目標:所有年輕人在學校都受到重視和尊重,並且能夠獲得他們應得的教育。
家長、老師和其他學校工作人員都希望為自己的孩子或學生提供最好的服務。
家庭和學校在支持 LGBTQ+ 年輕人(與所有學生一樣)方面都發揮著至關重要的作用,讓他們感到安全,在家裡和學校表達自己的需求,並專注於學習和成長。
如果您正在遭受騷擾、霸凌或歧視,並且希望與他人談論您的情況,請參閱本文件末尾的資源,或聯絡 GLAD Law 的免費、保密法律資訊熱線: 1-800-455-GLAD 或訪問 GladLawAnswers.org.
緬因州法律概述
緬因州反歧視法如何適用於教育?
教育機會對於人生成功至關重要,因此緬因州已宣布其為「公民權利」。 Me. Rev. Stat. tit. 5, § 4601。緬因州積極致力於防止教育歧視。3 Me. Rev. Stat. tit. 5, § 4552.
根據緬因州法律,學生不得受到歧視,即不得因其身份而受到區別對待、處於不利地位或被排除在「教育機構」的教育機會和計畫之外。 Me. Rev. Stat. tit. 5, § 4601法律規定,這意味著學生無論個人特徵如何,都有平等的權利和機會「參加所有教育、諮詢和職業指導計劃[以及]所有學徒和在職培訓計劃」。 ID.
緬因州禁止基於個人「性別、性取向或性別認同、身體或精神殘疾、血統、國籍、種族、膚色或宗教」等個人特徵的歧視。 Me. Rev. Stat. tit. 5, § 4602。 (同樣,聯邦法律根據 1964 年《民權法案》第四章處理基於宗教的歧視;根據 1964 年《民權法案》第六章處理基於種族、膚色和國籍的歧視;根據 1972 年《教育修正案》第九章處理基於性別的歧視;根據 1973 年《康復法案》第 5049 195 年美國殘疾人歧視法年《年齡歧視法案》處理基於年齡的歧視。4)
雖然本指南主要關注學生,但學校工作人員也受到州和聯邦法律的多項保護。例如,緬因州的《人權法案》和國家層級的《教育法修正案第七條》均禁止基於性取向和性別認同的就業歧視。 《教育法修正案第九條》也為許多學校員工和學生提供保護。
您可以在以下位置找到更多信息 GLAD Law 的網站.
舉例來說,反歧視法意味著 LGBTQ+ 學生不得:
- 由於對其能力的看法而被排除在教育主流之外;
- 因與其他學生相同的行為而受到比其他學生更嚴厲的處罰;
- 禁止牽手、公開示愛(PDA)或分享自己的身分(如果其他學生可以這樣做);
- 受到貶損性對待(包括誹謗、侮辱、嘲笑、威脅或攻擊),影響其有意義地參與學校的學術和其他活動的能力;或者
- 當他們向第九條協調員或學校的其他成年人提出擔憂時,卻遭到忽視、責備或無視。
下文將進一步探討反歧視法保護 LGBTQ+ 學生的其他方式。
緬因州哪些學校受到州反歧視法的保護?

該法律適用於:
- 所有公立學校。 看 Me. Rev. Stat. 第 5 條,§ 4553(2-A);
- 任何獲準接受公共資金支付學費的私立學校。 (有關私立學校接受公共資金支付學費的批准要求, 看 Me. Rev. Stat. tit. 20-A, § 2951); 和
- 緬因州所有公立高等教育機構,如社區大學和緬因大學。 看 Me. Rev. Stat. 第 5 條,§ 4553(2-A) (定義 的 教育 機構).
任何「未接受公共資助的宗教法人、協會或社團」組織均可免於遵守基於性傾向或性別認同的非歧視要求。 Me. Rev. Stat. tit. 5, § 4602.
緬因州法律如何定義性取向和性別認同或表達?
緬因州法律包括以下定義:
- 性 方向:“一個人實際的或感知到的異性戀、雙性戀或同性戀。” Me. Rev. Stat. 第 5 條,§ 4553(9-C).
- 性別 身分:“個人的性別相關身份、外表、舉止或其他性別相關特徵,無論該個人出生時的指定性別如何。” 我。 修訂法令第 5 條,第 4553(5-C) 條.
緬因州人權委員會在其 備忘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解釋 英國藥品和保健產品監管局(MHRA)(2016年1月13日) (通常稱為 MHRC 2016 解釋性備忘錄)指出:
- 性別認同 指“個人對自己性別真誠持有的核心信念,無論該個人認同為男性、女性、混合性別、均非男性或其他身份”,也無論他們選擇使用“諸如,例如……‘酷兒’、‘性別酷兒’、‘雙性別’、‘雙性人’或‘性別流動’等詞語”。 *
- 性別表達 指「個人透過衣著、髮型、珠寶、聲音和行為等方式對外表達自己的性別認同。」**
- 性取向 不僅包括緬因州法規中列出的性取向,還包括所有性取向,例如包括那些認定為無性戀的人。
* 請注意,術語變化很快,現在許多人都使用“非二元”一詞。 看 威廉斯研究所 美國的非二元性別 LGBTQ 成年人.
** 請注意,某些學生的性別表達被某些人視為“性別不一致”,有時也被稱為“性別擴張”。 看 親友會, 國家詞彙表.
聯邦法律概述
是否有任何聯邦法律禁止基於性取向或性別認同或表達的歧視?
是的。其中最重要的一條是1972年《教育修正案》第九條,該條款禁止接受聯邦資助的學校「基於性別」進行歧視。 看 20 USC § 1681。 (如下一節所述,這意味著《第九條修正案》適用於公立學校和許多私立學校。)
學校不得基於性別而區別對待任何人,或以其他方式限制其獲得機會。 看 34 聯邦法規§106.31性別歧視包括歧視性紀律、騷擾和性暴力,以及基於性別的教育資源或體育機會的不平等。 《第九條修正案》也禁止基於學生懷孕或家庭狀況的歧視。學校如果對違反《第九條修正案》的行為處理不當(具體而言,以「故意漠視」的方式處理),可能會被學生或其家長起訴,並承擔責任。 例如,參見 戴維斯 五. 門羅縣教育委員會,526 US 629(1999).
第九條修正案的保護範圍不僅限於學生,還保護學校員工和家長/監護人免受基於性別的歧視。由於第九條修正案禁止學校因「性別」而區別對待學生,因此它也禁止因性取向、性別認同和性別表達而區別對待學生。 了解有關第九條的更多資訊。
2020 年, 博斯托克 五. 克萊頓 縣,140 S. Ct. 1731 (2020),美國最高法院對《民權法案》中名為「第七章」的條款進行了解釋,該條款也禁止工作場所基於性別的歧視。在該案中,最高法院裁定,第七章對「性別」歧視的保護必然包括對基於性傾向或性別認同的歧視的保護。 ID. 1741。因此,像第九條修正案這樣禁止性別歧視的法律對 LGBTQ+ 族群來說也是重要的保護。 看, 例如, 格林訴格洛斯特郡學校校董會案, 972 F.3d 586, 616(第四巡迴上訴法院,2020 年); 惠特克訴基諾沙聯合學區第一教育委員會,858 F.3d 1034, 1049(第7巡迴法院,2017年); 格拉博夫斯基訴亞利桑那州董事會案,69 F.4th 1110, 1116(第九巡迴上訴法院,2023年).
哪些學校符合《第九條》的要求?

由於聯邦政府為許多學校提供資金,因此《第九條修正案》適用於所有公立學校和許多私立學校。 《第九條修正案》也適用於所有公立學院和大學以及幾乎所有私立學院和大學。請注意,宗教組織運作的學校可以選擇不受《第九條修正案》的保護。 看 34 聯邦法規第 106.12(b) 條。學生和家長應該知道,他們必須自己做功課來了解這一點,因為沒有法律要求向教職員工、學生或公眾提供通知。
憲法概述
憲法以多種方式保障學生在校權利-從置物櫃搜查到言論自由,再到審查制度。如有任何疑問,歡迎透過我們的法律資訊熱線聯繫 GLAD Law Answ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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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州和聯邦法律外,美國憲法還根據性取向和性別認同保護青少年。憲法中針對LGBTQ學生的重要部分包括:
第十四修正案
美國憲法第十四修正案保障所有人依法享有「平等保護」的權利。該修正案適用於公立學校教職員工和其他政府行為者——例如,公立學校教師不得因LGBTQ+學生的身份而區別對待他們。第十四修正案也涵蓋基於種族和性別等特徵的不平等待遇。
法院表示,學校如果採取某些措施,例如禁止跨性別學生使用與其性別認同相符的衛生間,或不為 LGBTQ+ 學生提供免受騷擾的保護,就侵犯了 LGBTQ+ 學生的第十四修正案賦予的平等保護權。此類案例包括: 格林 五. 格洛斯特 縣。 學校 宿舍,972 F.3d 586, 613–15(第四巡迴上訴法院,2020年); 惠特克 五. 基諾沙聯合學區第一教育學院,858 F.3d 1034(第七巡迴法院,2017年); 納博茲尼 五. 波德萊什尼,92 F.3d 446 (第七巡迴上訴法院,1996 年); 看 也 弗洛雷斯 五. 摩根 爬坡道 統一 學校 區, 324 F.3d 1130、1135(第 9 環) 2003).
第一修正案
第一修正案是言論自由和表達自由權利的來源。在公立學校,學生可以行使言論自由(例如,談論自己的身分或對他們來說重要的話題)並表達自己的權利,但受到一些限制。
法院已經使用第一修正案來保護 LGBTQ+ 學生的權利,例如帶同性伴侶參加舞會的案件、學生穿著符合其性別認同或表達的服裝的案件以及學生表達對 LGBTQ+ 人群的支持的案件。 看 麥克米倫訴伊塔萬巴縣學區, 702 F. Supp. 2d 699 (ND Miss. 2010); 弗里克訴林奇案,491 F. Supp. 381 (DRI 1980); Gillman v. Holmes Cty 學校董事會。, 567 F. Supp. 2d 1359, 1361 (ND Fla. 2008).
美國最高法院表示,學校可以在某些情況下限制學生的言論,包括當言論擾亂教育環境、造成嚴重混亂(或預期會造成嚴重混亂)或侵犯他人權利時。 看 Tinker v. 得梅因獨立社區懲教所,393 US 503,513(1969)。 例如,處理新英格蘭部分地區(包括緬因州)案件的聯邦法院最近裁定,一所學校禁止學生穿著學校認為有辱跨性別學生身份的 T 恤的行為是合理的,因為學校根據對 LGBTQ+ 學生經歷的了解,預測這會對一些學生的學習造成嚴重干擾。 看 LM訴米德爾伯勒鎮,103 F.4th 854(第一巡迴法院 2024 年)。 根據具體情況,學校也可能限制教師和其他工作人員的表達方式。 看 麥克雷訴馬托斯案,106 F.4th 122(第一巡迴法院 2024) (維持下級法院對某學校有利的裁決,該學校因預測一名教師的社交媒體帖子將導致校內混亂而解雇了該教師)。
學校不得基於學生的性傾向、性別認同或性別表達歧視學生,這是什麼意思?
《緬因州人權法案》保護學生(包括 LGBTQ+ 學生)參加學術、課外、體育、研究、職業培訓和所有其他教育計畫的權利,不受基於性取向、性別認同、性別表達或其他受保護特徵的歧視。 Me. Rev. Stat. tit. 5, § 4601。該法律還保護學生在錄取過程中和獲得經濟援助時免受歧視的權利。 看 Me. Rev. Stat. tit. 5, §§ 4602(1)(D),4602(1)(E)。
緬因州人權委員會 (MHRC) 發布了關於學校應如何應用緬因州人權法案來尊重學生性別認同的官方指導。 看 緬因州 人權委員會備忘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解釋 英國藥品和保健產品監管局(MHRA)(2016年1月13日)鑑於學校有責任防止歧視,此類指導至關重要。如上所述,其他州法律、聯邦法律和法院判決也保護學生權利。
競技

MHRC 表示,“應該允許學生根據其性別認同參加單性別/性別團隊的比賽。”5 本指南受校際運動的其他法律和規則的約束。
例如,緬因州校長協會(“MPA”)負責監管高中體育運動,並規定學生可根據其性別認同或出生時指定的性別(但不能同時)獲得參賽資格。各學校有權“核實學生的性別認同分配”,以決定是否參加 MPA 主辦的活動,但不得要求學生提供醫療記錄或官方文件來確定其性別認同。 緬因州校長協會 2024-2025 年手冊, 39-40.
這是一個快速變化的領域; 聯絡 GLAD Law Answers 了解更多。
學校設施
緬因州教育委員會表示:“學生必須被允許使用與其性別認同相符的廁所、更衣室和淋浴設施”,即使其性別認同與其出生時指定的性別不同。這也與緬因州法院的裁決相符。 美國能源部訴Reg'l Sch。單元 26, 86 A.3d 600 (Me. 2014) 案裁定,學校拒絕跨性別女生使用女廁,違反了《緬因州人權法案》。全美各地聯邦法院都已裁定,學校禁止跨性別學生使用與其性別認同相符的廁所,違反了法律,從而支持學生的訴求。6
學校可以安排任何學生(無論是否為LGBTQ+)使用提供額外隱私的設施(例如使用單人間衛生間或在更衣室安裝帶簾子的更衣區)。毋庸置疑,任何類型的學生的不當行為都可以而且應該得到處理。但學校不得基於學生的性別認同而要求使用單獨的設施。多家聯邦法院支持允許跨性別學生使用與其性別認同相符的衛生間的政策,儘管有人認為此類政策侵犯了其他學生的隱私權。7
名字和代名詞
許多學校都有相關政策,明確規定家長可以申請便利措施和/或與學生及學校工作人員共同製定計劃,以確保學生順利融入學校。這些政策反映了學校(包括教師、教練和其他工作人員)有義務確保所有學生享有平等的教育機會,並防止歧視。
緬因州人權委員會建議學生或家長以書面明確通知學校,要求學校工作人員使用學生選擇的姓名和代名詞。此後,學校及其工作人員應在所有文件和所有通訊中「使用符合學生性別認同的、學生偏好的姓名和代名詞」。 看 緬因州人權委員會, 教育解釋備忘錄 MHRA 規定(2016 年 1 月 13 日)。此規則的唯一例外是學生的官方記錄,該記錄必須註明學生的法定姓名,除非法院命令更改。 看 ID.
鑑於學校公職人員有法律義務防止歧視並確保積極的學習環境,該指南還建議員工「必須用學生選擇的名字來稱呼學生,並使用與學生性別認同一致的代名詞」。 參見id。 學校“拒絕承認學生性別認同”的模式,表現為未使用“學生選擇的名字和代名詞”,可能構成對緬因州人權法案的違反。 參見id。
在某些情況下,如果 18 歲或以上的學生(或 18 歲以下學生的家長)認為學校記錄不準確、具有誤導性或侵犯了學生的隱私權,他們可以使用《聯邦教育權利和隱私法案》(FERPA)要求更改學校記錄上的姓名或性別標記。 看 34 聯邦法規§§99.20, 99.7(a)(2)(ii). 家長或 18 歲以上的學生還有權要求舉行聽證會來更改其學校記錄的內容,包括學生的姓名和代名詞。 34 聯邦法規§99.21.
當學生未滿18歲或處於其他某些情況時,FERPA允許家長根據要求存取學生記錄。學生經常試圖在學校使用不同的姓名、暱稱或首字母縮寫,但這並沒有什麼問題。學生在要求更改記錄之前,應認真考慮與學校值得信賴的成年人溝通。理想情況下,如果學生家長不知情,學生可以向學校跨性別學生政策中指定的人員(例如學校的輔導員或社工)尋求支持,以便找到與父母或監護人分享自身這部分資訊的方法。
學生形象
正如官方指南所解釋的那樣,學生「應該被允許穿著符合其性別認同的服裝」。 看 緬因州人權委員會, 教育解釋備忘錄 MHRA 規定(2016 年 1 月 13 日)如果學校有服裝要求,則「服裝要求應與學生的性別認同一致」。 參見id。
學校與家長合作

在某些情況下,學生、其家長或監護人以及學校可能難以就如何更好地支持學生達成一致。如果您和家長意見一致,但難以讓學校接受您的觀點, 請參閱 GLAD Law 關於你們可以共同採取的措施的建議.
其他時候,學生可能會先在學校尋求支持,然後再回家尋求幫助,並可能要求學校支持他們與家長或監護人討論各種問題。如果家長或監護人不同意孩子在學校表達性別認同或性取向的方式,緬因州人權委員會建議學校應盡可能遵循學生的意願。 當他們在學校的時候。 例如,第一巡迴法院最近維持了一項學校政策,允許跨性別學生在學校使用自己選擇的名字和代名詞,並允許學生等到他們準備好後再與父母討論他們的性別認同。 Foote v. Ludlow Sch. Comm.,128 F.4th 336, 340(第一巡迴法院 2025)。實際上,學校可能會考慮學生的個人情況,例如學生的年齡、成熟度、學校參與、學校從學生和家人那裡聽到的資訊以及有關如何進行的任何其他相關資訊。
正如學生依法享有某些權利一樣,家長也享有某些權利。家長可以在家中、學校入口網站以及與老師或工作人員會面來監控孩子的學習進度。家長通常與孩子關係密切,並且非常了解孩子,因此能夠察覺到何時需要與孩子討論一些事情。許多學校希望與家長建立合作關係。理想情況下,學校工作人員和家長可以相互溝通,了解如何幫助每個孩子在學校取得成功。
當出現分歧時,記住這一點會有所幫助:家長、老師、學校管理人員和教職員工都希望學生在課堂內外都能快樂、健康、成功。父母永遠是孩子的老師。雖然父母可以而且確實會在家裡向孩子灌輸他們的價值觀,但學校必須管理學生和學校的運作。正因如此,法院絕大多數駁回了家長可以根據他們對教育工作者應如何履行職責的信念來指導學校日常運作的說法。
政府採購協議
一項名為「平等機會法案」(「EAA」)的聯邦法律規定,如果一所中學允許至少一個非課程學生團體在非教學時間(如課前、課後或午餐時間)開會,學校就不能以會議上「言論涉及宗教、政治、哲學或其他內容」為由拒絕給予希望開會的學生平等機會。 美國法典第 20 卷第 4071 條即使有成人顧問,團體也必須由學生發起和領導。例如,學校不能僅僅因為性別與性取向聯盟 (GSA) 涉及 LGBTQ+ 學生相關問題而歧視該聯盟。8
當任何課外社團的活動嚴重擾亂學校環境時,學校可以限制其活動。但是,社區反對並不能成為限制根據《教育法》成立的社團的依據。
學校諮詢
法律要求學校輔導員和社工對學生在接受輔導時與他們分享的任何資訊保密。 看 Me. Rev. Stat. tit. 20-A, § 4008但也有一些例外情況(例如,如果輔導員認為學生或其他人面臨「明顯且迫在眉睫的」危險,或者他們需要提交與虐待或忽視兒童相關的報告)。學生可以要求學校輔導老師或社工解釋何時需要向其他成年人提供資訊。
孩子需要在學校受到尊重,才能在學校參與學習。成年人如何看待這些孩子的成長歷程並不重要;重要的是學生的需求。
– B.,約克郡一名跨性別高中生的家長
在緬因州,18歲以下的未成年人可以自行同意某些類型的醫療保健服務,包括藥物濫用、情緒或心理問題諮詢,甚至在校外也可以。緬因州修訂法令第22條第1502款。 (根據具體情況,未成年人也可能有權同意其他類型的醫療保健服務。如果您有任何疑問,GLAD Answers可以為您提供更多資訊。)
2019年,緬因州頒布了一項法律,保護LGBTQ+青少年免受「扭轉療法」的侵害。該法規定,持有執照的醫療和心理健康專業人員不得試圖改變未成年人的性取向或性別認同。這項禁令也適用於學校社工和學校輔導員,他們可能因宣傳或提供扭轉療法而面臨紀律處分。 看 Me. Rev. Stat. tit. 20-A, § 13020.
霸凌和學校氛圍
大多數教師都擁有一個重要的價值觀:他們希望學生獲得最好的教育。州政府致力於確保學生成功,並為學生提供平等、公正的機會。
為此,馬薩諸塞州教育部致力於使學校“盡可能安全可靠”,並“達到所有家長都希望孩子擁有的身體和情感安全水平”。學校文化和學校對紀律的看法密切相關。
緬因州關於霸凌和騷擾的法律
緬因州於2012年通過了一項全面的反霸凌法。 看 Me. Rev. Stat. tit. 20-A, § 6554。此外,上文緬因州法律概述中討論的《緬因州人權法案》保護學生在教育方面免受歧視的權利。 看 Me. Rev. Stat. tit. 5, § 4601基於性取向、性別認同和其他受保護特徵的霸凌和騷擾也可能違反《緬因州人權法案》,這取決於其性質和嚴重程度。
緬因州的全面反霸凌法禁止在校園內進行霸凌,有時當霸凌行為與學生在校權利相關時,也禁止在校外進行霸凌。 看 Me. Rev. Stat. 20-A,§ 6554(3).
學校是一個獨特的環境,其重點是年輕人的安全、學習和成功。反霸凌法明確體現了這一願望:“所有學生都有權就讀安全、有保障、和平的公立學校。” ID.
此外,美國最高法院已經承認,學校對規範「針對特定個人的嚴重或嚴重的霸凌或騷擾」有著重大利益。 馬哈諾伊地區學區訴 BL, 594 US 180, 188 (2021).
這 MDOE 網站 包括有關該州反霸凌法律和政策的信息,以及向該州報告的有關霸凌事件和預防工具的數據。
禁止霸凌類型
霸凌行為常常與騷擾和歧視重疊,立法機關認為有必要澄清,無論霸凌行為如何定義,僅僅因為「個人特徵」而將他人單獨挑出來都是不可接受的。反霸凌法比反歧視法範圍更廣,禁止基於以下原因的霸凌:
“一名學生的 實際的 或者 感知 種族;膚色;宗教;國籍;血統或民族;性取向;社會經濟地位;年齡;身體、精神、情緒或學習障礙;性別;性別認同和表現;外表;體重;家庭狀況;或其他顯著的個人特徵。 」 看 Me. Rev. Stat. tit. 20-A, § 6554(2)(B)(3)(強調添加)。
它也禁止基於學生的霸凌 協會 與具有一個或多個實際或感知特徵的人。 看 我,牧師 統計。山雀。 20-A,第 6554(2)(B)(3) 條最後,即使霸凌行為不是基於上述任何特徵,法律也禁止這種行為。
霸凌包括但不限於以下任何形式的溝通(書面、口頭或電子)或身體行為或手勢:
- 對您或您的財產造成傷害,或使您合理地擔心受到傷害;
- 營造令人恐懼或充滿敵意的學校環境;或
- 影響您的學業成績或參加學校活動的能力。 看 Me. Rev. Stat. 第 20-A 條,§ 6554(2)(B)
禁止霸凌的地方
法律禁止在校園內實施霸凌行為-除學校及其周邊財產外,還包括:
- 學校相關交通車輛;
- 學校主辦活動、聚會、計畫、教學或訓練的其他場所;以及任何其他地方或「透過使用科技手段」進行的霸凌,如果該霸凌行為幹擾了學生在校的參與或表現,或為學生在校創造了一種敵對環境。 Me. Rev. Stat. tit, 20-A, 第 6554(2)(B)(2)、6554(2)(E)、6554(3)、6554(4)(B) 條.
學校在反霸凌法下的義務
法律要求學校採取積極措施解決霸凌問題。學校必須制定政策和程序,預防霸凌和網路霸凌,並在發生霸凌時處理。 看 我。 修訂法令。 第20-A條, 第6554(5-9)條當霸凌事件發生時,學校工作人員、教練和顧問必須向校長或其他適當人員報告。
學校必須設立流程,告知遭受霸凌學生的家長學校為確保學生安全並防止霸凌行為再次發生而採取的措施。學校也必須為所有涉及霸凌事件的學生提供減少傷害的服務和轉介服務。未能保護學生免受反LGBTQ+霸凌、騷擾和歧視的學校,將損害年輕人、他們的家庭和社區的利益。學校本身也面臨法律責任。9
還有哪些法律要求學校創造安全環境和防止傷害?
如上所述,聯邦法律(包括《教育法修正案第九條》)和《緬因州人權法案》保護學生不受歧視地學習的權利。 《教育法修正案第九條》禁止性騷擾,包括「嚴重、普遍且客觀上冒犯性的行為,以至於實際上剝奪了受騷擾者平等參與其教育計劃或活動的權利」——換句話說,即造成敵對環境的行為。 34 聯邦法規§106.2. 教育部打算執行的《第九條修正案》規定(於 2020 年 5 月,即第一屆川普政府執政期間發布)適用於任何經歷過禁止行為的人,「無論其性認同或性取向如何」。 85 Fed. Reg. 30478(2020 年 5 月 19 日)該法規的序言明確指出,性騷擾可能包括“基於性別或性別刻板印象的不受歡迎行為”,並指出美國教育部“不會容忍針對任何學生(包括 LGBTQ 學生)的 § 106.30 中定義的性騷擾”。 85 Fed. Reg. 30,179.(2020年5月19日).
同樣,緬因州人權委員會表示,基於受保護階層(包括性別、性取向和性別認同)並造成敵對環境的霸凌行為可能是緬因州人權法案所禁止的歧視(取決於具體情況)。 看 緬因州人權委員會,《緬因州人權法案》規定的學生權利.
創造正向的氛圍

學校可以採取措施,透過制定促進包容性、防止霸凌、騷擾和歧視的政策,履行其法律義務。如果學校尚未制定此類政策,學生和家長可以倡導這些政策,並鼓勵學校公開透明地說明其如何滿足所有學生(包括 LGBTQ+ 學生)的需求。此外,學生和家長可以鼓勵學校建立性別與性取向聯盟 (GSA)。在設立 GSA 的學校,學生反映學校安全感更強,恐同霸凌行為也更少。10 有關詳細信息,請參閱 GLAD Law 學校 GSA 的概述
非法律幹預
如果我在學校受到歧視,我該怎麼辦?
尋求支持
在學校裡感到被虐待或被孤立對每個人來說都很艱難。對於學生來說,向朋友、家人和學校工作人員尋求支持和解決問題至關重要。找到一個讓你感到安全的人。如果你不知道該向誰求助,可以考慮學校護士、社工、輔導員,或其他認識你並且對 LGBTQ+ 群體持開放和肯定態度的人。
演講 它 透過 和 盟國
學校應該是所有學生都能茁壯成長的地方。如果學校工作人員了解情況,他們或許能夠非正式地介入,並終止這種令人不安的行為。他們需要了解情況,以及這種行為讓你感到不安,這樣你才能坦誠地溝通,找到應對策略,重建你的歸屬感和安全感。如果你認為針對你的行為源自於你的身分認同(包括你的性取向、性別認同或性別表達)或任何其他個人特徵,那麼尋求支持至關重要。
使用 政策 和 法律
緬因州和聯邦的法律、政策和指導方針可以幫助您建立對學校生活的基準預期。學校至少應該歡迎所有年輕人並尊重他們。然而,學生、他們的家人、學校工作人員和社區必須共同努力,創造包容和尊重每個人的校園文化。
對於尋求制定或更新政策以促進包容性並防止霸凌、騷擾和歧視的學區來說,有很多資源。
例如,位於佩諾布斯科特縣的緬因州學校管理區 (MSAD) 30 制定了強有力的 ACAA 政策來應對騷擾,包括對學生的性騷擾。 看 MSAD 30,對學生的騷擾和性騷擾。 MSAD 30 也制定了強有力的指導方針,為跨性別學生和性別不符合規範的學生創造安全、包容的學習環境。 看 MSAD 30,跨性別者和性別不符學生指南。 RSU 21 有一個 類似政策.
緬因州和聯邦法律,以及緬因州教育部 (MDOE) 和緬因州教育委員會 (MHRC) 的政策和指導,都對學生入學和在校期間的待遇設定了要求。同時,實現這些要求需要學生、他們的家庭、學校教職員工和社區的共同努力。
當補救手段失敗時,或針對學生的行為非常嚴重或普遍,以致剝奪了他們與他人在同等條件下學習和參與的機會時,法律可以提供補救問題的工具。
考慮是否有工具可以幫助提供你所需要的
家長和學生可以申請學生支援計劃來滿足學生的特定需求。
此外,一些學生和家長可能希望透過現有的個別化教育計劃 (IEP) 或 504 計劃來為學生提供支持,或為尚未制定此類計劃的學生製定此類計劃。學校有義務為學生創造一個無歧視的環境,無論他們是否有 504 個計畫、IEP 或其他支援計畫。然而,在某些情況下,制定具體的便利性或支援計畫可能會有所幫助。例如,這些計劃可以規定使用學生自己選擇的名字、使用合適的衛生間,或為焦慮的學生提供減壓休息。即使學校支持跨性別學生,這些類型的計劃也可能有益,而且,如果學生轉學,制定一些計劃(例如 504 或 IEP)會很有幫助。11
做 這 歧視、霸凌或騷擾現象增加 到 一個 等級 在哪裡 你 是 不安全 在學校,無法上課或無法專心學習,或逃避學校或學校活動?如果是這樣,請查看學校政策(例如學生手冊或學校反歧視政策),並確保遵循關於通知對象和方式的指導。此人可以是例如副校長、「第九條」協調員或其他人員。盡可能詳細說明事件發生的日期、地點、參與者和相關情況。任何人都很難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糾正您的情況。學校必須採取補救措施來解決霸凌、騷擾和歧視問題,如果學校故意對投訴漠不關心,可能會承擔責任。 戴維斯 五. 門羅縣教育委員會,526 US 629(1999)。
一定要跟踪以書面記錄你與學校官員分享的內容。例如,如果你與一位正在調查情況的工作人員會面,請記錄下你們見面的時間、你與他們分享的內容、他們提出的選項以及他們給你的回應。最好有一份書面記錄——包括所有電子報——這樣以後就不會出現混淆。
如果那些應該提供幫助的人沒有提供幫助,或者沒有堅持到底,您可能希望寫信給校長和主管,要求他們採取行動,制止令人不安的行為,以便您可以重返學校全面參與活動。
行政和法律幹預
針對參與或未能預防或處理霸凌、騷擾和歧視的學校,您可以透過多種方式提出投訴或採取法律行動。哪種方式最適合您,可能取決於您的特定情況,包括問題事件的性質,以及您認為違反了哪些法律(如果有)。在某些情況下,可能有多種選擇。
緬因州的反霸凌法並未提供起訴其他學生或教師霸凌事件的法律機制。但是,如果您的學校未能對霸凌、歧視和騷擾行為作出回應和糾正,您可以根據《緬因州人權法案》或《第九條修正案》,向您的學校及其領導者提起歧視或騷擾投訴。在提起歧視投訴之前,您需要通知學校管理部門,並給予他們處理此事的機會。
您可以聯繫緬因州教育部獲取更多信息 (207) 624-6600 (詢問平權行動官員)。
如果您認為您的權利受到緬因州反歧視法的侵犯,您可以向緬因州人權委員會提出申訴。 (18歲以下的學生需由其父母/監護人提出投訴)。您應在歧視行為發生之日起300天內提出申訴。 看 5 夫人§4611.
投訴請寄至:
緬因州人權委員會
51 州議會大廈站 奧古斯塔, 緬因州 04333
www.maine.gov/mhrc/file
如果您認為您的《第九條》權利受到侵犯,您可以向學校的《第九條》協調員提出投訴。
如果所有這些措施都失敗了,您也可以考慮採取法律行動。這方面的法律問題既複雜又充滿挑戰。您可以聯絡 GLAD 以獲取更多資訊和律師推薦。
GLAD 法律問答
(800)455-GLAD(4523)
www.gladlaw.org
資源
保護您的權利
緬因州人權委員會
(207) 624-6290
www.state.me.us/mhrc
緬因州教育部
(207) 624-6600
www.maine.gov/doe
更多關於您的權利
LGBTQ+ 倡議與支持團體
GLBTQ 法律倡議者和捍衛者 (GLAD)
GLAD 接聽電話:(800) 455-GLAD (4523)
www.gladanswers.org
總機:(617) 426-1350
www.gladlaw.org
緬因州以外
(800) 530-6997
[email protected]
www.outmaine.org
緬因州平等組織
(207) 761-3732
www.equalitymaine.org
緬因州跨性別者網絡
https://www.mainetrans.net/
[email protected]
波特蘭親友會
https://pflagportlandmaine.org
[email protected]
新的開始
(207) 795-4077
www.newbeginmaine.org
波特蘭直接
(207) 558-2429
www.portlandoutright.org
徹底的洛杉磯
(207) 795-8956
www.outrightla.org
跨性別青年平等基金會
(207) 478-4087
[email protected]
緬因州教育部資源
其他資源
弗蘭妮皮博迪中心
HIV檢測:(207) 749-6818
[email protected]
緬因州青年行動網絡
www.myan.org
緬因州消除家庭暴力聯盟(MCEDV)
求助專線:(866) 834-HELP (4357)
總機:(207) 430-8334
[email protected]
www.mcedv.org
緬因州反性侵害聯盟(MECASA)
800-871-7741
www.mecasa.org
- 看, 例如, 納博茲尼訴波德萊斯尼,92 F.3d 446(第7巡迴法院,1996年)(裁定學校有責任保護學生免受反同性戀者的言語和身體虐待)(裁決後達成和解); 亨克爾訴 Gregory,150 F. Supp. 2d 1067 (D. Nev. 2001)(尋求強制執行學生在校期間的第一修正案權利); 弗洛雷斯訴摩根山聯合學區。,324 F.3d 1130(第九巡迴上訴法院,2003 年)(裁定學校有義務在明知發生反同性戀騷擾的情況下,採取有效措施制止此類騷擾); 沃丁頓訴霍姆德爾鎮教育委員會 (新澤西州,2008 年達成和解)(主張學生有權根據新澤西州反歧視法免受反同性戀騷擾)。 參見 Praveena Somasundaram,《受霸凌的 12 歲女孩自殺身亡後獲賠 $9.1 百萬》,《華盛頓郵報》,2023 年 7 月 28 日, https://www.washingtonpost.com/nation/2023/07/28/mallory-grossman-bullying-lawsuit-settlement/ (最後造訪時間為 2024 年 8 月 16 日)。 ↩︎
- GLAD 在提交給美國第一巡迴上訴法院的一份法庭之友陳述中,從學校主管的角度闡述了學生與教師之間的信任關係以及為何整體積極的學校氛圍對學校使命至關重要。參見 https://www.gladlaw.org/positive-school-climate-is-crucial-to-educational-success-mass-tells-appeals-court/. ↩︎
- 學校可以採取多種措施來防止歧視的發生。營造正向的校園氛圍,包括欣賞學生的個性,可以增強學生的安全感和歸屬感,並提高學業成績。 看 Jack K.Day等人, 同性戀與異性戀聯盟、包容性政策與學校氛圍:LGBTQ 青年的社會支持與霸凌經歷, 30 J. of Research on Adolescence 418, 419 (2020); Joseph G. Kosciw 等人, 反思韌性:對性傾向和/或性別認同的開放性及其與 LGBT 學生的福祉和教育成果的關係, 55 Am. J. of Community Psychology 167 (2014)。 參見 基亞·達林·哈蒙德和琳達·達林·哈蒙德, 支持性和包容性的學校,載於《通往更深層學習的民權之路》,第 40 頁(教師學院出版社 2022 年)(發現正向的學校氛圍可以提高成績)。 ↩︎
- 欲了解更多信息,請參閱美國教育部民權辦公室和美國司法部的網站: https://www2.ed.gov/about/offices/list/ocr/frontpage/pro-students/protectingstudents.html; https://www.justice.gov/crt/types-educational-opportunities-discrimination#:~:text=Title%20IV%20of%20the%20Civil,and%20institutions%20of%20higher%20education ↩︎
- 緬因州允許學生根據性別認同參與運動的政策也與最近聯邦法院的裁決一致。 參見 BPJ v. W. Va. State Bd. Of Educ.,98 F.4th 542(第 4 環,2024 年) 證書授予請求 (2025年7月3日); 赫科克斯訴利特爾,79 F.4th 1009,104 F.4th 1061(第九巡迴上訴法院,2023年), 證書授予請求 (2025年7月3日)(第24-38期)。 ↩︎
- 例如,請參閱: 格林訴格洛斯特郡學校校董會案,972 F.3d 586, 619(第四巡迴法院,2020 年); 惠特克訴基諾沙聯合學區 學區第 1 教育學院,858 F.3d 1034, 1050(第7巡迴法院,2017年); AC訴馬丁斯維爾市立學校區,75 F.4th 760, 764(第 7 巡迴法院 2023 年)。 ↩︎
- 例如,請參閱: Doe v. Boyertown 地區學區,897 F.3d 518, 521 (3d Cir. 2018)(學區允許跨性別學生使用與其性別認同相符的衛生間的政策並未侵犯學生原告的隱私權,也沒有違反《教育法修正案第九條》); 另見惠特克 第 1052 頁(解釋「常識告訴我們,公共廁所是個人以謹慎的方式行事以保護其隱私的地方,真正關心隱私的人可以使用隔間。」); 家長隱私訴巴爾案,949 F.3d 1210, 1217 (9th Cir. 2020)(裁定「第十四修正案中不存在基本隱私權,以避免與跨性別者親密接觸或與跨性別者親密接觸的所有風險」)。 ↩︎
- 有關《平等機會法》的更多信息,請參閱 GLAD Law 關於 GSA 的資源 ↩︎
- 看,例如 Praveena Somasundaram, 12歲女童遭霸凌自殺,獲賠910萬美元。 《華盛頓郵報》(2023年), https://www.washingtonpost.com/nation/2023/07/28/mallory-grossman-bullying-lawsuit-settlement/ (最後造訪時間為 2024 年 8 月 16 日)。 ↩︎
- 看 薩爾瓦托雷·約韋爾諾 等人, 這 保護的 角色 的 同性戀-異性戀 聯盟 為了 女同性戀者, 同性戀, 雙性戀, 和 提問 學生: 一個 前景 分析, 3 性傾向與性別心理學 多樣性 397, 397 (2016). ↩︎
- 有關在此背景下使用 504 計劃和 IEP 的更多信息,請參閱 美國公民自由聯盟等,《轉型中的學校:支持K-12學校跨性別學生的指南》. ↩︎
